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后给老公写的情书 (在一起三年的男朋友写一封情书)

两年相爱无事录

文/白乙

有时候真的无法相信,我们在一起才两年,两个人之间的默契与融洽总让我有一种天造地设的感觉,仿佛我们本来就应该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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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夏末秋初,那年的天气颇让我们愤愤不平,坐在空调教室的我们总感觉气温不够高,没办法让这届的学弟学妹们感受到军训的真谛。当年的我们军训两周,站在那里楞晒了十三天半,只有那个周末休息的下午,天公调皮地飘了一场小雨。反观这年的军训,仿佛半数时间都在下雨,以至于学弟学妹们都“无可奈何”地回宿舍修整。这让我们这些过来人恨不得把qq里的太阳全数捐给天公,劝他不要吝啬这点阳光。

也就是这样一个阴雨绵绵的时节,我与我们家大美女第一次见面。那时候我不小心作为文学社网络部的便宜部长,面向大一新生进行招新活动,在正式招新前我们就有一批比较活跃的新生了。我对于奔走在各个军训方阵招新的方式并不感冒,因为我认为,对于文学有爱好的人,应该在大学前都应该有一定的兴趣了,这批人在进大学时期就有进文学社的意愿了,而不爱好文学的人纵使去招揽人家也未必愿意融入这样的集体。

而小墨就是一个主动活跃于文学社新生群的一个,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真名。就在综合体育馆的东南角的飞檐下面,我们几个新任的部长正在吐槽这阴沉的天气的时候,我们接待了第一个新生。这个女生,可能是因为军训的缘故当时显得特别特别的黑,印象里应该是一眼过去转眼就会忘记的平凡。那天只有两句对话,在后来的有一段时间里不断被提起。

我:你哪里人啊?

小墨:南阳的。我:这么巧?我也南阳的,你南阳哪里的?(南阳十三个县市)

小墨:就是南阳市的啊!

我:哦,那你是城里的,我乡下的,我是邓县的。

瞬间冷场,我仅仅是小小开个玩笑并没有恶意,也没有意识到对方会误会。但是后来在提起的时候,小墨就说当时让她很尴尬,我回想起来也确实有些不妥,但我实在是无心。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2

2014年军训之后,是学校安排的百团招新,数百个主题各异的社团在行政楼前广场,相对排开。有的人喜欢把这个活动叫做百团大战,而我一直不以为然,在我的印象里,这个活动丝毫没有斗争的意味。后来在我经过大二之后,更加对社团这类噱头嗤之以鼻,具体的东西还是不要细说的好。

百团招新期间每个社团都是要有人在自己的社团值班,文学社在排班的过程中加入了新生活跃分子,跟我一起值班的是川上和小墨两个新生。川上是一个超级活跃分子,在聊天群里无所不在,喜欢在群里刷屏,每次都被我开玩笑或者恼火地禁言,她还会去找别的管理来解除禁言。她在跟人私聊的时候,没搭理她也会不断的抖屏,以至于后来我直接把电脑的抖屏功能关闭了,图一个清净,并在后来得到了一个不爱帮人学长的称号。

值班招新就是不断有人过来问:文学社是干嘛的啊?文学社能教给我什么啊?有的部长会夸下海口,就会说我们会教你写文章啊,教你如何如何。而我回忆了大一在文学社的经历,并对自身的水平进行思考,客观并谦逊地告诉他们,文学社就是咱们爱好文学写作的同学聚在一起互相交流学习的社团。就这样一个下午本应该是枯燥而平淡的回忆,里面夹杂了一些比较闪光的事情。

小墨或许也很活跃,但是远远没有川上给我来的深刻,因为之前并没有什么交流——当时我忘了飞檐下的调侃和尴尬——当小墨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一袭长裙,高挑的个子和顺直的头发,应该是披着的,因为我觉得长裙和长发披肩应该是般配的。她塞了一把钱给我让我代为保管,因为长裙没有口袋。我那时候就觉得这个姑娘单纯的可以,太容易相信别人了,没有心防就意味着没有心机,我如是想。那时候还没到她值班的时候,她回宿舍转了一圈就重新换了一身衣服,还记得是一件黑白色的长袖,牛仔裤,头发也扎了起来,马尾很高。其实我并不太记得是不是重新扎起来的马尾,因为前面说过,长裙和长发披肩是我推测的,但是我敢肯定的是黑白长袖和马尾辫的组合,因为这个搭配在我印象*特中**别的深刻,我是个马尾控,而她的马尾很漂亮很飒爽。

3

招新结束就是面试了,当然这也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小社团恨不得网罗百十个新生以壮声势,哪里舍得在这批新生里刷。很多登记过的新生有的不能来的,甚至明显看出来是不情愿加入找理由推脱不来的,部长们也会通知他们已经加入社团了。这让我想起我大一的时候加入学院团委外联部时候,接到面试通过通知时候的惊喜,现在想来实在是傻的透顶。当时面试的时候我还煞有其事地说自己都会什么什么的,希望梦学到什么什么的,还有诸如此类的想起来让自己肉麻的东西。

新生面试那天下雨,我在群里问有没有人来帮忙送个伞啊?然后就有个新生学妹热心地同意来接我这个苦逼的学长一程,西九和西五应该不怎么是顺路的,瞬间觉得这个便宜部长当得还不错。投桃报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带着这个学妹经历初入大学的时光,这个姑娘叫冯宇。几个朋友都叫她逢雨,因为每次跟她出去玩都会遇到下雨天,就这个自带龙女技能的姑娘带着伞来接我这个成年不打伞的学长。

前期比较活跃的新生也把面试当做过场,肯定自己能够进入文学社当然比较淡定,小墨、川上和冯宇跟我们这批部长一起到场的,提前开始面试,也没有多少为难——所谓为难也就是:你为什么加入文学社?你想在文学社学到什么?这简直就是对在百团招新中新生问的问题的报复——其他新生说了什么,我大概都不太记得了——大概也就是:跟前辈学习,交流什么的——只记得小墨说,大家好我叫XX,你们可以叫我小墨,我性别女、爱好男。。。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小墨真名是什么,但我可以假装自己知道,然后跟其他人一样叫她小墨。

对他们几个的面试草草结束,其他新生也陆续到场了,但并不是大家都很守时,可能是经历太多社团的招揽之后,新生们也晓得了社团是什么玩意儿,守不守时什么的不太重要。小墨他们就在外面招待陆陆续续的新生,并让他们在本子上签名。结束面试之后,新生走的差不多,还留下他们几个,小墨才兴高采烈地跟我们说,刚刚在接待新生的时候,很多新生都叫她学姐。我甚至可以想象她一米七零的身高,面无表情公事公办的态度,让很多不明所以的男女生们,低头谦逊询问面试事宜的样子。看她洋洋得意的样子,就像一个穿了大人鞋子的小孩一般。

面试结束,新生们还是挺开心的,聊天群里都在不断刷屏,中间有个小插曲。其中有个男生是新加入群的,他声称自己不是加入文学社的,进来为了打听一个人,就是招新面试时候,在门口管新生签名,穿黑白衣服扎马尾的姑娘是谁?这看到这个信息瞬间就明白是谁了,但是我并没有说破,直到川上把人物猜测到冯宇身上,我才现身把水搅浑,也说明这个姑娘肯定是冯宇。那孩子后来还私聊我,可能是因为我是管理员,觉得我更有权威些吧,我只好装作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告诉他,大家都说是冯宇,那应该是冯宇吧?冯宇啊,师兄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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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师兄。对!他们都是学长,我是师兄。

