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众志成城】关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要求基础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留小区、村屯卡点,拆除村屯设置的妨碍交通的硬隔离设施,取消小区、村屯出入人数和次数限制,小区、村屯和其他所有公共场所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精准做好人员往来管控,往来人员按照高、中、低风险防控标准进行管控,风险区按照国家及省市动态调整执行。

三、来(返)孙吴人员实行两次分流处置,第一次分流在各公路治安卡点、客运站和铁路卡点。公路治安卡点运行流程:来(返)孙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现场登录疫情防控行程卡、“龙江健康码”系统和治安卡点登记码,由治安卡点工作人员核实个人信息,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之前14天未出过黑河市域且“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直接放行,无需隔离。客运站和铁路卡点运行流程:来(返)孙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现场登录疫情防控行程卡、“龙江健康码”系统,由工作人员核实个人信息,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之前14天未出过黑河市域且“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发放通行证直接放行,无需隔离。

四、第一次分流时,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黑河市域以外来(返)孙吴人员,到分流中心(家豪宾馆)进行二次分流。二次分流仍需登录疫情防控行程卡和“龙江健康码”系统。

1.对于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从省内高风险县(市、区)来(返)孙吴人员,一律到指定中转宾馆实行集中隔离14天,食宿费用自理;

2.对于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从省内中风险县(市、区)来(返)孙吴人员,同时扫描“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实行居家隔离14天,发放居家隔离卡后,交由社区(村屯)实行封条式管控措施;

3.对于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从省内低风险县(市、区)来(返)孙吴人员,同时扫描“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发放通行证直接放行,无需隔离;

4.对于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从湖北省来(返)孙吴人员,一律到指定中转宾馆实行集中隔离14天,食宿费用自理;

5.对于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从除湖北以外其他省市来(返)孙吴人员,同时扫描“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实行居家隔离14天,发放居家隔离卡后,交由社区(村屯)实行封条式管控措施;

6.对于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从境外来(返)孙吴人员,一律到指定中转宾馆实行集中隔离14天,食宿费用自理;

7.对于第三条、第四条第2、3、5款中规定来(返)孙吴人员,有发热等症状的,一律在家豪宾馆暂时隔离,然后由卫健部门组织进行验血、CT等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再行分类处置;

8.对于目前正在中转宾馆实行集中隔离的省内各县(市、区)和省外(除湖北省)来(返)孙吴人员,3月4日前返回的继续完成隔离14天,3月4日后返回的执行现行政策。

五、放宽交通管制,取消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孙吴县域内和黑河市县际间客运全部放开。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恢复县域内通行。对不佩戴口罩、不出示“龙江健康码(绿码)”的一律禁止乘车。

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恢复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服务,除定点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外,其他医疗机构不得接收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各药品经营企业恢复售卖退烧、止咳等药品,对购买此类药品的人员及代购人员,严格做好实名登记。

七、实行复工复业负面清单制度,对会展业、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小饭桌(包括招生食宿)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及非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一律暂缓开复工,县防指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疫情防控风险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商店、农业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及连锁便利店、药品流通、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快递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等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消费需求的行业企业,以及商场、服装鞋帽商店、化妆品商店、烟酒商行、宾馆(旅店)、理发(单剪)、洗染、汽车销售维修清洗、手机家电销售维修、装潢商店、电子商务、人像摄影、家政服务、房屋维修等丰富和提高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服务行业,全面开复工。

九、有序恢复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当前只允许外卖和配送两种方式销售,禁止接受堂食顾客。

十、复工复业的经营场所取消营业时间限制。

十一、窗口单位要开设必要的服务窗口,畅通网上办事渠道,抓好服务企业和项目手续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十二、广大群众要正确认识疫情,认真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串门。

十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措施,开业的各类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防疫检查,对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十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范和防疫要求,指导各类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工作,负面清单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类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十五、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出人员一律不得进京,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经过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进京务工返岗人员出行必须由在京用工单位出具用工证明,并由在京居住地社区出具允许其返回的社区证明,经县疾控中心检验无异常并经指挥部审批备案后允许出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压实落靠责任,采取抓*访信**工作的力度和措施抓进京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擅自进京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指挥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所发公告、通告、通知等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孙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