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说了,只要你娶了我,后面所有船都是你的!”这是在直播卖货,你敢信!营销宣传千万别踩红线,小心货没卖出去,祸从口出!

舟山女主播为卖海鲜“信口开河”
干电商这一行的,为了能多卖点货,少不了做一些夸张的表演,说一些劲爆的话题,总之就是玩噱头吸引流量。近日,就有一主播直播叫卖梭子蟹,情绪高昂、口出狂言:“娶了我,后面所有船都是你的!”“原产地的野生梭子蟹,价格便宜到让你怀疑人生!”“1块就1块,1箱只赚你1块钱!”……结果被罚了!

当地市场监管局注意到,该直播账号用语夸张,除了拍一些渔船画面说是自己家的,还说一箱梭子蟹只赚1块钱,便展开调查。经核实,主播家里没有渔船,本人也不是梭子蟹的直接经营者,不参与捕捞、发货,只负责直播带货,商户利润和她赚取的佣金远远超过每箱1元。
市监局认为,该主播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并不少见,特别是电商营销,主播负责带货,商家只管发货售后,很容易造成宣传跑偏,导致商品与直播间承诺不一致。一方面原因是双方沟通不及时,各有心思;另有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才会造成夸张宣传。

虚假宣传知多少?
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就是虚假宣传。
一般商业宣传多围绕产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包括产品特征、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他情况。虚假宣传往往会夸大失实,美化产品的用途、功能等特性,随意冠名百年老店、皇家出品等字样,包装一个美名让产品上档次,标上引诱的价格,来误导消费者购买。
要么是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要么是语言模糊、含有暗示、令人误解;要么是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根本不存在。
注意了,相关法律有规定,涉及虚假宣传,罚的就是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四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避免违规看这里!
不管是价值营销,还是接地气叫卖,营销不当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广告营销,不是想发什么就发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要乱承诺,更不能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显著、清晰表示,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等,在广告中均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即便是附带赠送的商品或服务,也要写明相应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为避免经济损失或责任承担,商家营销推广前:
①应充分审查对外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切记不要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禁止内容,也不要出现容易使消费者误解的用语;
②避免不正当竞争,使用的比较数据或调查结果,须有依据,并应提供国家专门检测机构的证明;
③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宣传时要尽量避开绝对用语的广告词,如最高级、最佳、最先进等;④直播带货,应当与相关主播签订协议,明确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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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名为化名,引用热议事件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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