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一种枯燥的职业,枯坐静思,打熬自己的内在力量,憋一部长篇掉一层皮。因此作家培养出怪癖,那简直是一定的。
提到作家,就不能不提到纸。法国作家法朗仕每天早上准时去楼下的面包店买一条法式长棍。回家后把面包包装纸撕下一块,边吃边用铅笔在包装纸上打草稿。同样喜欢拿废纸写作的还有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女士。她离异那段时间里,整日坐在咖啡馆里用随手找到的废旧纸张写小说,哈利·波特的第一部就是这么完成的。
而法朗仕的好朋友大仲马作为一个杰克苏boy,对纸张和笔有特殊的执念。他写小说用蓝纸,写诗用黄纸,其他文体则用浅红色纸。他写作之前,得先准备好十多支各种颜色的铅笔,就像画家似的挑选色彩。他说:“写作也需要色彩。这些彩色铅笔能使我写作时的感情变得丰富多彩!”

有一次在欧洲旅行时,他珍贵的蓝色纸用光了,被迫写在奶油色的纸上,他坚信他这部小说写得不好就是因为这个。查尔斯•狄更斯偏爱蓝色墨水,倒不是因为迷信——因为蓝墨水比其它颜色干得快,所以写作的时候不用费心去吸干墨水。
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笔使用各种颜色的墨水——绿色、蓝色、紫色。紫色是她的最爱,专用于写信(包括她写给维塔•萨克维尔-韦斯特(Vita Sackville-West)的情书、日记以及手稿)。路易斯•卡罗尔也喜欢紫色墨水(还和伍尔夫一样喜欢站立式书桌),不过原因更为实际:他在牛津大学教数学多年,那里要求教师用紫色墨水批改学生作业——这种习惯带进了卡罗尔的小说写作中。

说到狄更斯,他癖好很多,不管在哪儿床头一定要朝北,酷爱催眠术,但最大的怪癖是他喜欢尸体。他非常喜欢逛太平间,没事儿就去溜达溜达,看看都有些个什么死法。他说:“只要我在巴黎,就感到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引着我去太平间。我从来没有想去过那里,但总是情不自禁的被吸引过去。”
而这位大师的恋尸癖最严重的时候,是在圣诞和新年,这些日子里刑事案件多发,会有很多枪杀、淹死、死于刀伤的尸体。他有时还会跟着警察参与泰晤士河的尸体打捞工作。
相反,侦探推理小说家们反而小清新得居多。英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吉尔伯特•基斯•却斯特顿在构思侦探故事卡了壳时,便从书房里对着花园里的一棵树射箭。推理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最好的念头是在洗洗刷刷的时候产生的。她还喜欢在浴缸里一边嚼着苹果一边琢磨谋杀阴谋的情节。弗兰纳雷•奥康纳喜欢甜食,不是大嚼香草威化饼干,就是大口灌糖浆。

必须依靠某种东西来激发灵感的作家有很多。席勒酷爱闻腐烂苹果的味道,还喜欢边用凉水泡脚边写作。雨果却相反,写作时喜欢把脚泡在温水里。法国作家和诗人罗丹经常泡在浴缸里写作,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朋友打扰。无独有偶,美国作家富兰克林也喜欢泡在浴缸里写作。英国童话作家卡洛尔和英国女作家伍尔夫喜欢站着写作。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则爱趴着写作。威廉•福克纳每周日晚雷打不动看电视,据说他这个节目一场也不肯错过。
还有人对写作环境有要求。著名的古典主义剧作家高乃依,他必须把自己裹在棕色的粗呢被子里,在一个加热的房间里的地面上滚来滚去,出了一身汗之后才开始写作。巴尔扎克常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写作,点燃蜡烛,拉严百叶窗,白天黑夜全然不知。他一两个月闭门不出是常事。福楼拜喜欢白天休息,然后通宵写作。他房间里的灯火彻夜通明。
法国作家博叙埃宁愿把脑袋装进皮帽里,也要呆在冰凉的屋子里写作。另一位法国作家卢梭则喜欢光着头皮站在太阳底下拼命写作。爱尔兰作家萧伯纳喜欢到野外去写作。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每天早晨要在写字台前坐上几个小时,即使一个情节也想不出来也要这样。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作时,要在案头放上一面镜子,时刻观察自己的面部表情,借此刻画作品中的人物。挪威剧作家易卜生把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视为自己的死对头,因此写作时一定要把斯特林堡的画像放在书案上,时时激励自己,才能写出好剧本来。
詹姆斯•乔伊斯趴在床上写作,手持大大的蓝色铅笔,身披白大衣,《芬尼根守灵夜》(Finnegans Wake)的大部分都是用蜡笔写在纸板上的。

有些习惯就纯粹是迷信了。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星期五决不开篇或杀青,酒店房间或电话号码涉及数字13就要换房,烟灰缸里的烟头从不多于三个,多的话就放进大衣口袋。还有人很偏执,不写够数量就不行。
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职业生涯中每天写作1000词,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曾在一次聚会上声称,他每天写3000词,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和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也是如此。
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并不规定自己每天写多少词,但据说高产期曾一天写了5000词。安东尼•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e)每天凌晨5:30开始写作,强迫自己每15分钟完成250词,还用手表计时。斯蒂芬•金(Stephen King)想方设法每天完成2000词,副词不算,而托马斯•沃尔夫(Thomas Wolfe)保持一天1800词的速度,不达目标不歇笔。
但也有人写得极慢。福楼拜的稿纸一页只写一句话,剩余的空白都是用来修改的。詹姆斯•乔伊斯曾因一整天只完成了两个完美的句子而自豪地感叹,而多萝西•帕克(Dorothy Parker)改字成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她悲叹:“我写不出5个词却能改掉7个词。”
对于很多作家来说,他们的非人类伙伴是创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埃德加•爱伦•坡视他心爱的斑猫坎特尼娜(Catterina)为他的文学守护使,她“呜呜地叫着,仿佛对于[她]监督下的世界颇为满意。”弗兰纳雷•奥康纳很早就喜爱家禽,从她童年时期的小鸡(奇怪的是能够倒着走,而且拍进了一部纪录片)到她越收越多的野鸡、野鸭、火鸡和鹌鹑。然而,最有名的是二十出头的奥康纳邮购的六只雄孔雀,一只雌孔雀和四只小孔雀,后来都写进了她的小说。
但是,到目前为止与宠物相关的最离奇的习惯来自科莱特(Colette),她貌似有拖延症,还找她的狗来帮忙:科莱特习惯瞪大眼睛仔细翻看她的法国斗牛犬苏西(Souci)的毛。然后她会从苏西的背上拽出一只跳蚤,接着继续找,直到她准备好开始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