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0后青春史诗,长垣本土小说《只因那时年少》人物小传

7080后青春史诗,长垣本土小说《只因那时年少》人物小传

长垣本土小说《80后等你爱我》已更名为《只因那时年少》,取材于常村一中、长垣一中90年代中学生故事,期待得到所有那个年代走过的读者关注。2016年12月下旬,当当书城、京东商城网上热卖。

阅读后

7080后青春史诗,长垣本土小说《只因那时年少》人物小传

《只因那时年少》人物小传

凌杰,少年时曾经真实存在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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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 李行亮 - 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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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创作这本小说时候,貌似三四年前已经有了一点构思。那时候还停留在QQ聊天工具的年代,我还没有脱离网文界,每天过着紧张疲惫的生活。后来上传了两章再也没有思路写下去了,却一直未能释怀。直到去年和出版社接头有了初步的眉目之后,才开始重新梳理思绪,决定把完成它。

对于708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童年、青春的许多场景早已离我们远去。奔四奔五的年纪,成家立业,阅尽人生酸甜苦辣。蓦然回首,百般滋味,一些曾经的纯真、温暖,悄无声息的埋藏在生命的记忆。那批人记忆最深的是什么?青春,含蓄羞涩且稚嫩的青春,那些时光里面的记忆贫苦中流淌着温暖、甜美、梦想。我曾经试图用《阳春白雪少年时》的名字,并真切认为那些年的时光至纯至美,人生无法第二次拥有企及。大瓦房教室苦读的背影,大通铺宿舍虽苦犹乐的欢声笑语;大伙房前拥挤打饭的拥挤,露天餐厅蹲成一堆馒头蘸的菜汤;操场上徜徉的脚步,小树林里侃起的大山;周六回家过周末的向往,周日到校的小乡愁;春天偷跑出校园的踏青,夏日蚊虫叮咬的牢骚;深秋遥望着飘零的落叶,隆冬爬满双手的冻疮;二八大梁叮叮当当,青涩情书脸红心跳。偶尔自习课堂上飞扬的纸飞机,还会有鬼神莫测的老班在窗外。老师菜园里的黄瓜如此美味,小卖部的榨菜怎敢忘怀;饭票换来天方的解馋,过生日时花生奶糖的甘甜;日记本上涂抹出稚嫩唯美的文字,政治课堂上窃窃的私语;金庸古龙、侠骨柔情,琼瑶于晴,唯美真诚;偷偷自修的席慕容,偷偷传阅的汪国真······一切还在,从未走远。许多记忆并非你已经忘记,只是没有人向你提起。一枚绣花针扎在心上的微痛感,脑海闪烁着昨日情景,酸楚后一阵叹息。那些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乡村中学,校服是一种奢侈品,许多学校没有标配,因为很多人买不起。每天的早操,五颜六色的衣服配上一副白手套,凑凑合合就是中学时代。而我们学校呢?校服是学生自带的,六七十年代军装上衣,杂七杂八的料子做成的蓝裤子,虽是如此却也难以整齐着装。远远望去,一片绿莹莹的短发小子丫头。有时,望到背影,难以分辨性别。那时候也没有针对女生不能留长发的规定,然没有条件洗头也只能迫不得已了。在那个年代度过青春的人,似乎不敢奢望有一天走出乡村的情景。读书是为了鱼跃龙门,读书是唯一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方式,走出乡村,踏进都市,过上让人羡慕的生活。朴实传统的教育观念,青春期被框定的路线绑架着,半强制的憧憬着未来的方向。不想留在乡村,意味着就要在成千上万人的搏杀中冲出重围。而本部小说中的凌杰、于鹏、欧阳、雪玲、贾六,就是那批人中的鲜明代表。他们啃着榨菜,蹬着二八大梁单车,渴望走出乡村,改变自己的命运。读着他们的文字,每个人都会从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你的思绪瞬间穿越到那个激情燃烧的年代。在那里有我们的记忆,有我们的梦想,有我们情窦初开的心跳,更有那些爽朗无郁的欢笑,淡淡溢出的忧愁。凌杰是每个人少年时代的梦想,出身教师家庭,父亲桃李满天下。最重要的是父亲博学多识,并且给了他一个令人羡慕的成长坏境。要知道,在那些年的农村,有一个拥有书房并知书达礼谆谆善诱的父亲,简直是童话中的情节。这样的坏境熏陶下,加上凌杰的天资聪颖,成为学霸之类的奇葩没什么值得意外的。不过,如果十分完美,也就失去了塑造他的意义。西方的悲剧英雄片,大国的主旋律才有完美人格的存在。凌杰的缺点也不算缺点吧!好听了叫真诚,不好听叫情种。不过,这种真诚再给了女主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使凌杰变得愈加可爱。有读者说,世界上根本没有这样男人,开玩笑。这个我不确定也不否认,或许是因为你没见过,所以你才这么说。凌杰,一位亦正亦邪的少年;一个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的学霸;一个为初恋放弃入学通知书的疯子;一个踌躇犹豫油嘴滑舌的坏小子;一个为情所困远走大洋彼岸十二年的海归;一个性格孤僻的金融精英;一个有两个好兄弟的幸运儿;一个我们年少时代都渴望拥有的梦想!对爱真诚,前途光明,桀骜不驯,绝世奇葩。他的少年是你曾经向往的青春,他的成年是你曾经渴望的未来。他的真诚执着是你永远的本性,只是在岁月的流逝中,在生活酸甜苦辣的味道中,你把你的那些弥足珍贵的东西遗忘了。不是不去想,而是真的不敢再去想了!