与学长相比,我更喜欢师兄这个称呼。可能是因为喜欢古风多一点吧,也或许不想跟其他部长一样被统称。新生面试之后就面临着十一小长假,而我就待在学校里不想回去,除了第一年国庆回家为了拿电脑之外,我大学四年的国庆三年都在学校度过,我不想回去,不知道是喜欢一个人待着,还是不喜欢回家让家人看我的无所事事。就这样,度过无聊的国庆之后,小墨在群里问,有没有人接她一程,她提着一个大箱子,到学校小河边了。然后我就顺理成章的帮忙把她的箱子提到六楼,然后下楼一起走走。

可能是国庆七天过的太闷,能有个人聊天很开心,就陪她穿过铁路,到轩辕湖另一边水上的木桥商走走。她跟我聊很多她爸妈她家里的事情,让我想起书上这样写:当一个女生肯对你说她家里的情况的时候,她心里是接纳你的。但是我觉得当时的情况更可能是她这个人天生没有心防,根本就是炫耀自己在家里多公主多被宝贝而已,她说她爸爸是她的男神,对她多宠爱,多体贴。当时的我想起周杰伦那首歌——《公主病》,事实上,后来时间验证并不是每个公主都有病。。。这句话貌似没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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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一时候,我有很多我现在看来都很自豪地好习惯,比如晚上会去田径场跑跑步,白天没课的时候去图书馆看看书什么的。这些良好的习惯,在大三大四之后就放弃了。我在想肯定是因为跟我家媳妇儿谈恋爱,才导致我没有时间去做这些有益的事情,然而我不得不承认,这些都是借口,真正不想去去跑步的原因,是我自己懒惰造成的。不想去图书馆的原因,可能是懒得去把握那些零碎的时间,更愿意去坐在电脑前面接受速食文化和垃圾游戏的荼毒。

就在那个乐于待在图书馆的时期里,我坐在图书馆地下室,翻看着可能是财经、可能是营销、可能是小说的书、玩着手机看新生们的聊天,其中有一条消息如广告似的刷遍了各个新生群,就是那个傻乎乎的,偶尔一副自觉高冷样子的白痴小墨把自己的新生档案给搞丢了。我在图书馆地下室都能透过手机屏幕看到这个笨蛋一副懵逼而又欲哭无泪的样子。

我平时是个谨慎的人,很少弄丢重要的东西,但也只是很少,我的校园卡就弄丢了三次,其中前两次弄丢后,都的到好心人的帮助,甚至第一次我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还有学长在贴吧和新生群发公告让我去领取,第二次我已经挂失并补办之后才在百度自己名字的时候,看到学校广播站失物招领平台发的公告让我领取自己丢失的卡,虽然没有去及时领取,但是依旧觉得西亚斯的人是真真的友善。

有了前两次丢卡的经验之后,第三次丢卡,我清楚的记得卡里之后两块钱,所以也没有挂失,也没有补办。就在我坐等好消息的时候,我查询自己借书记录的时候,图书馆显示了一个令我懵逼的借阅记录。有《法国革命史:从1789年到1814年》《劳伦斯精选集.上》《劳伦斯精选集.下》的精装书,被我借走了。我认真思考之后,确定这几本书的确不在我的兴趣范围内,终于意识到江湖的险恶。这是我跟我家媳妇儿在一起之后的事儿了,她比我还义愤填膺,而我乐观地觉得恰好是我遇人不淑而非大学生素质问题。这就体现出一个摩羯座的世人虐我千百遍,我待世人如初恋的乐观主义精神。

所以当我知道她档案只是丢在餐厅,而且里边没有什么让人值得觊觎的东西的时候,基本上确定那还在那个位置,但也并不是特别肯定,就自己过去看了看,现场的座位上并没有,于是我就去餐厅正中间的小卖部那边的桌子上看看,果然她的档案就躺在那里等着英雄来拯救。

当我拿着档案在她教室楼下交给她的时候,看她欣喜若狂的样子,还有一副激动的无以言表的模样,我轻描淡写道:举手之劳。

6

再后来,社团举行了——可能是西亚斯每个社团的传统活动——爬始祖山。新郑唯一比较出名的就是黄帝故里、郑韩古都。而始祖山也是因为始祖黄帝而闻名的,人们传说,大学(新郑的)去爬始祖山后悔四年,而不爬始祖山则后悔一辈子。因此,这样的光荣传统就这样届届相传。爬山那天竟然没有下雨,或许可见龙子龙女们神威盖世,风雨随心。

其实大一的时候,就有机会做为学弟学妹的身份,跟着学长们去爬山的,但是当时对这种集体活动不报太大兴趣。如今做为学长,却更乐于带着学弟学妹们一起蹦哒,想来可能是责任感和便宜部长的虚荣心在怂恿。

从北关汽车站坐上四路车,摇摆一个多小时,大概就能看到一座巍峨的山,孤独地矗立于天地之间,具茨山下没有比它更高的山了,或许不是山中最雄伟的,但是也是这里最高大的一座。就像新郑这个黄帝故里的名头一样,孤独而又骄傲。这座山,没有高大的树木衬托,很多酸枣树,十月份去的时候,应该还有些核大肉酸的小野枣。这让我想起,新郑的枣,新郑大枣还是很出名的,从郑州发出的列车上,都会售卖新郑枣片,如烟盒的外包装盒子里,放着如片状口香糖一般的锡纸包装。车站在山脚下,出车站口就是一个很让人费力的上坡,车站口、坡路旁,有很多卖小玩意儿的。与其他地方相比不同的特色商品是一个宽约三厘米,长四五十厘米的红色丝带,这是用来绑在路旁比较高大的枣树上的平安符。

始祖山是一个石头山,一层一层的页岩记录着整座山在千万年受的压迫与成长。在山腰还有一座仿古的大殿,尚未建成,这样的平台上拥挤着休息的人群和买卖的商贩。过去这个大殿继续往前走,有整齐的台阶,旁边还有被扯开的铁丝网拦着的一条小径。毫无意外,团队分成俩群人,小墨、川上、冯宇和另外几个姑娘愿意走一条险路,于是我和社长就跟着比较危险的队伍以策万全。小径大多是不爱守规则的人们踩出来的,不宽无法并肩而行,虽然不是太陡峭,但是越往上却越是难走。现在想来,这应该是我知道的小墨最冒险的一次了,没有说恐高,也没有说害怕,一群人就这样互相扶持着往上爬。中间还遇到一个稍浅的山洞,我们在哪里交换零食,互通有无,而我就是一个啥都无的人,咳。就这样无惊无险,愉快地爬过始祖山。

始祖山之后,就是贯穿整个大学的活动——聚餐。当天因为爬山大家兴头都还挺高,当晚玩的也特别嗨,做为一个稍微有点人缘的学长,免不了就喝了许多。回去的路上送几个学妹回宿舍,从五餐与川上和冯宇分开,然后独自送小墨回去,或许喝的真有点多,或许仅仅是不想控制自己,摇晃着身子扶着小墨走,一路跟她说我们这届部长怎么认识,怎么清闲,一边希望小墨们几个活跃的新生,能够待在文学社到最后,并成为我们的接班人什么的。一直到楼下,她要上楼,我拉住她,双手放在她肩上,直视她的眼睛,认真地说:真心觉得你是个很好的姑娘,真的很希望你能留在文学社

。之类的话,这样的场景让我不禁想起那些没有营养的青春偶像剧,下一个镜头应该就是接吻了吧?我身子往前倾了一下,才感觉到不对,她的脑袋也向旁边错一下,我借机来了个友情的拥抱,强行缓解了一波尴尬,机智如我。这件事在我们在一起之前,都很默契地选择遗忘。

