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本意即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是为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一旦把保障性住房当成了牟利的工具,转租给他人就失去了保障房本身的意义了,如此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也是应当的。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相关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我是2010年申请到保障性租赁房并搬进来住,到现在已经住了第11个年头了,从我的家庭来说是非常感谢给了这个机会申请到这套房子让我们小家庭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我们最早知道可以申请租赁房的时候是高林小区那一批,那时候让我公公帮忙去社区拿表格回来填,然后他说看到很多人在排队所以没拿就回来了,于是错过了那一批的申请。第二年我们自己再次去申请是很幸运地摇号中了,依然还是岛内的。

这11年里厦门这个城市也在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刚搬进来住的时候整个小区就是空荡荡的,去火车站周边只有一路公交车而且还是中巴,湖里万达那时候还只是一个地基,我们从高层阳台还能看到五缘湾的大海,也可以说是海景房了。这些年万达建起来以后增加了多条公交路线让通行变得越来越方便,周边楼盘也越来越多,所见之处皆已是高楼林立。

保障性租赁房最重要的指标就是家庭的收入,本来就是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住处,虽然说低收入不代表低素质,但不得不说部分住户真的是比较没有素质,由此最受影响的就是小区的卫生情况很是糟糕,垃圾乱扔,电梯里狗狗撒尿臭气熏天,小区公共区域也是到处小狗便便,不知道是什么心理作祟不会爱护公物,可能意识里对于租来的东西比较没有看重吧。再者加上物业也不是多好的公司保洁方面做得相当糟糕,公共楼道有时候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拖一次,庆幸地是随着现在垃圾分类的强制执行所以垃圾处理这一块是目前越来越好了。

保障住住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格局,主卧室放一张1.5米的床+一个衣柜就剩下一个单人过道了,次卧室放一张1.2米的床+一个小衣柜也是剩下小过道,客厅厨房就更不用说了都是小小的。吐槽归吐槽但是还是非常感谢这十几年给了我们非常稳定的居住环境,保障性住房本意就是让大家先居有定所,当有一天如果自己有足够能力也可以再去买自己喜欢的大房子。
平常没有去了解小区有没有房子出租,一直以来也以为按规定不允许出租应该是不会有这种现象的。如果有那真是很不应该,还有很多人都在轮候申请却申请不到,有些人明明有更好的居住条件却去跟实际没房的人抢这申请名额,然后再来把申请到的房子转租从中牟取不当得利。该罚!还有申请到名额却把房子空着不住的也不应该,要把资源给到更多像我们这样有真正实际住房需求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