欧阳,最美的回忆,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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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耳旁总是悄悄的隐藏着Walkman;她,总是有哼唱不完的港台歌曲;她,课桌的抽屉里面,永远放着几本言情小说;她,长发飘逸,步履轻盈,;她,谈吐优雅,语笑嫣然;她,真诚感性,心境悠远;她,心地善良,多愁善感;她,来自小城干部家庭,一袭黄色运动装,总能在人群中让人眼前一亮;良好的家庭教育背景,使她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成为学校主播;大方得体的形象与众不同的气质夺取了每一次校园晚会的风采;她是校园明星,是女生眼中的羡慕与嫉妒。她,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同学仰望的风景;她,似乎总有着让人走不进世界,无法捉摸的思维;她,为爱执着,义无反顾,敢爱敢恨,一旦深陷,无法自拔,一时便为一世;她是小说中一道最美的风景;她是每个男人青春期无法释怀的情结;她叫欧阳,她是所有男生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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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如初 钟纯妍 - 匆匆那年:好久不见 电视剧原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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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欧阳是谁?我也确切的在少年时代遇到过这样的女孩,蓝上衣绿裤子的人群中,T恤搭配着白裙子的装扮,圆而精致的脸庞,长发飘飘的额前刘海下一双灵动的眼眸。言语活泼中夹杂着些许沙哑,瘦削的肩膀,古典传统的美女味道蔓延开来。只是欧阳轻盈的小碎步,她似乎不具备。有位同学说我是在写同桌,因为我当年的同桌确实有着轻盈的小碎步,也来自县城干部家庭,也有这欧阳的一些性格特征。只是,没有欧阳那口流利的普通话,更没有那种活泼异于同龄人的思维。我的同桌在我们眼中是有点蔫的,走路轻盈却是慢悠悠的,而欧阳的脚步是轻盈干净利落那一种。也有人说,我描写的是当年的班花。在我没有走进那个班的时候,我确切的隔着窗户凝望着那个女孩。她似乎具备欧阳的特性更多一点,无论是颜值,还是后来离开学校所表现出的才气,以及她那股子心中的拗劲。她确实很美。在那个女生脸蛋被吹得粗糙的青春里,她白皙的皮肤,精致的小脸,如水的双眸,敢爱敢恨的性格,想不引人注意都难。只是,她是普通的农家女孩,不具备欧阳的家庭教育环境,也自然无法和欧阳完全契合。也有人怀疑是我没进那个班级之前遇到的女同学,也就是当年疯传的和我有瓜葛的初恋。我淡然一笑,那时候算是初恋吗?那个女孩有着沙哑的嗓音,喜欢唱歌,也时而有点小调皮,也有一袭长发。只是,她同样是一个很朴实的农家女孩,似乎永远也达不到欧阳的思维境界。欧阳是有着仙气的,一丝乡土气息都不会沾染的那种。更有人说,我那么卖力的操办聚会,会不会为了寻找到当年的初恋?听到这句话,我几乎吐血。不否认我有在聚会中寻找灵感的初衷,但是欧阳我是找不到的。我的妻子是典型的传统女性,贤妻良母,相夫教子,也有着欧阳的些许特性,但绝没有欧阳的叛逆。一个欧阳带给大家太多猜测,但有一点绝对可以肯定,我绝对不是凌杰。我只能说凌杰有一部分我自己在里面,但实在少之又少。如果完全是我的话,早就没人看了,这点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可即便如此,依然有些白痴讽刺我把自己的写的伟大。我要是给他从第一人称开始谈论小说创作的话,觉得像开了一个小学生作文启蒙班一样无趣。欧阳是谁?我想欧阳应该有着许多女孩的特质,哪怕是自我心目中、梦境中的样子,哪怕是自己一直想去做淑女的目标!欧阳是女神,是你心中的那个她;也是他心中的那个你。你便是欧阳,她便是欧阳。欧阳是清新而缓缓,沁人心扉的一汩暖流。在那羞涩的年代,她是你眼中温暖的好感,恰似被掩盖了的残缺一般。她在你眼中是完美的,她的缺点在你的眼中也是优点。欧阳,最美的初恋,最美的风景。欧阳在你心里,是你的梦想,是你的回忆,是你的青春!