7

在那儿之后,我就固定的带着三个妹子溜达校园,逛新郑。这段时期,走了比整个大一走的路都多,逛的地方比整个大一都多,说的话和认识的人也都比大一的多。

川上真名刘成潇,开封人,居她自称,要不是复读一年,就应该是跟我一届的了,就不用叫我师兄了,而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比2014届的学生大多数都要年长,这并不是什么值得说道的事情。她是一个比较比较吵闹的姑娘,什么事儿都能聊得起来,但是总是偏题万里,很多时候根本就是别人聊一个事情,她在说另一件事情,而且大多数时候别人还听不出她说的话的重点是啥。我们纷纷善意地指出这种现象叫做傻,然而这个自诩学姐的姑娘充耳不闻。

冯宇是新乡人,比较安静的一个姑娘,与成潇相对应,我的印象里她总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她的身体并不是很好,让我想起林黛玉,忧伤肺。跟很多搞文学的姑娘一样,总是多愁善感。说到多愁善感,其实成潇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尽管平时叽叽喳喳的,但是写出来的文章里,却很细腻。而我这个人在高中之后,就不再写一些忧郁的文章了,不知道是成熟了,还是习惯了调侃。在高中之后,也很少去读那些细腻的文章了,总感觉这个纠结得蛋疼的文字里,大多都是虚构的,因为我自己之前就喜欢这样干,无中生有、无病*吟呻**都是行文最常用的套路。但我觉得可能只是自己太肤浅,并没有领悟到写作的真谛。

而小墨真名张芯,这个缺点与优点一样多的姑娘,这个智商90情商140的姑娘。她的聪明大多来自她妈妈谆谆教导,她跟我说的最多的就是她妈妈怎么怎么说。不过很庆幸的是,他妈妈一点坏的习惯都没教给她,我相信那140的情商必然是她妈妈为她灌顶传功了。

差点弱智的智商导致的结果就是,很多别人认为简单的事情,她都很难理解,比如她的体重是否能被下水道井盖承重所接受的问题,她固执地认为她站在井盖上肯定会掉下去;再比如,恐怖城的道具动了一下,她就惊恐万分地喊:“我是个女生,你别动,我害怕,啊啊啊,我是个女生”最后我们不得不从入口再退回来,尽管管理人员一直说“黄泉路上不回头”。胆小如鼠的一米七的女生啊,刚刚测完智商105,强烈要求我改正,然而我觉得这成绩完全是受我的影响。

然而我在跟她在一起之前120的IQ,110的EQ,之后IQ128,EQ137.这就显示出智商高的优越性,咱想涨啥就涨啥,当然张芯的调教也功不可没。这都是后话。

那个时候我带的三个学妹,文学社社团活动中还都比较活跃,很给师兄长脸,所以也非常乐于带着他们,本来自己带的网络部反而没有太多搭理,因为说实在的,文学社这样的社团,本来就没有什么事儿做。

8

小墨说,如果有人追她,一箱零食就能把她收买了。冯宇只需要一个比脸大的棒棒糖,而刘成潇直接已经被某个学长追到手了。

我对小墨说我给你买箱零食吧。现在感觉那时候真的有些扭捏,喜欢总是不敢轻易说出口。在这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几个人逛了很多地方,一般街道旁边都会有很多卖烤红薯、烤香肠之类的小摊。每次那个经过这些个小摊的时候,我都会问问她们有没有想吃的,在后期的时候我会跟小墨走在最后,单独问她吃这个不吃、吃那个不吃。厚此薄彼如此,冯宇都跟小墨说,“师兄养你就像养个小闺女似的”。大家都看得出来我是喜欢小墨的,然而只有她自己不知道,她说这么说的,但是我觉得她是装作不知道而已。

其中有一次在郑风苑,看到卖糖葫芦的,就给她们一人买一个。而我是比较讨厌吃山楂的,但是我看他们吃也有点馋,就想咬小墨的那个糖葫芦,而她直接自己咬下来个山楂之后,把整串都给我了。那个时候,我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知道后来她才告诉我当时是因为嫌弃我咬过的东西,所以直接就不吃了,知道真相的我哭笑不得。

我曾经让小墨画了几个函数曲线图:y=1/x,X2+Y2=9,Y=∣-2X∣,X=-3∣SinY∣。当她拿着这张画着love的纸的时候,我就笑着不收。这么久远的事情还是被她在相册中翻到,并强烈要求我写下来。

那时候任闯还在华信,华信距离西亚斯步行大概十多分钟的路程,我就带着小墨去华信玩,而那天走了二十多分钟,这让小墨在后来每次提到华信与西亚斯距离的时候,都要提醒我走到华信的距离超过十分钟路程。那天是个比较晴朗的日子,深秋里难得地温暖。

就在这样的天气里,我说:“小墨我们在一起吧?”

“你不要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

“没开玩笑你还笑?”

“我没笑啊”

。。。

“好吧,我笑了”

在11月28号晚上,我问小墨“咱们在一起吧?”

“你别开玩笑”

“我是认真的”

。。。

“我得考虑考虑”

“那行,我明天再问你一遍”

那天晚上我回忆起很多我们在一起的过往,来让我自信能被她接受。陪她逛街的时候会一直问她要不要吃xx(烤红薯、烤香肠、糖葫芦、竹筒粽子),我还记得她比较喜欢吃哪种被油炸的那种火腿肠。我平时是不爱吃零食的,路边摊的东西也很少买的,因为从小零花钱就少,等有足够零花钱的时候又觉得车水马龙的路边,总是难免很多尘土。然而小墨却很喜欢这样小吃,还常常跟我讲他们学校门口的凉皮很好吃,比在西亚斯甚至整个新郑所有的店都好吃。

我还把自己几幅自己画工笔花草,上了颜色送给她,因为她比较喜欢。那时候我还常在图书馆里画画,练一练速写,她们几个都还有兴趣要跟我学。小墨还特地拿出高中时候的人物画,让我看,那副画让我想起我初中时候自己画的人物,被任闯讽刺为眼比嘴巴大的人,而且我当时只会画人物的正面,现在看来就像一个被二向箔拍平的人物一样。看到那幅画,我就又重新给她画了一幅大点的,恰好那时候大二刚开始学马克笔上色,顺手就尝试为人物上色,其他地方还好说,只是脸蛋的阴影被涂脏了,显得有些难看。

我还带着她去见朋友,去六餐二楼吃饭。

那时候六餐厅还开着餐厅,而不是现在的艺术中专。六餐位置比较偏僻,饭菜比五餐的贵,所以人比较少,楼梯黑暗隐蔽的二楼人就更少了,楼上是一家四川人开的火锅店,我和段斐常去这家吃盖浇饭,这家店饭多量足,人还少很安静。老板是个很和气幽默的胖子,平时在餐厅里都是闲着无聊走来走去跟我们这些熟客聊天搭茬的,美团外卖刚进校园那会儿,他去送餐看他爬楼梯的样子很费劲,一点都不像在餐厅那副悠闲的样子。还有个老板娘,不知道跟胖老板是什么关系的,总是一副很忙的样子,还有一副斤斤计较谁都欠他两顿饭钱的模样,我们这些熟客有时候也得忍受她两顿斥责,训诫段斐不要在沙发上抽烟。

