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唐尧
帝尧元年(公元前二三九七年),《禹贡》载:“淮海,惟扬州。”书集古之地,但为九州。曰冀、兖、青、徐、荆、扬、豫、梁、雍。”禹治水作贡,因其旧。陈氏经曰:“《禹贡》之作乃在尧时。”《元和郡县志》载:“婺州,扬州之域。”故禹治水置九鼎,扬州得其一,斯地属扬州,为阳鸟所居焉。
虞舜
《舜典》载,置十二州,冀、兖、青、徐、荆、扬、豫、梁、雍、并、幽、营,地属扬州。
夏朝
《竹书纪年》载,禹王元年(公元前二〇二九年),禹复置九州。《孔颖达书疏》载:“禹登王位,还为九州。”时东夷族有九夷,先汉之民散居于浦,故滩涂也,隶属扬州。《吴越春秋》载,少康封其庶子无余于於越,乃有古越族。
殷商
《尔雅》载,江南曰:“扬州”。郭璞注自江南至海,此盖殷制。《孔颖达书疏》云,殷制无青、梁、并,浦地属扬州。
周朝
武王元年(公元前一〇四六年),武王登位,别殷制,分九州,比舜时无徐、梁、营。《周礼职方氏》云东南为扬州,其山镇曰会稽,其川三江。韦昭曰:“三江,松江、钱塘江、浦*江阳**也。”
《汲冢竹书》载,周成王二十五年(公元前一〇一七年),有姑蔑国,都龙丘山,或九峰山,舆地与太末同,浦之西南地属焉,臣于於越。路史国名记曰:“姑蔑,一曰姑妹,太末也。”《逸周书•王会解》载:“於越纳,姑妹珍。”孔晁注云:“姑妹国,后属越。”是故,浦阳西南为姑蔑,东南则为越境。
春秋
《义乌县志》载,周襄王三十一年(公元前六二一年),越*都迁**嶕岘(今义乌稠城)。
《史记》、《会稽志》载,周敬王十五年(公元前五〇五年),越允常拓土伐吴,其疆域始大,号於越,都埤中(今诸暨店口、阮市一带),浦之东南地属焉。
《吴越春秋》载,周敬王三十年(哀公五年,公元前四九〇年),勾践赦归,都会稽山上城平阳(今绍兴)。
《左传》载,周元王四年(哀公二十三年,公元前四七二年),越灭姑蔑,尽取其地,浦之地尽属焉。
战国
周安王十一年(公元前三九一年),越王翳灭楚缯,都琅琊,号大越。
周安王二十四年(公元前三七八年),被迫*都迁**吴(今江苏苏州)。
周显王三十三年(公元前三三四年),楚威王败越王无疆,尽取吴故地,直抵浙江。浙南地属越犹存,臣于楚,姑蔑附焉。浦阳依越臣楚,自是东夷、百越先民散居相融于浦焉。
秦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二二二年),定荆江南地,降越,置会稽郡,设乌伤、太末县,浦地分属二县,隶属扬州。
汉
高帝六年(公元前二〇一年),《汉书》载,定会稽郡,辖二十六县,浦为乌伤、太末县地。以淮东五十城立荆国,封刘贾为荆王,领会稽郡,浦地属焉。
高帝十二年(公元前一九五年),改荆国为吴国,立兄子刘濞为吴王,领会稽郡
景帝四年(公元前一三七年),徙汝南王刘封于吴故地,封江都王,领会稽郡,隶属扬州。
元封五年(公元前一〇六年),武帝攘却胡越,置扬州刺史部,治寿春(今安徽寿县),献帝时,移治曲阿,辖会稽郡二十六县。
建武初(二五年),《太平御览》载,置会稽西部都尉,治东阳,辖乌伤县,新阳乡(今浦江)为乌伤县地。
建武三十年(五四年),封皇孙义阳王刘辉于乌伤,号“乌伤郡王”,命寇威将军杨茂扶驾,以镇越中。封杨茂为新阳乡侯,食邑于新阳(今浦江县)。
吴国
献帝建安四年年(一九九),孙策据江东,分太末、诸暨地立丰安县,《读史方舆纪要》称治所在县西南,为浦江建县之始。时属扬州西部都尉。
宝鼎元年(二二六),析会稽西部置东阳郡,治长山(今金华)。
晋
延故制。
宋
元嘉三十年(四五三),置会州司隶校尉,领东阳郡,丰安属焉。
建元年(四五四年),析扬州、江州地,置东扬州,领东阳郡。
梁
武帝时,改东阳郡为金华郡,兼置婺州,丰安属焉。
大明三年(四五九)罢扬州,以其地为王畿,而东扬州,治山阴。
大明八年(四*四六**),罢王畿,复立东扬州。
陈
永定三年(五五九),改婺州为缙州,丰安属焉。
隋
开皇九年(五八九)平陈,并省江南州县,废丰安县,其地并入吴宁(今金华),立为戍镇,属吴州总管府东阳郡。
开皇十三年(五九三)改金华郡置婺州,治金华县(今金华市婺城区)。
大业三年(六〇七)改隶东阳郡。
唐
武德四年(六二一),置越州总管府都督府,改东阳郡置婺州。
贞观元年(六二七),置江南道。
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分江南道置江南东道。
天宝元年(七四二),改婺州为东阳郡。
乾元元年(七五八),置浙江东道节度使领八州,复东阳郡为婺州。
天宝十三年(754),析义乌、兰溪、富阳地置浦阳县,以境内有浦*江阳**而得名,隶属江南东道东阳郡。辖德政、通化、嘉兴、灵泉、感德、政内、兴贤七乡,县城四隅,计三十都。
五代
后梁贞明三年(九一七),改浦阳县为浦江县,沿用至今。
元
至元十三年(一二七六),改为婺州路。
至正十八年(一三五八),朱元璋克婺州路,改为宁越府。
至正二十年(一三六〇),改宁越府为金华府。
明
延故制。
清
延故制。
民国
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县城改四隅为迎春、文宣、咸宁、仙华四里。
民国十六年(一九二七)改街村制,不久又改村里制。
民国二十一年(一九三二),复改为乡镇制,县城四里均改为镇,旋又增设中和镇,全县共设一百二十八个乡镇。
