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凌晨,山东李姓空姐在郑州航空港区乘网络约车途中被滴滴司机残忍杀害。
事件引发的舆情风波远远大于一次普通的恶性伤人案件。而且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谴责服务平台滴滴的网民占比很大。笔者认为广大网民对滴滴的批评绝非乱起哄,而是对滴滴等互联网企业不能保护用户权益的深深失望和强烈不满。
滴滴没有尽到服务业义务
滴滴作为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中介,有保证买卖双方交易公平的义务。也有保证中立,在不告知的前提下,不传递对任何一方不利消息的义务,而本次事件中的滴滴显然没有做好。根据网友供图,本次受害者乘坐的滴滴顺风车产品司机可以查看到其他司机对乘客的评价,包括长相、身材、性格乃至于直接上传图片。而乘客查看司机给与的评价则比较困难,也无法快速删除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评价。


(网友提供的滴滴司机对用户的评价)
这些信息的存在,大大提高了司机临时起意预备犯罪的准备时间,增加了乘客的出行风险。本质上,这都是作为服务业企业的滴滴没有尽到服务业本职的体现,赚着乘客的钱却放任不利于用户的信息传播。
事实上,乘客对滴滴的不满,恰恰就集中在滴滴对于司机出现的问题处理不灵,大大滞后上。今年四月初凤凰网报道了一起滴滴司机试图性侵女乘客事件,在事件处置中,当事人投诉之后,客服竟发出笑声。甚至说:“你是不是给过他暗示,是不是他理解错了”,“司机也许只是头晕不舒服”。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个例。在此次事件中的大量评论里,人们不难找到滴滴客服推卸司机责任,不予处理和严肃调查的事件。本次犯罪的嫌疑人之前同样有过骚扰用户的“前科”,不过并没有引起滴滴的重视,最终导致酿成惨剧。根据收集到的媒体信息,从4月29日到5月8日,短短十天之中滴滴司机就卷入三起恶性*力暴**事件中去。
在混乱的互联网生态中,滴滴失控的管理盛开了一朵“恶之花”。
互联网行业乱象离不开舆论的推波助澜
人们常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互联网乱象的危害也不是一开始就像现在这般大,存在一个演化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舆论过分的同情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种同情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描述上把不健康的业务形态“中性化”、“模糊化”,传统的不良业态一旦走上互联网就似乎瞬间披上了“高大上”的外衣,面目也就模糊起来。
稍微年长一点的网民大概都知道这样一件事,2010年11月3日全国的QQ用户都收到了这样的弹窗信息——腾讯QQ和360安全卫士互不兼容。用户要么留下360安全卫士,要么留下QQ。面对史无前例的“二选一”和前所未有的计算机软件不兼容新方式,国内媒体几乎清一色的将其形容为“3Q大战”。

(老网民应该对当年的“3Q大战”记忆尤新)
其实所谓的“3Q大战”和今年的永昌县牛肉面协会集体涨价性质几乎相同,本质上就是不正当竞争。“3Q大战”战场是用户的桌面,这样的商业竞争实在令人很难有什么“Thank you”的感情。
随着人们对互联网行业认识的深入,类似的问题已经几乎不会被忽视了。今年4月初无锡及其周边地区美团、滴滴、饿了么通过大额补贴以拉动各自的外卖销量。面对“外卖大战”,无锡市政府反应很快,迅速约谈了三方代表。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无锡的外卖市场秩序迅速恢复了正常。

(无锡市政府约谈“外卖大战”三方稳定了局面)
而在一些技术性更强的事件中,互联网行业不良业态“新瓶装旧酒”的现象仍在继续。同样在今年4月初,多家权威媒体连续报道了*今条头日**APP中广告里的“二次跳转”的问题,其实*今条头日**的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流量劫持的定义,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
类似的,所谓“大数据杀熟”、无良“网红”等互联网不良业态也并不是互联网才特有的问题,但是大众却表达了比线下类似问题更大的宽容,这无疑对互联网乱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与这种宽容心态相匹配的是舆论,尤其是朋友圈观点,更倾向于为“出事”的互联网企业开脱。典型的代表就是技术无罪论,随着互联网不良业态对普通人影响越来越大,坚持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少。毕竟,技术越先进,用户应该越安全越方便才是。另一个方面,在用户知情权甚至生命权上宣称技术无力,同时却在大数据“杀熟”和用户隐私收集方面技术先进。每分钟扫描用户设备几十遍的智能软件甚至无力保证用户遇到突发事件的生命安全。这种反差,难道不讽刺吗?
在技术无罪论日趋破产的同时,新的开脱言论就应运而生,即免费特殊论。这种观点认为现今中国互联网业务主要是免费的,不能以付费软件的标准去要求它。咋听上去,这非常符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似乎没有问题。
仔细一想,却还是互联*特网**殊论的余毒。免费的软件要求当然要与付费的相区别,不过他们都必须满足行业规范最低要求。就像超市的牛奶赠品可以离保质期比较近,却不能添加三聚氰胺一样。针对老年人的健康讲座虽然时常免费进行甚至还送"小礼物",却也不能传播有违社会道德底线的思想,其送的"小礼物"也不能是有毒有害的。免费特殊论一说实在不值一驳。
面对问题,还需政府精准监管
其实公众对于互联网乱象的认识滞后并不是偶然的。互联网行业作为目前中国最有活力的“造富”行业,不仅培育了马云、刘强东、李彦宏等商业巨头,也是草根实现阶级跨越最容易的行业之一。从政府到民间,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都是鼓励和肯定多过批评和*压打**。
另一方面,互联网又表现出“概念密集型”的行业特征。新提法、新概念层出不穷,人们出于对新事物的尊重往往就在态度上有所保留,也就不会倾向于尖锐的进行批评。这就需要政府及时引入行政公信力进行干预,激浊扬清。
值得注意的是,放任互联网行业自由发展并不会自动的使行业风气得以转变。即使是所谓支持互联网自由的用户,也会受到失控市场的不利影响。以此次事件的滴滴为例,如果不是过去对司机打人等不规范运营现状缺乏足够的惩罚和批评,一味的推卸滴滴作为运营平台的责任,事情未必会发展到现在十天中发生三起司机*力暴**事件的地步。
相反,一些早已有之的不良现象,经过大力整顿,现已几乎消失殆尽。最明显的就是“人肉”现象,早期互联网人肉现象时有发生,而且主动“人肉”的一方几乎都是有组织的无聊网民甚至“精日团体”。这些所谓的明星“粉丝”、“COSplay团体”、“公知”占网民总数并不多,但是因为有组织,以“人肉”为工具经常对坚持主流价值观的网民形成压制。经过相关部门的努力,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基本没有了。
美国CNN4月30日报道,全美至少有103名优步司机在过去4年里被控性侵或*虐性**乘客。这说明即使是法律制定更加复杂和全面,而互联网行业规模更小的国家,没有政府的严格监管,互联网行业乱象依然不会得到控制。
在坚持政府出手监管的同时,我们依然要看到很多人反对政府监管的原因恰恰是管理能力还不够高,管的不够精准造成的。
如果着眼于平台具体的违法行为一一立法,其后果往往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而且还给持有技术无罪论的人以“技术上做不到”的口实。精准监管就是对违法行为更本质、更容易把握的特点进行立法。比如“大数据杀熟”、百度“莆田”医院以及本次的滴滴顺风车,其共同点都在于平台采集了用户信息,用户甚至没有知情权。让用户拥有对自己数据被使用的知情权或许是一种更好的方式。
空姐不幸离世,或许只是互联网乱象集中爆发的一个前奏,更多精准的政府干预适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