西亚斯这种一天五六个饭点的学校,要按点吃饭是非常费劲的,因为有很多同学在这个时候要跟你较劲,而且还不排队。所以在我没课的时候,我会提前在六餐二楼买上饭,等着小墨下课,以免她饿着肚子回宿舍然后上下午的课。六餐的番茄鸡蛋炒的很好吃,鸡蛋炒的很多丝也很嫩,地三鲜却没有欧洲街的东北大饭店炒的好吃,东北大饭店的蒜蓉油麦也很好吃,小墨来的时候,那个餐厅已经关门了,现在已经换了很多老板,变成几个服装店。

9

11月29号,我来到小墨兼职的精品店,带她去qq餐厅吃午餐。又问了她一遍“我们在一起吧?”我直视着她的眼睛,准备着她点头。

现在都已经忘了她是怎么回答的,只记得她同意之后,我猛地吻了她的手背一下,她吓得一缩手。

小墨从那儿之后就不再叫做小墨了,叫张芯、叫蕊蕊、叫乖、叫媳妇儿。张芯说:“不行我得给你约定一个试用期,没有过去试用期就不算我正式的男朋友”,而我当时并没把这种事儿当做什么大不了的。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变化还是很大的。首当其冲的就是跟我们一起玩耍的小伙伴,成潇彻底陪她男朋友泡图书馆了,冯宇声明自己不爱做灯泡,也对我们这对儿不时撒狗粮的情侣敬而远之。在此之前冯宇和成潇还因为我和社长因为过分对小墨好厚此薄彼,而愤然退社,让我们好一阵头疼,这里不多提。而我小伙伴段斐,倒是毫不客气地与张芯打成一片,从此约饭都先跟张芯约再让张芯通知我。

在一起那年冬天,我待在遥远的南方。刚在一起就是离别,她在放假前一直跟我强调,她的记性是多么多么的差,提醒我过一个假期之后可能就不认识我了。在假期的时候她问我长什么样子,我就开玩笑说自己是个大眼睛黑高个,庆幸在我这么做的情况下,她在开学时候居然认出来我了。

她在家的时候,一般就帮家里买买菜跑跑腿什么的,早餐从来就是她男神老爸做的。有一次她在买鸡蛋的时候,在鸡蛋盘上拼我的名字首字母,这件小事儿让我很感动,让我又深刻地认识到了她的天真烂漫,也让我感觉到原来被人时时刻刻想着在乎着是一件很美好的感觉。现在想来,我就是在这样的感动中慢慢情商得到提升,才变得那么疼她爱她,如此说来我们不吵架的原因其实还在她身上。

两个人在一起就应该这样,在乎对方多一点,就能得到更多的回应。如果这句话不适用你的爱情,要么就是你高估了自己对对方的在乎程度,要么就是高估了对方爱你的程度。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你可以无条件的付出,但是你不能要求对方无条件付出。

10

张芯是个有很多小毛病的人。比如走路从来不踩井盖,因为她的智商无法判断井盖是否能够禁得起她的重量。她还是一个很没有耐心的人,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她总是耐不住性子好好看一本书,或者写一会儿题,而她的理由是我在身边,她老想跟我玩。而我并不见得她在宿舍就能多看多少书,尽管她自称在宿舍写了多少多少卷子。最让我头疼的是,她还是一个执拗的姑娘,她认定的事情我是肯定改变不了的,我生气,她会比我更生气,我跟她讲道理,她跟我耍小脾气,就是这么油盐不进,就是这么软硬不吃。

就拿她要当社长的事儿来说,她本来是听我意见做一个副社长之类的打打酱油就可以的,然而当她知道社长是另一个姑娘竞选的时候,就在竞选演讲当场直接改变主意了,理由是“她能当我凭什么不能当”。我想说的是,当个便宜社长真心是闲事儿一堆,好处半分没有,简直就是对大学时光的浪费。而两个姑娘都宣称自己不做社长,就不直接退社了。于是人缘明显比较好的张芯,直接荣登社长便宜宝座。

我们曾经卖过一段时间首饰品,原因忘记了,可能是因为看别人摆摊眼红,也或许只是觉得大学应该创业尝试一下。我们去郑州火车站附近的小商品城转一圈,买了很多廉价的首饰品,廉价到我们后来看到卖这类首饰品的,都直翻白眼。我们特地买了摆放首饰的折叠桌,去丹尼斯买了一个塑料凳。前期我们会在没课的时候在学校欧洲街前面的那条街摆摊,虽然不是每天生意都很好,但是都还比较乐于挣点小外快。而到后期,可能因为下雨、可能因为例会、可能要聚餐、可能因为有课、偶尔再不愿意去,慢慢的摆摊挣的钱已经远远低于我们的时间成本,因此我们在金钱基本回本的情况下,用时间成本换了一大把廉价的饰品,或用来送人、或打入冷宫。

在这次失败的创业经历上,我们总结了几条经验:1、卖什么,先做好调查,一条街都在卖这些东西实在是不好卖。2、买卖的时间成本也是成本。3、做生意是个技术活,不仅是服务,还有技巧。

11

说真的,做一个合格的男朋友是非常难的,尤其做一个有好爸爸,还听爸妈话的姑娘更难。张芯会不断提醒我,她爸爸对她妈妈是多么多么好,然后她妈妈怎么怎么嘱咐她如何如何,我都会在这个时候都会很认真地告诉她“你应该听你妈妈说的,你妈妈说的有理”“你以后得孝顺你爸妈,看你爸妈对你多好”。其实中间我也有些许私心,我一直觉得一个孝顺的人,肯定不会是一个坏人。张芯能够对她爸妈孝顺,一定会对我爸妈也很好的,这样的女孩子肯定适合做一个媳妇儿。

张芯就是一个特别特别适合做媳妇儿的人,他总能说出来他爸妈是多么的恩爱,她爸妈对她有多好,印象很深刻的是他爸爸在她小时候路还走不好的时候,把她每次容易摔倒的地方,用锤子砸平。这让我第一次感觉到,把她爸爸的闺女抢走是多么的有负罪感,以至于张芯一直不跟他爸妈坦白我们的恋情,我都不生气。写到这里我会想,有一天我站在她爸爸面前,会是怎么样的场景,但愿能保住我这两条腿吧。

张芯觉得我好的,我都会坚持下去,比如会在每天早上给她买早餐。我都忘了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给她买早餐的。一般早上有课的时候,我都会提前起来在餐厅买好饭,等她下楼吃饭。这样就能避免她早上不吃饭,或者拥挤的人群里买饭。在我大三的一段时期里,我甚至总结了每天早餐买饭最拥挤的几个时间点,然后恰好在人少的时候去买饭。这件小事儿一直让张芯称赞着,并且得到了她朋友一致认可,这让我觉得这些事情的坚持都是值得的。

我自己上大一的时候,高三后遗症过去之后就不再坚持每天吃早餐。张芯跟我说过,她妈妈告诉她,只要她好好吃饭就会瘦,只要不规律生活一下子就胖了。我就常常拿这个现象来提醒她,督促她好好吃饭。尽管我一点都不嫌弃她胖,但是,爱美的少女心依旧让这种方法保持着积极的效果。当然同时,我的生活也规律了很多,这也算是大学中比较积极的生活方式了。

在给她买东西这样的小事儿,她也常在别人面前提起。我记得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在邮局档案室里整理了三四天的资料,挣了一些小钱,为她买了一个暖手宝。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买礼物的钱是我自己挣的,我也希望能用自己的努力来给你创造更好的条件,我不希望拿着爸妈的辛苦钱来讨你欢心”。就这样明显是一个吃苦受累的前景,也被她当作优点讲给她朋友听,这也让我感觉自己的价值观得到了赞同,也让我感觉自己找到了对的人。