民国二十三(一九三三),年编组保甲,县城五镇合并为浦阳镇,全县归并为一镇二十一乡(分属六区)。后多次调整变更。
民国三十五年(一九三六),撤并为二十个乡镇,即浦阳镇和白石、广明、壶源、仙华、炉峰、蜀溪、陵溪、密溪、洪溪、治平、官岩、古城、圣云、玄鹿、白马、壶溪、壶江、兴仁、马剑十九乡。
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五月浦江解放,隶属浙江省金华专区(初称第八专区),全县划为浦阳、黄宅、横溪、平湖四区二十个乡镇。此后屡有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九五〇年十月设七区,至一九五六年十月,除浦阳镇直属外,设七区分辖三十七乡。
一九五八年九月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以区建社,乡镇设为管理区,全县建为七个人民公社,分设三十九个管理区。
一九五九年二月,管理区改称生产大队,六月浦阳镇大队改称公社,八月恢复浦阳镇建制。同年五月桐庐县新合大队划入浦江(面积七十二平方公里),至是年八月,全县有一镇、八个人民公社四十二个大队(相当于乡),总面积一千三百二十七点三五平方公里。
一九六〇年一月七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浦江县建制,除梅江人民公社(含蜀山、长陵、墩头、石埠、白沙五个大队,面积二百零七点七八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划归兰溪县外,其余行政区域(面积一千一百一九点五七平方公里)并入义乌县。
一九六一年九月调整人民公社组织规模,恢复区公所,浦江地区设五个区二十六个公社。
一九六二年七月新合公社复归桐庐县。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浦江县,并入义乌县的原行政区域复归浦江,治浦阳镇,属金华地区。辖一镇四区、二十四个公社、四百二十一个大队。其后有部分乡镇并分或更名。青山、马剑两公社(面积一百四十八平方公里)划归诸暨县。
一九六九年六月撤销区级行政机构,至一九八〇年五月又恢复区,设一镇五区二十五个公社。一九八三年八月政社分设,公社改称乡(镇),原平湖公社析为平湖、大元、外罗家三乡。一九八五年黄宅、岩头、白马、郑宅四乡改为镇,至年底全县为一直属镇、五区四镇二十二乡。
一九八五年六月地区改市,属金华市。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平湖乡改为檀溪镇。一九九一年十一月郑家坞乡改为镇。是年全县为一直属镇、五区六镇二十乡。
一九九二年五月撤区扩镇并乡(简称撤扩并),撤销五个区,原二十七个乡镇调整为八镇八乡。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在已撤并的乡(除大元、外罗家外)原驻地设置办事处,全县共有九个办事处。撤扩并后,乡镇平均面积由原三十三点三平方公里扩大到五十六点二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原一万三千五百九十五人上升到二万二千九百四十一人。
一九九三年九月潘宅乡改为镇。至此全县有九镇七乡。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浙政函二七一号批复同意浦江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治平乡建制,并入黄宅镇。撤销浦阳镇、潘宅镇、七里乡建制,改由浦江县政府直辖并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12月29日,金政148号通知同意浦江县设立浦南、仙华、浦阳三个街道。调整后,浦江县辖3个街道、7个镇、5个乡:浦阳街道、渭南街道、仙华街道、黄宅镇、白马镇、郑家坞镇、岩头镇、郑宅镇、檀溪镇、杭坪镇、虞宅乡、大贩乡、中余乡、前吴乡、花桥乡。潘宅镇、平安乡、大溪乡,合并为浦南街道,时潘卓人、潘文荣等杯酒弃治所,移治平一村。
二〇一九年末,浦江地处浙江省中部,金华市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辖七镇五乡三街道、四百零九个行政村和二十个社区。县域面积九百二十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四十万五千人。县内自然资源丰富,水利蕴涵量三点二五千瓦,已建水电站七十座,装机发电总量七千一百七十九千瓦。林地面积九千余公顷。主要分布于西部与北部。以松、杉、毛竹等常用材林为主,并有油桐、乌桕、油茶、板栗等经济林。矿产资源有石灰石,萤石、钾长石、石煤、磷矿石、凝灰岩、磁铁矿和铜矿等矿点,其中以石灰石储量最大。耕地一万六千二百二十六公顷。拥有耕作机械动力二万三千一百二十六千瓦,收获机械动力九千五百零六千瓦,值保、排灌机械动力七千一百八十六千瓦农业产品除传统的稻谷、小麦、番薯、玉米、油菜、棉花、茶叶、蚕桑外,近年来大力开发蔬菜、桃形李、猕猴桃、黄花梨、葡萄等生产。
——《炉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