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真的了!谁也没想到,一切会这么快!
上海浦东机场正在严查海外购物进境,所有人全部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仅一个航班抓了100多人。
不仅仅是朋友圈,网上也是刷遍了……

对此,网友众说纷纭,有人说这是因为国庆长假人太多的缘故,但有人认为这和明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有关,还有的认为可能是海关近期出台了新政,对代购又有新的要求。
如此之多的猜测,是否预示着“人肉代购”时代的终结?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上海浦东机场开箱
一个也跑不掉
根据网传内容描述,事情发生在9月28号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所有人全部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队伍长得看不到尽头。
排队缴税的代购们
人山人海...


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排着队,坐等开箱,然后交税:


原本代购就是个十分辛苦的活,长途跋涉,大包小包地背着驮着,又偏偏遇上了严格的海关,被检查到深夜,还要交上高额代购税。
机场一片哀嚎: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若不是无能为力,也不会这番田地。

海关正式开启“收割模式”...
面膜一片一片来

东西一件一件查





被打开检查的箱子四处洒落,摊开一地,


高昂的代购税
代购们连哭都没有力气
高昂的代购税一交,就是一场血本无归,来回出国的机票,酒店费用,统统都赔了进去...

一罚款就是上万,上千,一件一件地查,代购们连哭都没有力气...


天哪,代购们看来真要凉了!
《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
代购的最强审计真的来了!
其实,这次机场海关的严查,并不是心血来潮,一时兴起,这很可能是,对明年即将实行的《电子商务法》,试水!

换句话说,这次上海机场的遭遇,对代购们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就在刚刚过去的8月,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初定于明年即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只要你是代购,不管你是大型代购组织,还是小型代购个人,不管你是淘宝微信上的卖家,还是仅仅帮朋友带点东西回国的小白,全部必须申请,两个国家的营业执照!一个是采购国,一个是中国。
同时,你还要同时缴纳两个国家的税务,不然的话,一旦被逮到,就会面临50万元以上,最高200万元的罚款!

这部法律的颁布,无疑是对很多小代购们的致命打击...
也就是说但凡你的产品进出国内外,就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对普通的学生*党**,工作*党**这些非全职代购,无论你正在使用什么平台进行代购交易,包括微信、淘宝、京东、咸鱼…如果这些平台不对代购实施依法管理,那么平台本身,将面临巨额罚款!

有哪个平台愿意为了代购,以身试法惹一身祸?所以,即便你是社交平台上的小代购,也必须依法办事!
把营业执照弄好了,税交齐了,才能营业!

入境过海关时,个个都要开箱检查!
个人单次交易限值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两万元,超过这个数,全额交税!

过海关开箱检查,一一清货,代购的产品铺散一地。这几年来,在代购们中间,早已是家常便饭...


电子商务法来了!
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1.网购假货谁负责?强化电商平台责任
网购最怕买到假货。而比假货更可怕的是"投诉无门”!
电商平台负责?商家负责?谁的责任更大?
针对这个问题,电子商务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电子商务法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有网友甚至高呼:终于有人出手管理假货了!
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擅自删除差评,最高处以50万罚款
这一点真是无力吐槽,买家秀才是打动我下单的理由啊!谁家的商品详情都是360无死角的美美美,但只有买家秀,才能真真切切的反应商品的好坏优劣。
但是!有些平台上,只显示商品的好评,或者消费者没有评价但系统给出默认好评,一些差评被被删除了!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刷好评”被严禁

这样的卡片大家一定不陌生吧?!对于“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以及“刷”好评的现象,电子商务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了!
5.如何解决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电商经营者要有效配合
投诉电话打不通,有效证据难寻,不少网购消费者都感受过维权难的艰难。
为了破解这些问题,电子商务法完善了电商争议处理解决规范: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6.“双十一”快递不能无限延期
尤其是到了双十一,有的商品甚至要等上一个月才发货,急也没用。
现在电子商务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7.微商纳入监管,杜绝“大数据杀熟”、“店大欺客”等现象
针对“人人都可成微商“的泛滥情况,现在已纳入监管,并且细化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连带责任,加重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规范电商企业和平台,绝“大数据杀熟”、“店大欺客”、“野蛮生长”等现象。
电子商务法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别了代购,这句话从来不是危言耸听,待新政全面实行后,也许这个行业将慢慢淡出我们的生活。
代购们,且代且珍惜,当然这行有了法律自然是好的,同时我们这些消费者也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肉代购朋友们!
今天,机场一片哀嚎、行李箱到处洒落的触目惊心,也再次告诉了所有人,哪有什么岁月静好,而是有人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