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多家外媒报道,美国财长耶伦在国会发表演讲时,宣称要对中国企业追缴15%的“国际税”,还说美国将保证这一税款的征收,不管用什么方式。
这话听上去很刺耳,美国有什么权力对中国企业追缴税收呢?所谓的国际税,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又是不是意味着美国将要跟中国重启贸易战呢?
让我们先从到底什么叫“国际税”开始说起。
一、什么是国际税?
事实上,跟一般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具体的税收不同,所谓“国际税”,并不是某一种具体的,新增税种的名称, 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跨国企业行使各自征税权力中,形成的一种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构成国际税的要素中,有两个关键词,第一是“跨国企业”,第二是“分配关系”。
之所以要强调“跨国企业”,原因在于如果一家公司,只在本国生产出售商品,那么它所有的税收,都是交给本国政府的,不涉及到其它国家的事情,自然也就谈不上“国际税”了。
第二个要强调的,是“分配关系”,因为国际税的本质,实际涉及到的是两个或者多个国家,对同一家跨国企业征收税款的问题。如果每个国家,都对一家企业征税,那么这家企业迟早会因为税收负担过重,而陷入倒闭的。
而每个国家,都希望自己的跨国企业能够迅猛发展,从其它国家市场上赚钱,不想让其倒闭,所以不愿意对本国的跨国企业,双重征税。
比如一家中国跨国企业,在美国开了分公司,一年赚了100万美元,但这100万美元中,已经给美国政府交了25%的税收了,那么剩下的75万美元,被这家中国跨国企业的分公司,当成股息分红上缴到位于中国的母公司时,中国政府是不额外收税的。
同样的,一家美国跨国企业,在中国开了分公司,一年赚了1000万人民币,已经给中国政府交了250万的税收,剩下的750万当成盈利送回美国的时候,美国政府也是不额外收税的。
但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即每个国家税率都相同。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更常见的情况是,每个国家的税率不同。比如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往往给国外带着技术进来的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本来应该收25%的税收的,但给它税收优惠,只收了15%的税。

美国在中国跨国企业更多
这个时候,如果美国政府的税率,还是25%,那么这家美国跨国企业,把赚到的钱从中国,汇到美国的时候,美国政府还要收10%的税收,补足25%。
这么一来,美国政府倒是多收了税了,可中国政府为了吸引高新技术企业,给与的税收优惠,就等于白给了,中国政府当然不愿意。
这就涉及到两个国家的税收分配问题,也就是国际税的问题。 为了避免自己吃亏,同时保证本国的跨国企业能够健康发展,中美两国就得商量,针对同一家跨国企业,我收多少税,你收多少税,避免重复收税的问题。
而经过商量后,双方都统一的税收分配关系中,分别拿到多少税金,就是国际税的内涵。所以说它的本质,并非是一种新税种,而是两国或者多国,对同一家跨国企业征税时的分配关系。
既然如此,那么耶伦这次所谓的,要向中国企业追缴15%的国际税,又是什么意思呢?
二、美国要推动全球最低15%的国际税制改革
前文提到的,中美两国针对同一家跨国企业,博弈谁应该多收税的情况,只是理论层面的。现实情况下,通常各国博弈的,不是谁应该多收税,而是谁应该少收税的问题。
这看上有点不可理解,怎么各国政府收钱,还这么谦让呢?
实际上,这里面涉及到发展中国家吸引投资,带动经济发展,以及世贸组织内部,各国市场互相开放的问题。
简单来说,相对于政府收的那点税,跨国企业在一个地方投资建设,所带来的经济效应,往往是远大于税收带来的直接利益的,尤其是对一些小国,穷国来说,相比于政府多收一点收税,他们更希望能引进跨国企业,带动本国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

