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住保局公布了《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购房补助发放的实施细则》,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整理。
问:如何得知哪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
答: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对进入目录库房源进行公示。在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采取现场公告、主动告知、合同载明等方式将所售房屋是否参与了购房补助发放的情况如实告知购房人。
问:如何确保房地产企业按时提供应支付的购房补助资金?
答:申请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将已网签备案房屋应支付的购房补助资金(企业承担部分),在网签备案后3日内,足额存入三区购房补助资金专户。三区及时将企业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反馈到市房屋数据中心。未按时足额存入补助资金的企业,取消后续房源进入政府补助目录库的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三区购房补助资金专户联系方式:江阳区住建局3123787,龙马潭区住建局2522135,纳溪区住建局4216692
问: 购房补贴资金如何申请、发放?
答:购房人购买了购房补助项目目录库内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后,在开发企业指导下填写购房补助申报表,由购房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购房人向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购房补助受理窗口提交购房补助申报表、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网签备案证明、购房发票、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补助资金存入证明。对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控制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需提供迁移后的户口证明。按照购买房屋所属区,由各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分别受理。对于申报材料齐全的,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
三区各专户银行将免费为购房人办理银行卡,收到购房补助发放表后,将购房补助资金发放到购房人的银行卡,购房人凭身份证原件到专户银行领取银行卡。
问:货币化安置购房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且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由购房人向各区征收办提交300元/㎡的补助申请,各区征收办审核后报市征收办复审。未在政府补助目录库内购房的,不享受政府和开发企业各给予的200元/㎡的补助。各区征收办联系方式:江阳区征收办2366828,龙马潭区征收办2504947,纳溪区征收办4123079。
记者 屈德辉 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