于是我就在我爸妈不给多给我生活费的情况下,依然谈着一场惬意的恋爱。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张芯不肯多花我的钱的原因,基本上在外面吃饭,她都会把自己那份钱用各种方式补偿回来,这是我家媳妇儿最最让我感动,并最最暖心的事情。虽然我会给她买衣服、送耳钉,但她给我买的东西一点都不比这些少。我们两个都会为对方买更好地东西,而舍不得为自己买同等价钱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值得说道的事情,我恨不得告诉所有人我媳妇儿是如此的体贴懂事儿,却对自己这样拮据地对待自己女朋友的事儿难以启齿。

12

我们两个穷光蛋就这样相爱着,然后还有闲钱的时候会去走走大好河山。始祖山是比较靠近新郑的游玩之所,我们曾经前后三次去过那里,第一次是和张芯那一届新生一起,第二次是张芯带着她的小学弟、小学妹们一起去,而我是以社长男朋友、学弟们学叔的身份。第三次有四个人结伴而行,张芯、刘婉、刘一卿和我。三次去结伴的人、去的季节、走的路都不尽相同游玩的心情也略有差异。印象深刻的是第二次去偶遇的那个爱吹牛的摄影师、第三次走的龙头山。

为了能够有机会去旅游,张芯加入了一个旅行社,忘了是星空,还是西亚斯旅行社的。他们社团组织旅游的时候,车上大多数时候会空着几个位置,于是就能捎带我只需出半价的跟团费用。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跟团去登封嵩山。嵩山少林是河南较为出名的文化品牌了,我们就怀着一瞻少林风光的心思,到了山下才发现,嵩山并不是一座山,而是伏牛山脉的登封这一段山脉的总称,而我们要爬的那座山,恰好是没有少林的那座,因为这边的门票更便宜点。怕嵩山的事儿可能略久远也没什么比较新鲜的事儿发生,并不是记得特别清楚了。还记得张芯快爬到山顶的时候,可能是累的,或者是上火之类的,脸色通红就如充血了一般,直到鼻子流血,我实在是不敢让她爬了,就在卖小零食的地方歇了会儿就折返下山。

跟旅行社去的第二个地方就是西泰山了,我一直以为是汝阳那边那个西泰山,实在是没有想到这是一个连个山坡都没有的度假村。这个度假村有三个比较响亮的噱头,索道、十八层地狱、桃园。索道自称是方圆多少公里最长的索道,据我目测应该是有一二百米的样子,是两个大概两层楼高的铁架,之间悬挂四条钢绳。上铁架的楼梯是也是铁焊成的,又窄又有噪音,走上去DuangDuang的响,让平时连井盖都不踩的张芯吓得拽住我胳膊拽的生疼,终于走到上面平台上,看别人尖叫着被人推出平台,她就直把我往下拽。到梯子那里又开始捏着我的胳膊一步一挪地往下走。

进十八层地狱前那个负责接到我们的一个负责人要出几道题,并答应为回答问题的人送十斤桃园的桃子。那是三个关于地狱的问题,熟读各种玄幻小说的我,各种版本的地狱都有一些了解,自然难不倒我们,我和张芯一人回答一个问题,把另一个问题留给其他人了。

十八层地狱说白了,就是一个恐怖屋,但是那个负责接待我们的青年,说里面展示很多地狱的文化啊什么的,我们觉得这还是一个比较有文化底蕴的恐怖屋,值得一探究竟。刚进去就是一声“欢迎进入十八层地狱”,张芯又开始抱着我胳膊瑟瑟发抖了。这次比较丢人,她对着那道具鬼脸只喊:

“我是个女生,你别动,你别吓我!”

“我是个女生,你别吓我。”

落荒而逃,只好从入口退了出来,那个青年一副惊讶地看着我们,

“至于吓成这样?不知道黄泉路不能回头的吗?”

最终也还是没有进去,我们在阳光明媚的外面溜达着,围绕这个“十八层地狱”外围转了一圈,并为张芯解释了一下感应机关的原理,放肆地嘲笑了她一场,后来也有很长一段时间这都做为一个梗来调笑她。

前两次的挫折让我们心理很失衡,于是决定在桃园狠狠地吃回场子。而然现实又来了一记耳光,告诉我们什么叫做江湖险恶,什么叫做人心不古,什么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个随你摘随你吃的桃园,转遍整个桃园也没找到一颗可口的桃子。我们企图运用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来分辨和总结桃子外观与口味的关系规律,实验了红色、青色、圆的、扁的、好看的、丑的、大的、小的、长得高的、结的矮的、最后得出的结果就是,这个品种的桃子根本就他妈没好吃的。

就这样西泰山如此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一路上我们两个都在诅咒这家度假村。狠狠地嘲笑那个青年自夸的音乐喷泉还没有西亚斯的喷泉一半大。

13

我们还去了一趟西安,那个承载了中华民族无数骄傲的古都。那真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大三刚开学,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就被媳妇儿乾纲独断了。先不说西安怎么样,去西安的经过就很值得着墨了。

张芯强烈要求坐火车去西安,她之前还从未坐过火车。从新郑到郑州火车站,要从西亚斯坐一路车,到北关汽车站,然后转乘新郑到郑州城际公交,一个小时后到郑州客运南站,再转乘公交车去火车站。在火车站西广场换了火车票之后,在候车厅等晚上十点多的T193。开始我们还在盘算,我们和张芯从南阳出发的小伙伴谁先到西安的问题。就这样我们从晚上八点多,就坐在候车厅一直等到十一点,直到这个时候,却接到通知,因为南方大雨,T193晚点了。火车晚点基本上是比较平常的事情,心里一边恼火一边好言安慰张芯,不让她着急。

八月末九月初还算是夏末秋初,候车厅的空调开得非常非常足,只把我们冻得直哆嗦,披上本来准备爬华山穿的外套,但是温度却一点都保持不到身体上。不断去接开水两个人换着暖手,那时候要多狼狈有多狼狈,生平第一次这么狠空调。就这样等,没想到这个傲娇的火车一气儿晚点十多个小时儿还不见踪影,我么两个都被气得没有脾气了,直接下楼退车票。跟早已到达西安的小伙伴商量我们不去了,人家两个好言相劝,并提出帮我们出一半的车票定卧铺票,我们才终于又买了一趟立时出发的火车。万幸的是,这次我们刚到候车厅那趟车就开始检票了,让我们等了一夜的俩人唏嘘不已。

一夜未眠的我们上车就躺在卧铺上闷头就睡,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她早就醒了开始兴奋第一次坐火车,还开心第一次坐火车就是跟我一起,傻乎乎的让我也开心起来。这让我想起来我第一次坐火车时候,看着车窗外的山与水,云与天空,或晴或雨都与我们家乡的不一样,当时的我也很兴奋,而她就如我那个时候开心的一样纯粹。窗外还有其他火车飞逝而过,我们还与T193一前一后交替同行了一段路,每次看到它,我们两个就回忆起一晚上受的苦头,狠狠地吐槽一番。

我们乘坐的火车也晚点到站了三个多小时儿,庆幸的是火车上有空调还有棉被,还能打牌消遣。等我们到站的时候已经将近下午七点了,跟已经在西安转了一圈的朋友们回合。去吃了一顿齁咸齁咸、又贵量又少的粗茶淡饭。店名就叫粗茶淡饭,盘子和摆盘都摆明了我要收你服务费的架势,根本没有粗茶的意味,淡饭咸的要命,或许是我们这些南方人(南阳处于西安南)吃不惯也说不定,我摇头直叹“长安百物贵,居不大易”

