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访信**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访信**工作的通告》,即日起,我院*访信**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仅为确有必要的当事人提供立案、诉前保全,停止其他诉讼服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院网上立案及申诉*访信**等诉讼服务:
1、网上立案
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ssfw.fjcourt.gov.cn)、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自助立案登记等网络平台申请立案登记或跨域立案。
2、网上*访信**
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身份实名注册后,进入“申诉*访信**”模块办理*访信**事项。
3、邮寄
可将立案材料、诉前保全材料、申诉材料、*访信**材料邮寄至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1388号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邮政编号:351100。(推荐使用中国邮政渠道的EMS或挂号信寄送材料)
4、电话
2月3日起,群众可通过拨打12368号诉讼服务热线获得法律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服务;同时可通过0594-6923323来电咨询立案、诉前保全的相关事项,可通过0594-6923303来电咨询*访信**、申诉、申请再审等相关事项。
停止接待期间,我院将履职尽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尽最大努力提供诉讼服务,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申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