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上各个朝代,对赋税制度都有不同的规定,那么秦朝的赋税制度,有关史书记载的比较少。44年前,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秦简,对秦朝的赋税制度也没有过多的记载。据有关史料,以及云梦秦简的记载,秦朝的赋税制度主要分为:田租、田亩附加税、口赋、算赋、户赋、关市之税、商品税以及税目和税率情况。

云梦出土的秦简
田租和田亩附加税
公元前408年,秦朝开始实行了“初租禾”制度,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田租”。到商鞅变法的时候,已经开始出现“田租”这个名称,在云梦秦简中,《法律答问》里面曾提到有关“租”的简文。简文中只有“已租诸民,弗言,为匿田”,从这里我们可看出,里面的“租”是征收田租,还是出租田地,就难以判 断了。但是,在《仓律》有“入禾稼、刍、稿,轨为籍,上内史”的规定,又有“入禾仓,万石一积”的律条,从这些记载来看,我们可以得知,当时秦朝官仓是有征粮食的。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官仓的粮食来源,主要从老百姓缴纳的地租,还有“租禾”来的田租。由此看来云梦秦简通过间接的方法,告诉我们秦朝是有田租之制的。到秦二世时期,开始出现了“收泰半之赋”的情况。那么这里的“赋”,应当是指田租而不是口赋,因为只有田租的征收才有按田亩产量计算出来大半的比例。通过这些,我们可以知道,秦朝的田租税率是在逐步加重。

秦朝农作物分布图
田亩附加税就是秦朝的刍、稿税(刍稿指农作物的秸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讲到:在秦二世时,因咸阳“狗马*兽禽**当食者多,度不足”,于是“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稿”以充食。这里告诉我们,刍稿税是用来弥补牲口的草料,那么马匹是用调运货物以及战役所用。在《淮南子·氾论训》云:“秦之时..发谪戍,入刍、稿。”高诱注曰:“入刍、稿之税,以供国用。”这里也告诉我们,秦朝确实有征收刍稿税,以及是国家所用,对于税目和税率就没有明确说明。从云梦出土秦简的有关简文来看,不仅进一步证明秦朝有刍、稿税的征收,从商鞅变法之后,而且其征收办法及税率也是有所不同的。

这充分说明了刍、稿税的税率为每顷,征收办法是用树叶和干草作为饲料,这些都可以充当缴税,并且缴税的人,要把这些饲料送到官府称重,从而印证了上面所说的。

全家免税高兴时的样子 图
口赋、算赋和户赋
口赋是以人口为课税对象的赋税。秦孝公在商鞅变法之后,公元前348年,开始有“赋”这一说法。尽管“赋”与“税’的区分日益显得不严格,但是在史书中有记载。

从上段话中可知,“赋”是按照秦朝的人口征收税的。故“赋”本质上是人口税或人头税,则“箕敛”确有以课税之钱封藏于箕畚的意思。主要讲了什么是税,什么是赋,税是工商衡虞,那么赋就是要用于充府库。后面提到的“头会”印证了口赋是以人口来计算的,还告诉我们税和赋的用途在哪里,有什么作用,汉朝和秦朝基本都是一样,秦在汉的基础上有所加重。