长安几次毁于战火,就几次在战火洗礼后繁荣,西安的建筑还有古时候的味道,站在西安的街道上,无论建筑的用途和类型,大小的建筑上都有飞檐高展,让人还有几分梦回盛唐的错觉。这与我到过的所有城市都不同,一眼就能够清晰地看到长安这个地方倔强而骄傲的风骨,还有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与气节在这个城市里流动。我们在长安的街上转了很大一圈,去看了钟楼,回民街上的小吃却没有吃,其实我是很想尝尝那柳枝穿的烤羊肉的。

第二天我们决定去看看兵马俑,本来想找一个能够直达兵马俑的班车过去的,却遇到一个旅游团的车,被忽悠上了贼船。傻乎乎地跟着买了很多景点的门票,却逛得莫名其妙,都是一些劣质的模型和伪造的*物文**,让我们兴致索然。

最后才到达秦始皇陵兵马俑,我们偶尔会跟在那些小声对着话筒嘟囔的导游蹭点讲解,更多时候是漫无目的的赞叹兵马俑的豪华与壮观。

站在一号厅入口往下看,就如君临天下的皇帝一般,下面肃立着数万将士,看着你手持的剑锋,时刻准备着振臂山呼。整个游览过程除了赞叹只有赞叹,这些兵马俑穿越了两千年,展现在我们面前,仿佛能看到那些匠人蹲坐在我们面前塑泥的场景,近视如此之近。两千年弹指之间,历史长河里我们都像一粒不名一钱的沙子,人是如此的渺小,生命是如此的短暂,这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当天我们就与西安匆匆告别,时间太短暂,我们还没来得及去爬华山,也还有很多名胜古迹没来得及瞻仰,很是残念。

14

新乡有很多比较好玩的地方,也有比较好玩的人。张芯有个朋友叫刘婉,这个姑娘是个很豪爽,很有范儿的女生,听张芯说当年刘婉在跟她认识的时候,全班都怕她,只有张芯与她相处甚欢,而我也觉得刘婉是一个非常适合做朋友的人。我们从西安回来不久就开始打算去新乡了,并通知刘婉同志开始安排行程。当时我正在做一个耳机设计的单子,客户恰好周末要去香港,我手头的活可以先放一下,于是马上就坐上了去新乡的火车。

刘婉已经提前联系了去宝泉的旅游团,我们到的第二天一早就坐上了去宝泉的大巴车。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山水就是中国人的哲理与情怀,宝泉就是一个山水相映成趣的游乐佳处。这个地方是撰写此文之前我们去过最好玩,最值得的地方了。整个游览路线都是跟着水走的,每走不远就有或大或小的水潭或瀑布。可是悲哀的是,那天客户并没有去香港,反而不断催促我提交文件,我就不断联系我的小伙伴弄这个弄那个。很多时间我都是一手拉着媳妇儿,一手拿着手机,一边玩耍、一边谈工作,忙的一塌糊涂的。因为自己这么扫兴,只好不断跟媳妇儿认错道歉。

宝泉山顶有个瀑布叫做飞龙瀑,瀑布非常高,应该是宝泉最大的瀑布了。瀑布飞流而下,腾起很大的水雾。瀑布下面的池子里水清见底,还有一些气泡咕噜咕噜地往上浮,细小的鱼缓慢而机灵地游动。此情此景不禁文人墨客那点骚情就涌上来让我即兴作诗一首:

《观飞龙瀑》

池鱼动水欢,

飞龙出清潭。

乘风兴做雨,

腾云入九天

然后张芯就愉快的拿着这首诗去刘婉那里装逼了。

山上有些石缝里会渗透下来山泉,我们就把杯子接满山泉路上解渴,饿了就吃点买的火腿肠之类的小零食。一直玩到下午从山上下来,才放缓了游玩的脚步,然后跳进满是鹅卵石的清凉的水池中,一阵戏耍。

宝泉回来的晚上还与许久未见的赵孟迪见了一面,已经工作的老孟果然比以前大方的多,只是匆匆见了一面,第二天一大早没叫醒我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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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芯是个比较有人缘的人,除了刘婉之外还有很多比较交心的小伙伴。记得我们当初还没在一起的时候,金佳鑫和刘婉最先过来的,那天我跟着张芯接待她的两个朋友,那时候学校门前那条街上还有一个小火锅店,每个人一个小锅,那时候觉得很新鲜。我跟张芯就以地主的身份接待了她的朋友们,我借此机会留给她们一个我们两个本来就是一对儿的错觉。因此在她们回宿舍之后,两个美女果然没有辜负我的心机,一直帮我说好话,为我跟张芯在一起的事情打下了良好的铺垫。

乔蕊跟张芯名字里都有一个蕊字儿,所以张芯喜欢叫乔蕊姐,王志杰为了区分张芯和乔蕊,一般都称呼张芯为张大蕊,这个称呼在我嘲笑张芯*逼傻**的时候,大幅度提升了己方气势。乔蕊是个非常安静的姑娘,腼腆又不爱说话,在龙湖那边上学,距离我们学校非常近,我们前后两三次到过那边。乔蕊和张芯在大学前曾互相约定,到大学绝对不谈恋爱,进入大学第一年她们两个就前后破戒。乔蕊是非常护着张芯的,还记得这个不爱说话又安静的姑娘,严肃而认真带着威胁的口吻让我对张芯好点。

恰好我也有个朋友跟乔蕊一个学校,我们初中做前后桌的老朋友王情。去年过年的时候,我们在东莞那边打工,我辞工那天与王振王情起去吃街边的石锅鱼,那天正好是情人节,王情就很作死地发了个说说“情人节跟别人家的男朋友一块吃饭”并@了张芯,而我幸好吃饭之前就交代了行踪,张芯也相映成趣地发个说说“情人节,自己家男朋友跟别人家女朋友去吃相约已久的石锅鱼了”,并@了我和王情。反而是她男朋友看到说说立马打电话过来询问事情始末,我和王振都笑话她男朋友小气。这个梗被至今没吃到石锅鱼的媳妇儿大人一直提起。

王振是我从小就玩的朋友,老孟、王振和我从小学就坐同桌。那时候王振他妈妈还是个老师,教我们语文。现在他妈妈跟我妈妈在一个地方工作,每次我过去的时候,都对我非常热情,不断跟王振强调我俩的革命友谊不能丢弃,还会跟我唠唠家常什么的,聊聊我女朋友啊,聊聊王振的恋爱状况啊什么的,看了张芯的相片一直夸好看。王振还偷偷跟张芯透露,他妈妈总是夸张芯,还说胡亚设特别喜欢自己女朋友,在南方不到一个月都要回去(那时候张芯还在邓州辅导班里上课)。张芯跟我明确表示,以后见到王振她妈妈一定要好好表现,以不负阿姨所夸。

王振在乌鲁木齐上学,很难有机会回来一趟,去年暑假的时候我们放假时候还在学校等了两天,才有机会在西亚斯这个特别适合装逼的地方接待他。那时候他还第一次见张芯,张芯还腼腆的不行。他们真正熟识还是在邓州辅导班的时候那段一起工作的经历,那儿之后,两个人就不能正儿八经的聊天了,互相刺的不亦乐乎。跟段斐一样,现在有事儿都是先跟我媳妇儿商量,再来通知我,比如这次元旦要过来的事儿。张芯看起来比我还期待,常常在我边儿上念叨算日子。

对待对方朋友上,张芯和我还是有共同之处的,我们都拿对方朋友当自己朋友对待,这样才能更快地融入对方的交际圈,让对方的朋友成为自己的爱情助力,而不是阻碍,比如张芯让王振和段斐在我不跟她结婚的情况下透露婚礼时间的*底卧**,并答应把参加婚礼的份子钱请两个*底卧**吃烤全羊或者大餐,最后这不成器的娘们儿就坐在我身边把这两个无辜的*底卧**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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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写了一万五千多字儿了,却都还是擦着我们的爱情边缘写的。看着自己居然一不小心就写了二十页的废话了,暗暗觉得自己真的适合去做文案。上面分别写了些认识初期的事情,出去游玩的经历和一些朋友的事儿,下面将正式开始撒狗粮了,高能警报!单身狗请紧急撤离!

