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爱美人士注意了,前阵子国家食药总局通告了1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39批次面膜为不合格产品,记者仔细看了下,其中不少面膜也是“名声在外”,比如仟佰草洋甘菊舒敏修护隐形面膜、红粉菲菲蜗牛面膜等。
不合格产品清单(可放大看):




据了解,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为化妆品禁用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行动迅速,组织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核查,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78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045家,抽检2批次,暂未发现39批次不合格面膜产品。

为提醒广大公众合理理性使用化妆品,市市场监管局做出以下消费提示:
1、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 应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电脑小票,票据上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地址、成分、使用方法等;包装或说明书上有无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标记。
3、消费者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联系方式、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4、在购买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5、消费者也可以拨打化妆品外包装上标示的防伪查询电话,如果拨打化妆品外包装上标示的防伪查询电话出现无人接听的情况,该化妆品有可能为假冒产品。
6、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不要轻信。
7、消费者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消费者如有发现上述行为及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者疑似发生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可向8890、12315或12331举报热线投诉和报告。
编辑:方一 合作:0579-8318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