出土时的秦简
算赋是在汉朝就开始了,当时主要是以十五岁以上成年男女的人口税,后来在秦朝时期也实行算赋。

从这里可以看出,秦朝确实有“算赋”之说, 并且是十五岁以上成年,凡是成年男女都要缴纳算赋,还得知,算是成年男女缴税的单位名称。秦时对于七岁以上十四岁以下为未成年男女所缴的人口税,称为“口钱”,也是未成年人缴税的专称。“口钱”与“算赋”又称为“口赋”。这些我们从《汉仪注》所记载“口钱”与“算赋”都有提到。
与口赋有着紧密相关的,就有“户赋”,我们在秦的史书中没有提到,但是在云梦秦简中的《法律答问》简文,就提到了“户赋”一说。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被掩盖的户口可以不用服役和缴纳户赋,这也证明了秦朝确实有征收“户赋”这一项,但是在其他出土的简文中,没有在也没有提到相关户赋的记载,据汉朝史书记载也没有户赋的记载,这个值得怀疑的户赋,只能等再出土有关史料才能搞清楚了。
关市税和商品税
关市税和商品税是以商人和他们所贩卖的货物来缴税,公元前378年,秦献公就实行了市的说法,这样充分说明了,私人商业的开始,城市的固定需求也由此开始了。秦孝公徙都咸阳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设置固定市场了。随着私人商业的发展,就出现了关津、市井之赋。在商鞅变法的时候,就出现了重关、市之赋的措施。什么是关,就是指关卡,什么是市,就是指固定市场的流通,所以这就得出了,关卡税与市税,又简称为关市税。在《商君书·垦令》中提到“市利之租必重”的说法,什么是“市利之租”,也可以简称为“市租”。到汉代时期,就出现了“市租”之说。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市租”在秦朝的时期就已经开始实行了,也可以看出秦朝的时期就开始对商人进行征税了。

商贾忙碌图
商品税主要是盐、铁、酒、肉的税收。根据史料记载,秦朝确实有商品税之说,没有对所有的商品进征收税收,而是对盐、铁、酒、肉这些必需用品进行征收。在秦穆公时期,秦朝就开始对盐商进行征税,在《说苑·臣术》中记载:秦穆公时期商人贩卖盐,但是要征收盐税。到商鞅变法的时候,已经开始征收税收了,但是扩大了酒、肉、铁等商品。在《商君书·垦令》中讲到:酒、肉比较贵,所以就实行了租,并且租的价格是成本的十倍之多。从这里得知,酒肉贵了,租的也贵,这样老百姓喝酒、吃肉的就少了,也不会有商人倒卖了,老百姓也不会整天喝酒了,进而可以好好的从事农业了。在云梦秦简《田律》中也有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同上面是一样的做法。除酒、肉外,还有对盐铁的征税。董仲舒说:商鞅之时,田租、口赋、盐铁之利是古代的二十倍之多。秦惠王时期,命张若于成都“置盐、铁市官及长丞”。司马迁之祖司马昌,曾为秦铁官。这些事实,说明秦朝已经有官营盐,并且属于官府管制。
对于铁的税收,秦朝管制也是非常之严。

从上述来看,山海池泽都要缴纳税收,但是包括范围之广,在冷兵器时代,土地是非常重要的,在秦汉时期土地也是比较残留的。山海池泽也包括了盐铁在内,也可以简称为渔采畜牧税。秦朝的史料中记载:没有山海池泽之税,在云梦出土秦简的《田律》中记载:老百姓禁止砍伐树木,不许采取植物的嫩芽和不准捕捉幼兽、幼鸟及毒杀鱼鳖、捕杀鸟兽,也许正是为了征收山海池泽之税的缘故。从这里可以知道,并非有山海池泽之税,但是有盐铁之税的。
品史公曰:秦朝的赋税制度,包括货物流通、商贾贸易、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渔采畜牧及每个人的人身,都在课税之列。其课之于商贾者,又通过商品价格而转嫁于消费者。故最终是劳动人民承担着沉重的赋税剥削。这就无怪乎“赋税大”,为引起秦末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 高敏:《从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看汉代的口钱、算赋制度》,见中华书局《文史》第二十辑。
- 高敏:《从云梦秦简看秦的若干制度》
- 《中国通史》
- 《法律答问》
- 《仓律》
- 《史记·秦始皇本纪》
- 《田律》
- 《淮南子·氾论训》
- 《汉书·食货志》
- 《伍被传》
- 《续汉书·郡国志》注引《帝王世纪》
-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 《金布律》
- 《后汉书》
- 《汉书》
- 《商君书·垦令》
- 《说苑·臣术》
- 《华阳国志·蜀志》
- 《云梦秦简初探》(增订本)
- 《秦汉赋税制度考释》
- 《秦汉史论集》
- 《盐铁论》
- 《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