记得当年我还是长发飘飘的时候,自觉忧郁阴沉,情绪还有点多愁善感,一副有无数心事埋在心里的蠢模样。遇见张芯的时候,还是一副不修边幅形象。以师兄的身份带着张芯们跑着玩的时候,张芯曾经跟我说过她妈妈对她男朋友的要求:1.不戴眼镜。2.身高175以上。3.有上进心。4.对张芯好。等等。。。早已经忘了那七条是什么了,不过但是自己暗暗审视自己一下,基本上大部分还是合格的。张芯特地提了一下她自己的要求,说男生要干干净净的,不能胡子拉碴的。我忽然就为自己的胡子感到非常的自卑,当晚就回去买了个剃须刀,开始了保持刮胡子的习惯。

我们在一起之后慢慢的开始把自己的头发剪短,剪短,甚至最后还剃成了平头。有一次一时兴起让张芯借朋友的推子,试着给自己剃了一次头,那是一场难忘的经历,到哪儿都伴着笑声的感觉,第一次为大家带了如此多的欢乐,我也很开心,真的。那天剃的头,我强烈要求她给我买个帽子才肯下楼见人,这个发型让我们宿舍老大这个资深的光头佬叹为观止,不知道后来他蓄起了长发是真的因为推子丢了,还是在我这里认识到了光头的丑陋。总之我剃去了那一头烦恼丝,变成了一个阳光少年,宿舍的室友们都表示这个形象是大学以来最英俊的,可能是因为我这双不再被刘海挡住的剑眉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张芯曾经给我买很多衣服,有时候我审视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会发现身上的整套衣服都是她买的或者她陪我买的。尽管我现在依旧还是不怎么在乎怎么穿搭,但是已经比当年的形象改善很多了。她会告诉我哪些衣服好丑,哪衣服很好看,尽管不舍得把衣服丢掉,还是渐渐不再她面前穿那些衣服了。有时候穿一身好看的衣服的时候,她会站在我面前开心地审视我,告诉我如果当时还是师兄的时候就这么帅了,肯定不用等我追她,就直接倒贴上来了。

张芯有很多衣服,或许与别的姑娘不同,她的衣服并不是那种为了追求时尚的多。她的衣服是比较平常的,一般都是她妈妈带着她去买的,这就显示出他妈妈的眼光是很不错的,以至于她的眼光也很好。张芯的身材很好,因为个子高的原因,微胖也看不出来,再者我这个根本看不出胖瘦变化的人来说,都是根据秤来判断她胖了还是瘦了。她比较喜欢穿深颜色的衣服,因为她妈妈跟她说深颜色比较显瘦,这点被她信奉至今。

所以她的衣服跟同龄的女生们相比起来,更显得成熟一些,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她是97年的女孩(阴险笑:我94的)。我曾经尝试过让她换几个风格,但是满大街的韩潮让我们望而却步。以前她还喜欢在淘宝上买一些便宜的衣服,经历过几次失败的网购之后,我提议以后多去店里转转,重申可一遍“在经济能力范围内买最贵的就是最实惠的”这个理论。于是我们就会在经济范围内给对方买衣服,给对方买舍不得给自己买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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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皮肤也很好,从来不长痘痘。就单单这件事儿,让她们宿舍的姑娘很眼红。人家说一年土,两年洋,三年四年不认识爹和娘,这就是对大学形象变化的真实写照。学习化妆应该是女生进入大学,贯穿始终的一堂自习课。忘了张芯是什么时候开始尝试着化妆的,但我深刻的记得第二次爬始祖山的时候,她贴的双眼皮贴太拙劣,被偶遇的那个大叔嘲笑。

而我一直强调的是,你的相貌已经有中上之姿了,化妆只是为了让肤色匀称点就好了。而她却对自己肤色不够白皙而耿耿于怀,有一段时间还是喜欢把脸抹得比脖子白一点,最主要是干啥都马马虎虎的她有时候擦粉还不用心,连bb霜都没抹匀。这里的有点就是,从来不用在她楼下等她化很长时间的妆。自行因为修眉导致毛囊炎之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抹bb霜之类的东西,我竟然没看出来跟化妆有什么区别,我媳妇儿果然天生丽质难自弃。

原本跟我在一起之前张芯是没有耳洞的,后来她不知受了什么蛊惑,就非要打个耳洞,还非要拉我一起下水。我对打耳洞这种事儿并不支持,更别说让我一个直男癌患者打个耳洞。当时还有些许不愉快,然而张芯就是一个认定了的事情,软磨硬泡也得去做成的人,结果可想而知。理所应当的,我就基本上承包了她的耳钉,她第一个耳钉还特地选了一对儿字母,分别是R和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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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很喜欢去丹尼斯那边去逛逛,或许不需要买很多东西,但是每次逛超市的感觉都很好,做为一个理想成为产品设计师的我,喜欢在超市看看各种商品的造型去了解设计者的思路,而张芯喜欢那样居家的感觉。丹尼斯距离学校大概二十分钟的步行路程,走得多了就让我们有了买个自行车的想法。我们在淘宝上网购了一个一百多一点的自行车,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我特地选了个有座的,还在本来很硌屁股的座上用pvc做了个平板,保护媳妇儿娇嫩的屁股。

相册里有很多我们两个的自拍,存的多了,就有了把这些相片洗出来的打算。为此我们打算做了个木质封面的相册。我们特地去了一趟四海文具店,那天恰好在网上买的耳钉也到了,我就先把耳钉藏在书包里。在买回木板的路上又把耳钉放在上衣的口袋了,当张芯摸到盒子的时候,偷偷拿出来看看,智商明显不足的她还不敢肯定是送给她的,又放了回去,如是几次终于忍不住问我,得到我的肯定答复与调笑才欢天喜地地让我给她戴上。而恰好那天早上她原本的耳钉正好丢了一只,实在是巧合的让她不敢相信。

张芯的床上摆着大小一套丑萌丑萌的沙皮狗毛绒玩具,最早的时候只有一个最大的。那是我们在丹尼斯毛绒玩具货架上见到的,当时看到我们两个都很喜欢,但是一看价格实在是让人肉疼。然后我会宿舍之后,悄悄在淘宝上看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沙皮,价格却比丹尼斯便宜很多,于是就挑了个最大的买了。后来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买了那个店里的一整套,再去丹尼斯的时候,我们就会指着货架上的那个可怜的沙皮嘲讽一下。由于这狗太占地方,当然也怪床太小,再遇到好看的毛绒也只能依依不舍一下而已,这点让我很欣赏,张芯是个很知足的人。每每看她对感性想要又理性不要买时咬牙切齿的*躏蹂**娃娃时的样子,这种感觉十分喜庆。

