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00元买的真皮包用的是二层皮!杭州消费者告赢纪梵希!

杭州一男子在杭州纪梵希专卖店花1万多元买了一款女包,合格证上标注材质为牛皮革,但经检测,材质实为牛皮剖层移膜革,即俗称的二层牛皮。二层皮跟头层皮相比,质量稍差,价格相对便宜。 消费者认为这是欺诈,状告纪梵希杭州分公司,要求退还货款,并且3倍赔偿。

15900元买的真皮包用的是二层皮!杭州消费者告赢纪梵希!

网络图

今天上午,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判决了此案,纪梵希败诉了。

2014年10月1日,郑先生在杭州万象城的纪梵希专卖店里,买了一只女士皮包,单价15900元,该皮包合格证上标注材质为牛皮革。之后,有其他顾客,拿着同款包包,投诉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说包包的材质有问题。

为此,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对皮包进行鉴定,但检测结果为:牛皮剖层移膜革。纪梵希没有在合格证上写出“剖层”这两个字,所以这是属于标识不合格。

纪梵希(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杭州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纪梵希)因此收到了一张“罚单”: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纪梵希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同时罚款50000元。

2015年时,郑先生也因为这款包包,选择跟纪梵希对簿公堂。郑先生认为,纪梵希所卖包包的材质明明为“牛皮剖层移膜革”,却在合格证写“牛皮革”,属于欺诈。他要求纪梵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赔偿。

郑先生还提供了涉案包包的检测报告,以及之前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证明包包的材质标注有问题。

庭审中,被告方纪梵希辩称:纪梵希杭州分公司在销售包时,不知道材质是不是剖层皮革,因此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构成欺诈。“原告买包时知道是剖层皮革,且买包不是生活消费,所以,不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诉讼。”

经审理,江干法院认为,根据QB/T1333-2010《背提包》相关规定,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允许标注“真皮”;移膜皮革、剖层皮革材质,应明确标注‘移膜’、‘剖层’字样;使用多种成分复合制成的材料、其中皮革基体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不能标注‘皮革’。

纪梵希销售的皮包实为牛皮剖层移膜革,却标注为“牛皮革”,未标注“剖层”,显然不符合上述标准,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虚假宣传,构成了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纪梵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