贾六,一个大写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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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燃烧 郑伊健;陈小春 - 古惑仔 最强精选集 电影原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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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小刀划在手臂上,任手臂鲜血泊泊的流出来。他吸允着溢出的血液,而后冷笑的抬起头来,目光让人不寒而栗。

“来呀!”他咆哮着,吼声震彻着空旷的院子。那帮混小子见状,无不瞠目结舌,再不敢向前半步。

他就是贾六,好勇斗狠、快意恩仇的贾六。

每个男生心中都有一个世外的江湖,笑傲群雄,漠视宵小。

每个女生都希望身边有一个这样的备胎,可以为你付出一切,却又未必强迫你和他一样去喜欢对方。

每个屌丝都希望有这么一哥们,为你两肋插刀。插架的时候,他冲在前面;出事的时候,他为你抗雷。是的,他就是贾六。

我或许将贾六这个人刻画的太接地气,导致许多读者极为喜欢这个人物,偶尔一不留神就会抢了男一号的风采。

外表憨厚朴实,对兄弟朋友不拘小节,重情重义。明明深爱欧阳,却将那份痴情深埋,祝福着自己的兄弟和自己喜欢的女生。

出身贫苦,真正的穷人家孩子。顽劣调皮的孩童,何尝不是我们当年最真实的写照。

天生体格健硕,运动场飘逸洒脱,女生面前偶尔油嘴滑舌,唯独遇到自己心仪的女生呆滞木纳,怯懦自卑。

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得主,是敢和校园中任何势力死磕的侠客;人家玩的潇洒,而他却玩得是命。他家境贫寒,却从不向富贵折腰。在他眼里,没有什么校园老大,你可以去做你的老大,但请离我和我的哥们远一点。一句话,谁动我的兄弟,我就让他不自在。

他心智单纯,善良叛逆;他侠骨柔情,急公好义。

在你的学生时代,总会有这样的男生出现。他似乎在班里是个活宝级的人物,却往往在很多时候,做出异于常人的举动;他或许成绩并不优秀,是老班眼中的问题学生,但运动场上他却又成了班里的明星;争取班级量化分的时候,又成了一件出其不意的法宝。

贾六,在我无意于去刻画他的时候,却刻画出了一本书最大的亮点。这个亮点里面,也包括我明天要讲的女二号马雪玲。

似乎在那个年代,这样家庭的孩子往往是被拥挤的独木桥挤掉的人群,可他何尝不是我们记忆中一道风景?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淳朴传统的乡民观念,浸淫出一个叛逆的娃儿。他或许不是好学生,但他却是真真的好人。

他不是流氓,因为他的生命终止的那一刻,还在绽放着他灿烂的光芒。

贾六,我们心中自己的影子,我们青春时代一个大写的江湖!

他在偶尔充满着血腥插架的青春里,点缀着少年时代的英雄梦!

马雪玲,泼辣亦有真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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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花 刘芳 - 声声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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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乡村梨园世家,性格泼辣。天生一副好嗓子,土生土长的才女,豫剧地方戏,流行歌曲,那清唱的调子俨然与影视中无异。刻画她的时候,我眼前总是浮现起一幅画面,唱大戏的舞台上,一位扮相俊美的女孩款款而来,台下赞叹一片。

在女生面前,她是性格活泼的乐天派;在男生面前,她是没有芥蒂的铁哥们。

她不惧旧俗,无视恩师那些女儿身当为淑女的谆谆教诲;

她不仅有干净利落的马尾辫子,更有一双狡黠的精明眼眸;

她天资聪颖,七窍玲珑;心思缜密,却不乏单纯善良;

她刻苦努力,品学兼优;高二高考试刀,便越过了一本的分数线,名校向她招手。

她会翻利落十几个的跟头,令男生为之惊叹。

她伶牙俐齿,与男生斗嘴毫不示弱,生气的时候丝毫不顾及男女有别,伸手就会拧你胳膊上的皮肉,让你龇牙咧嘴,哭笑不得欲恼不能;

她会和男生比投三分球,她是女生中的大姐大。

在她的背后,永远有一群野丫头陪着她疯,陪着她闹!