张芯对动物模型很有感觉,但是对小动物却毫不感冒了,像猫啊狗啊的,一向没有好感,遇到大型犬更是唯恐避之不及,当然这是被吓的。这与我不喜欢小孩的事情还是有差别的,我这不喜欢小孩是以前照顾太多小孩留下的后遗症。我妈是家中老大,我在我们家都是最大的大哥了。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不断被托管很多娃娃,每次去外婆家本来想看电视的时候,就被小孩子哭闹,除非站起来走动,小孩子就一直一直哭闹,让我万分头疼。这留给我一个非常长远的印象,让我对小孩一直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是哭闹的小孩。如今在我自己的丁克理论中小孩哭闹早已经不再是重点,有更多的推理和问题都能自圆其说,只是在追根究底的时候才能想起,讨厌小孩的原因原来在我少年时期就有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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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除了住之外,还有食值得着墨。张芯是一个非常讨厌自己吃饭的人,这让我很不理解,我觉得独自吃饭完全可以扣扣手机就过去了。张芯不喜欢独自吃饭的事情在我们在一起之前,我就听她说过。所以在还是师兄的时候,我就经常给她买饭。现在回想起来,这应该是一件可以被称为套路的事情了。

除了每天有课的时候给她买早餐之外,我们基本上每顿饭都在一起吃。我们的生活比较规律,基本上光顾的餐厅窗口都是比较固定的,以至于很多店主都熟悉我们了。

我们经常去五餐二楼的哪家农家小炒,那家老板娘,每次都会笑着问我今天吃什么,然后拿馒头的时候还会特地跟我说一句“给你捡两个大的”,尽管我没有发现比其他馒头大到哪儿,但我依旧觉得很受用。

二楼还有一家卖过桥米线的,而我只喜欢他们家的土豆粉,那个老板很风趣,曾经有一天晚上去吃土豆粉被告知卖光了。第二天晚上再去的时候,老板就说“发现你每次过来都只吃土豆粉,今天晚上特地给你留了一份”,不知真假,听起来都让我十分暖心。

张芯是个吃火锅吃不够的人,五餐二楼在上个学期的时候开了一个旋转火锅店。从那之后我们就经常去光顾,那家老板恰好也是南阳的,所以对我们也算眼熟了。一般都是我们两个去吃小火锅,到现在我都快吃吐了,张芯依旧乐此不倦。有时候她自己过去的时候,老板还会好奇打听形影不离的我怎么不一起。

五餐一楼有一家麻辣烫,我们也经常去,十分实惠。新郑这边买饭的时候,能加芝麻酱的饭,会不打招呼就直接加进去。而我跟张芯都是因为不同原因不吃芝麻酱的人,每次都会提醒麻辣烫老板不要加芝麻酱,长此以往,老板就熟知了我们这对儿不要芝麻酱的顾客,后来他们找了兼职的学生,还会替我们提醒兼职不要给我们放芝麻酱。

除了认识我们的五餐厅的店,在13号楼上课的时候,我们还经常吃老兵餐厅的牛肉粉羊肉粉,还吃qq餐厅的炸串,城堡餐厅羊肉汤,民族餐厅的糊涂面。去北区的时候还会吃校友的杂粮煎饼,Cuba的黄焖鸡,焖面等等。在西区校友的时候,会吃那家饺子,她爱吃韭菜的,我就吃猪肉大葱的,还有那家东北熏肉大饼。校友那家的周黑鸭的翅尖,我们每次都会买四五块钱的,聊以派遣嘴巴寂寞。最近她觉得那家鸭血粉丝汤也不错。

行政楼*安门天**正对面那家信仰特色菜饭菜也很便宜,我最喜欢吃那家的酸菜鱼,里面还有个不可说的梗。我们每次和段斐约饭的时候,都会优先考虑信阳菜,一般都是酸菜鱼,干炸平菇,蕨菜炒肉丝,最后一个酸辣肚丝汤或者西湖牛肉羹。

在从sias去丹尼斯的路上,有一家0058香辣虾,也是我们经常去改善生活的地方之一。张芯是个比较喜欢吃虾的人,所以隔三差五我们都回去那里吃点。中间有一段时间因为吃蚕蛹过敏,导致吃虾连上也会有点过敏反应,很长一段时间张芯都不肯去吃虾了,实在馋了就蛊惑宿舍一块儿去吃,再也不肯带我了。这段时间,连酸菜鱼都不肯让我吃,只能吃黄豆炖猪蹄儿解馋。之后后来实验得知我只是对虾壳过敏,避免吃进去虾壳就能避免过敏。于是又开始了隔三差五去吃虾的奢靡日子。

学校门口那条街上有个干锅鸭的店,那家的鸭腿吃起来还不错。点一锅,我们两个就吃不完。我们也去吃过四五次,其中有一次用百度钱包几乎优惠了一半的价格。这家店往西走,有一个25元自助火锅店,我们在之前的一段时间,基本上每周都光顾,老板娘基本上都已经对我们熟识了。张芯习惯一去就扒拉一整盘虾,然后两个人不停吃虾,假装能吃回本的样子。自从吃虾过敏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过去了。

20

在张芯当文学社那段时间,文学社还有个很小的办公室,我们在哪里偷偷放置了一个小火锅,然后去超市买点青菜和肉,在狭小的办公室里偷偷吃火锅。那个办公室对面还有一个会计实验室,我们就尽量在周末的时候才偷偷地开伙。

去年这个时候也就是我们在一起一周年的时候,我们买了个蛋糕,邀请张芯的小学弟,还有他喜欢的姑娘一块儿过来吃饭。他们买了菜我们买了酒,那小学弟受我们怂恿提前准备了表白的东西。那天晚上还算愉快,然后趁着这个机会他也争取到了一个试用期的机会。

上次张芯却告诉我,他们终于还是没有走到最后,那个男孩子说说里重新对另一个女孩山盟海誓,这让我们重新掰开指头,我们两个一共见证了多少情侣分分合合。各种奇葩理由,让我们咋舌。

21

而我们现在两年来相爱无事,都有点梦幻的感觉,想想原来都在一起的那些对情侣都形同路人了,我们居然还如刚在一起时似的充满新奇与快乐。太多的默契,让我们一言一语就能听懂对方心里在想什么,这让我都不敢相信我们的恋爱居然只有两年。

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哼周杰伦的《超跑女神》给她听。我平时很喜欢听周董的歌,以至于她手机里很多周董的歌,上次她回家时候就放了《超跑女神》他爸爸还一脸嫌弃,只能听懂“oh oh”这个词。她还学了周杰伦那首《我不配》,我一直想说她跑调了,然而想想老大整天说我唱这首歌也不在调门上,就不想说了。

曾经她说,等以后我们要是不在一起了,一定要找一个比她还好的姑娘个,免得掉她的面子。后来就变了,完全反过来,决不能让我找到一个比她好的姑娘,让我不幸福的时候,时时想到她。我认真地对她说:“等以后我结婚了对象不是你,肯定不会请我那帮狐朋*友狗**的,因为没有你的婚礼,肯定不是真爱”。

我们曾经有过爱情如什么的争论,我说淡如水,她就问我为什么不是甜如蜜。我就告诉他,人没有蜜依旧能活的很好,却离不开水。

在十一号楼前我追着她喊:“美女给我留个电话号码呗,我是真心喜欢你的,给我一次机会吧。”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而她喜欢的桥段却是在人群里跟我大声说分手,让我非常窘迫,就狠狠揍她屁股。

太多太多的事情可能写出来,但是这样不知不觉已经写到两万多字儿了,实在是让自己都有些汗颜。写了这么久依旧要仓促收尾,真是有些怅然若失。

反正以后还有很多很多路要走,淡如水,才能细水长流。

听说过这样一段话:两个人相处就是两块有棱角的石头,放在一起久了,自然就没有了棱角,与对方相处的更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