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t涉嫌传销被查 (张庭tst公司调查结果)

距离新年不到三天,娱乐圈又出事了!

12月29日,明星夫妇张庭与林瑞阳运营的日化用品品牌“TST庭秘密”公司,因涉嫌传销被调查,冻结资金高达6亿的消息登上了微博热搜,才刚因为明星主播*税偷***税漏**而大吃一“斤”的人们,又吃了一个大瓜。

tst涉传销风波调查,tst庭秘密回应涉嫌传销被查处

被誉为“国货之光”的TST,不少明星都曾为其背书,比如刘涛、徐峥、陶虹等,都曾经在自己微博为它带货。与明星的好评相反的是,TST却曾多次因质量问题,被骂上热搜,不少人表示TST“烂脸”“过敏”,甚至销售模式存在问题。但这些质疑,在明星的光环和强大的营销助力下,都被压了下去。经过多年发展的TST品牌越发壮大,据数据显示,2018年度,TST的交税总额竟然高达96亿元台币(约21亿元人民币),在微商界的规模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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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张庭林瑞阳“微商第一人”梦幻泡沫的破灭,向来被质疑与传销“擦边”的社交电商、分享经济等模式,也再度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虽然社交电商具有高效传播的属性,但其裂变方式总是备受异议,常常与入会费、拉人头挂勾。为什么社交电商那么容易和传销扯上关系?黑蜂科技从模式来探讨下:

1、都具有社交属性:传销与社交电商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通过人脉社交链的互动、分享、传播来完成商品的交易,以信任为底色,关系为渠道来推广。

2、都是自用省钱,分享挣钱:传销与社交电商都是基于“自己购买有返利,分享给别人有佣金”的营销逻辑,都是由消费者到推广员、代理商的转变过程。

3、都具有裂变倍增效应:都是建立一个团队,打造一条关系的渠道,不在职也能收入,实现裂变营销。

4、都具有奖金分配制度:传销和社交电商都是基于奖金来吸引人们自发分享,但传销是N级收益,而社交电商是三级分销,是合法的运作。

虽然因为模式相似饱受质疑,要明确的是,社交电商却和传销又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1、从销售模式看:社交电商的核心,是商家利用构建的供应链优势打造一个超级平台,提供给消费者优质的商品和优惠的价格,在节省仓储空间的同时,更低成本地加快商品的周转,使自身的现金流变得更加充裕。而传销的产品都很低劣或者根本没有产品,他们常常是以此为幌子广招代理,收取人头费,具有“拉下线、交会费、以团队方式计酬”三个特点,他们不以销售产品为目的,也没有其他实体经济支撑,把拉人头作为唯一的收入来源。传销中的人头数量以几何倍增的方式增长,形成金字塔结构,最终只有塔顶的人能摘到“暴富”的果实,下面的人都会血本无归。

2、从投入成本看:社交电商始终是以商品销售为基础,不会要求用户先行投入,而传销会鼓励囤货和人头敛财,比如让用户大量囤货升级级别、交大额入门费或者进行投资理财,许诺高额回报,但之后却是漫长的等待。正规的社交电商是让利于商家、消费者和推广者,基于分享的特性,让商品能够在同圈层用户中快速传播,能更精准地找到目标客群,帮助商家完成销售目标,解决货存堆积的困扰。 如果发展中为了拉人而拉人,而不是为了吸引刚需用户来购买,那么就是披着社交电商外皮的传销。

综上,社交电商很容易踩中法律的红线,而其中最重要的认定标准就是——入门费/人头费;超过三级,多级销售;骗取或者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那么社交电商如何规避掉传销风险呢?

一、真正地做到“以销售商品为目的”:提供高价值的,有性价比的商品,让用户享受到供应链带来的实际优惠,自发的推荐形成裂变,才是健康的社交电商模式。

二、不虚高销售,扰乱市场的经济:不要用高溢价的商品来欺骗消费者,比如市面上销售100的酒,在社交电商上买200,再给用户返利10块,这样的方式基于欺骗,带来的只能是短期的效益,同样也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三、绕开人头费、门槛费、会员费等“陷阱”:不要陷入拉人头、交门槛费的陷阱,需要给会员设置对等的权益,并且须以商品销售量为报酬标准,基于产品的利润来设置合理的分佣比例,才能保证模式稳健发展。

四、等级缩减。在分销模式的设置上,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两级分销模式,不做过多的延伸。

归根究底,有害的不是模式,而是人心。传销是非法敛财经营,而社交电商的目的是裂变销售者,让商品快速找到符合自身属性的消费群体,并将其拉拢到体系内,持续产生价值。社交电商也不单单只有分销,还有拼购模式、社区模式等,比如社交电商平台佼佼者如拼多多、云集等,就借助分享裂变,迅速发展业务并触达中国低线城市的新消费者,实现了高效低成本的市场下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