然而,在她看似没心没肺的农村野丫头形象背后,却隐藏着一颗执着伤感的心灵。看似透明实则隐忍,读这篇小说的时候,你会为雪玲鸣不平抱屈。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故事被世人讴歌。我们总向往着这种唯美爱情的结局,却又总被时光的流逝冲淡遗失的美好。

Whoever is a girl does not want to be loved, and whoever is a boy does not want to be royal to his lover 。(《少年维特之烦劳》中的名句: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

泼辣亦有真情在,丫头何曾不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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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雪玲,一个糅合那个时代大多数女生特点的角色,一个没有矜持的农村野丫头!读着关于雪玲的文字,温暖的感觉缓缓流淌着,微微的痛感牵着内心深处的影像。

最酸的暗恋,是他站在面前,却没有勇气说出来。最美的情怀,是可以每天望到他,哪怕他依然觉察不到自己的存在。

她似乎天生如同男一号可行一般,两家世交,从小学到中学,再到了大学,再到····,她注定与他前世冤家。

亦如她对欧阳所说:“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将来要做什么!选择了,我便无可退!”而这一句话,却葬送了她十八岁以后的整个青春。痴情的代价,是用无所畏惧的坚定去等待一个或许并不靠谱的未来。

如果说欧阳是一个梦想的话,那么马雪玲是一个现实中的你或者她,只是雪玲远比我们要勇敢。

欧阳或许太完美了,这些也使马雪玲更深入人心。她和贾六都是出乎烟灰的预料的,而我的曾经却想让她在最美的时刻香消玉殒。

创作小说的人都是具有多重性格的,写好人的时候作者会跟随着情节流动无比高尚,写坏人的时候会随着情节无比邪恶。嬉笑怒骂,众生万象,皆为文章。笑要笑的痛快,骂要骂的通透。所以,许多作者都会被世人认为有精神分裂。我不否认这个观点,有时候小说作者确实是个高危行业,一不小心就会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故事里,被伤的体无完肤。

我一直认为,虐心是一个优秀写手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什么叫虐心呢?就是把一件极为平庸无奇的东西塑造的完美无比,然后绝情残酷的撕碎她,让读者心碎、痛苦、彻夜不眠。而撕碎她的人,却又似近乎自残一般在*躏蹂**着自己,为她哭泣、伤心。

在刻画雪玲的过程中,我原本要给她一个极为凄惨的结局,将自己和读者送到万劫不复的地步,让自己和读者痛不欲生。

然而,我还是退缩了。陪我创作的那个文友说:烟灰,你那样做太残忍了,这个悲剧不应该属于雪玲。

是的,为什么最朴实善良的女孩,要遭受如此的不公呢?而她的命运就在我的指尖上,啪啪几下,一朵丁香花便随风散去。忽然,我觉察到自己真的残忍,也发现自己并非一个优秀的写手。

读者都是向往美好的,因为现实总是无情的拒绝着我们,所以我们总是将寄托放在故事里。

最后的我,选择了给自己和读者一个欣慰的结局。十二年的渺茫等待,一段韶华耗尽的青春,我想雪玲得到她幸福的结局。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于鹏与凌杰:扮酷的少年,

总有让人瞠目结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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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 郑钧 - 赤裸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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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好广泛,多才多艺,尤其是一把吉他出神入化;

元旦晚会上,他是三剑客乐队的灵魂;

纽约街头上,他一首《江湖行》唤醒凌杰的回忆,拽回流落异国他乡的浪子!