2021年开始,美国就力推全球税制改革
甚至像现在一些被称作避税天堂的小岛国,他们都不需要收税,只要以零税率吸引跨国企业在它们那里落户,仅仅为这些跨国企业落户提供服务,就足以带动作为避税天堂的小岛国经济腾飞。
与此同时,由于大国,经济强国往往本身也是跨国企业比较多的国家,这些国家希望自己的跨国企业能够走出去,从其它国家赚钱,因此积极推动全球化,跟很多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建立关税协定,以低关税或者零关税的方式建立自贸区之类的东西,推动全球贸易。
这么一来,如果一家跨国企业把总部建立在避税天堂,那么它往往只需要在某一个国家,缴纳很少的税收,就可以实现合法避税了。
本来吧,这是全球各国政府要征税,和跨国企业要避税之间的矛盾,不涉及到两个国家政府之间的矛盾。甚至各国政府在打击跨国企业避税这一点是,是有共同利益的。
但是,最近这些年,曾经力推经济全球化的美国,因为本身的制造业空心化等问题,希望制造业能够回流美国。这个时候, 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投资,提供的低税率优惠,就成了美国推动制造业回流美国的最大障碍。

避税天堂摩洛哥
因此,拜登政府上台以后,耶伦积极推动全球税制改革,强烈要求各国政府,把跨国企业的最低税率,定为15%。
最低税率的意思是,如果一个国家为了吸引投资,把本国对跨国企业的税率,定为15%以下,那么美国或者其它国家,有权对该跨国企业增加征税,一直到补齐15%的税率为止。
2021年的时候,这个全球税制改革,在美国的提议下,已经得到了130个多个国家的认可和同意,中国也是在联合声明书上,签了字的。
所以说,耶伦所谓的要追缴中国企业15%的国际税,实际上就是指,如果一家中国跨国企业,在中国本土,或者其它国家生产的时候,所缴纳的税率,不足15%,那么美国和其它相关国家,有权追缴国际税收,一直到补齐15%的最低税率为止。
但这就带来另一个问题,中国政府是同意全球税制改革,对跨国企业设定15%最低税率的,耶伦气势汹汹的追缴什么呢?
三、关键是交了多少税,谁说了算的问题
客观上讲,耶伦其实是美国政府层面,比较理智的政客了。中美关系恶化以来,她也一直在呼吁双方经济层面的对话和沟通,对于前任特朗普政府嫌弃贸易战,对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的问题,也发表了不同看法,认为这是伤害美国消费者。
连特朗普对华输美产品加征关税都不同意,自然不太可能主动对中国跨国企业加税了。实际上耶伦的原话是:
“……执行机制规定,如果中国企业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支付该项税款,那么在美国或有中国企业经营业务的任何国家,将对中企征收额外税款。”
她所谓的“执行机制”,显然就是指全球最低税率的问题,而弄清楚了这个前提,也就明白了耶伦的本意,与其说是要对中国跨国企业加税,不如说是要敦促中国严格执行对跨国企业的全球最低税率问题。

实际上这不需要她敦促,此前我国之所以同意美国提出的全球税制改革的问题,就是因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其它比中国更落后的国家,利用低税率吸引跨国企业从中国转移的现象,已经影响到了中国经济。美国想促使制造业回流,中国想保持全球最大制造业国家的优势,因此双方在最低税率的问题上,算是殊途同归,利益一致。
因此,轮不到美国追缴,中国自己就会执行15% 的最低税率。耶伦在国会的发言,更像是刻意的表现“对华强硬”,迎合美国国会对华错误认知的选择。
当然,这件事也有隐患,这个隐患不在于美国对中国跨国企业加税,而在于美国可能为了打击中国企业竞争力,明明中国企业已经缴纳15%的最低跨国企业税了,但美国硬说没有,非要加税。
由于美国跨国企业远比中国更多,因此这种比较脏的手段,应该不会普遍应用,但以民主*党**的尿性,很可能在打击中国先进跨国科技企业时,有针对性的利用最低税率这个*器武**。
说白了,你要限制全球跨国企业最低15%的税率,这没问题,但是一家跨国企业,到底在其它国家,交了多少税,到底由谁说了算呢?这是一个问题。
不是说没有靠谱的审计手段,而是在类似事情上,不能相信美国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