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商平台(图片来源:中国商网)
【讯】《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电商行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对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唯品会、1号店、国美在线、聚美优品、酒仙网、天猫、淘宝、拼多多等13家电商平台的合同成立条款开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聚美优品等4家电商平台存在违规行为。
据新华社客户端8日报道,《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项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电子商务法》施行后,电商平台有关以商家实际发货或发送邮件确认发货时合同成立等类似条款,违反上述规定。2018年11月8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曾共同发表声明,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对标《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不合规条款,杜绝“砍单”行为。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电商经营者切实落实《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再次对电商平台的相关条款开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前及时修改了相关条款,在合同成立条款中规定或补充了“当您作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下单并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您货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已支付货款部分的订单建立了合同关系”等类似内容,但仍有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聚美优品等4家电商平台并未按照《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协议条款,仍规定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合同成立。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认为,上述4家电商平台相关条款内容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将督促电商平台修改相关条款,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据中国商网8日报道,《电商法》的颁布实施,将使得电子商务领域真正实现有法可依,这也意味着过去10年电商野蛮生长时代的结束。那么新政实施后,过去那些游走于法律、税收灰色地带的代购有何变化?
有一些做代购的商家表示,从去年12月就决定不再接代购单,因为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和店铺资源,准备转为巴黎陪同购买,做好线下服务。此外,不少代购仍在持观望态度,观察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如何。此外,还有许多网店店主都已采取应对措施,一些没有执照的网店开始集中申请营业执照。据报道,在杭州“淘宝小镇”,在线申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量已突破2000份。
如今,代购正纷纷考虑转行或转型。专家表示,《电商法》明确规定代购办理主体登记及纳税问题,成本上升后,其优势也会减少。另一方面,业内人士表示,《电商法》的实施虽然会使代购竞争优势减少,但也能淘汰掉行业内不规范的“小代购”,为商家提供更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王云霞表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在电商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对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创新竞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但值得注意的是,电商法执法普法仍然任重道远。电商法实施前夕的2018年12月27日,中消协发布的调查表明,有超过4成网购人群不知道电商法,需要加大普法力度。
“在对受访者了解《电子商务法》渠道的调查中,通过微信、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了解《电子商务法》的受访者最多,占比71.1%。”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表示,相关部门应借助新媒体,加强对电商法的普法宣传。同时,电商法正式实施后,监管部门不妨抓几个典型,彰显法律的震慑力,用严格执法来开展普法宣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