壹
代购热兴起 你如何看代购?
这两年说起代购,相信大家都已经不陌生,尤其是对于不少年轻人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与潮流。不信,您现在就看看身边朋友的手机微信朋友圈,绝对都或多或少的会刷出一些代购的信息来。那么平日里大家都喜欢代购一些什么商品,又是否有代购到假货的经历呢?针对这些问题,就让大家跟随记者一起走向银川的街头,听听咱们的市民怎么说吧。
贰
代购心仪商品不料买到假货 到底应该如何维权?
通过代购买到假货维权到底难不难,相信有着这样经历的人最有发言权。就在前不久市民刘女士就通过代购买到了假货,然而多次与代购人员协商,却始终得不到解决。那么刘女士究竟遭遇了什么呢?让我们来看下面的报道。
今年五月份,刘女士通过她经常购买商品的代购购买了一款露娜洁面仪,6月份商品到手后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但随后一位与她一起购买这款商品的女孩在微信群里发送了一条消息,让她对这次购买的商品产生了怀疑。

为了验证自己购买的商品是真是假,刘女士随即先后联系了客服人员以及所购买商品的官方网站,并上传购买的商品照片及序列号,最终露娜公司的官方网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她进行了回复。

在验证了露娜产品的真假后,刘女士对她通过代购购买的护肤品也产生了怀疑,并去专柜进行了咨询。

虽然刘女士认定代购的商品有问题,但是想要解决起来却不易,她曾多次联系到代购,协商如何解决,然而问题不但没有解决,代购的态度还令她十分生气。

与代购协商无果后,刘女士又找到了相关部门,然而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让刘女士感觉到维权之路漫长而又艰难。
叁
市场监管部门:代购尚不在监管范围 遇有问题维权难度大
代购在某些方面确实吸引着不少市民,但因其存在的一些特征,也让通过代购购买商品的市民承担着一些消费风险,那么目前对于代购、微商等,法律是如何界定的?现有的维权、监管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听听市场监管部门怎么说。
据介绍,目前代购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熟人或者朋友介绍,通过微信购买商品,还有一种则是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进行代购,而前者由于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行为,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要承担一定的消费风险。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王梅告诉记者,由于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对于代购和微商是否属于经营者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如果通过代购买到假货或者问题产品后,市场监管部门无法介入,消费者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权。

不过王梅表示,2019年1月1号《电子商务法》就将正式实施,到时将弥补现有的法律空白,将代购和微商等都纳入监管范围。
肆
《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 消费者维权将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2019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那么它的出台实施,会对代购、微商以及消费者维权等方面带来哪些影响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让代购和微商有了一个新的名字——“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今后,代购、微商做生意,首先要进行市场主体的登记,这样以来就改变了朋友圈代购、微商的零门槛现状。

此外,《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梁正大律师说,根据《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而这样的规定将使在网络交易平台遇到问题的人群在今后的维权和举证方面变得容易起来。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朱红杰 鲍成龙 实习生 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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