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持公安机关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热情,有力打击震慑涉药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横山分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生产销售假劣美容产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药品领域重点犯罪
1、制售假劣疫苗,血液制品。
2、制售假劣降压、降糖、降脂、抗癌、抗生素、心血管、风湿病、*阳药壮**品。
3、制售假劣美容针剂。
4、通过互联网或网购平台方式销售假药劣药。
二、打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行业销售假药犯罪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药品。
2、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行业销售变质的、被污染的药品。
3、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行业销售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三、打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行业销售劣药犯罪
1、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行业销售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2、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行业销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3、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行业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
四、打击医疗美容机构犯罪
1、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微整、微创、微针治疗等刺破皮肤等美容操作都属于医疗美容)。
2、医疗美容机构在经营活动中销售使用非法渠道购进的美容产品(网上购买或海外代购的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素等)。
3、医疗美容机构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同时,正告涉药违法犯罪分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举报电话:110 0912-7612329
来信地址:榆林市横山区迎宾路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