他是校草,是校篮球队智囊主力军,他的出场总会吸引全校女生的目光;

他是班长,成绩优秀,却纵横校园正邪两道;

混校园的小子胆怯他身手,好学生仰慕他的潇洒,他是传说中高冷的传奇。

绿上衣蓝裤子校服的青涩年代,一件迷彩上衣足以让人艳羡,墨镜加风衣的搭配永远是男生为之神往的装备。而于鹏就是那个拥有迷彩、风衣、墨镜的人。

他是公安子弟,父亲的职业熏陶养成了他沉着冷静,心智早熟的性格;

他从不正眼看校园那些漂亮女孩,却喜欢上了大他几岁的师范实习生;

一曲《灰姑娘》是他最痴情的内心独白,不切实际的好感使他欲盖弥彰。

于鹏,一个真实且虚幻的奇葩,一位帅气的年轻外交官,一个曾经存在我们身边的兄长,一段潇洒顺遂的人生。

如果说贾六是《上海滩》里的丁力,那么于鹏无异于就是那位洒脱不羁的许文强。

他是影响着凌杰人生观视野的人,也是把凌杰从大洋彼岸拽回来的人。

我们身边似乎确切的存在这样一个人,他是班长或者体委,亦或许是团支部书记。他成绩未必优秀,但却老成持重,少言寡语,处理事情妥当到位,沉着冷静。我们或许那时候认为他在扮酷,可他在关键时刻,往往是全班的主心骨。

没有出版之前,我在平台发布过一些章节。大部分读者都认为于鹏太趋于完美,像神一般的存在。太完美也就脱离了地气,不容易引起读者共鸣。可我却不这么认为,于鹏是贯穿这本小说的一根线。没有于鹏,便没有这部小说。

每部小说中总要有一个神一样的人物,不然许多事情无法解决?于鹏也确实有着那个年代许多影子,耍帅扮酷何尝不是每个男生都喜欢的事情。弹吉他的男生或许不好寻找,会吹笛子的男生却比比皆是。迷彩、风衣、墨镜、白围巾曾经的风景。你的班长是不是确切在有些时候表现出一种异于常人的冷静,你的体委又何尝运动场上的宠儿。班里有人受欺负了,总有一两个站出来带着男生们去打群架的人。叫嚣的最欢的无疑是贾六,而一直冷冷的站在队伍前面的便是于鹏。他不去争吵理论,只在关键时刻以老大的身份去摆平纠纷,他的话是有几分分量的。

不是于鹏完美,而是作者把所有男神的优点大部分强加在了他的身上,再给了他一段师生恋。早熟的孩纸嘛!总要做点惊世骇俗的事情,虽然这个情节是虚构的,但这种恋师情节何尝不存在。要不然,我们班聚会怎么会那么多女同学和温文尔雅的宁老师合影?

凌杰也并不完美,凌杰的成年是我们那时候真切存在过的梦想,只是小说中的梦想比少年时*开代**阔而已。有梦吗?梦在影视剧里,而我们只能在梦里去想。因为那些年,影视剧中的影像如同幻象一般。

那时候的梦想是什么?大学、中师,甚至于更近一点的高中,或者自己觉得前途渺茫无望,所希望的就是和班里自己心仪的女生毕业后能走到一起,挣钱养家,相濡以沫。而即便如此,我们似乎依旧不能拥有实现。简单的梦想,亦在时间面前变的苍白,数年之后重逢,顿感儿时的奢侈天真,温暖怅然。

凌杰的少年时代并不神,甚至于有点屌丝情结在里面。在贾六、于鹏面前,他永远是个长不大的马虎弟弟。他的视野得益于于鹏欧阳开拓,他的血性则源于贾六的影响。他真诚癫狂,冲动任性,有时却又优柔寡断;他智商奇高,却情商微弱,很多时候忽略了别人的感受;他自认为混校园,嚣张跋扈,却不得不承认有两个铁瓷为他撑腰。

他有鬼点子,伙房前拥挤的窗口,他总是置身事外嘚吧嘚吧;打架时候,他在旁边助阵叫嚣,却从不被人放在眼中;球场上,他永远是班里的累赘,为了欧阳苦练球技,却笨手拙脚,然而,这一切不算什么,因为他有于鹏与贾六两个发小铁瓷。

确切一点来说,他顶多算是个屌丝学霸,只是帅一点,家庭教育坏境好一点,遇到感情的事情勇敢一点、特立独行一点罢了。叛逆却脱不开两个铁瓷的庇护,张狂却又需要两个铁瓷为他出头。他真诚勇敢,是因为他敢为欧阳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他怯懦脆弱,因为感情冲击,便远走大洋彼岸逃避十二年。而这没有浓墨重写的十二年,恰恰是凌杰成长的十二年。在异国他乡的寂寞下,在两个铁瓷及感情冲击的影响下,他才逐渐的成长起来。再回首,一切犹如过往云烟,那些年少轻狂的往事只在眼前浮现,缓缓叙述给读者去听。

这才是真实的凌杰,也是他和于鹏、贾六被称为三剑客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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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地大 郑少秋 - 天大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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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透太多了,希望大家继续追读。明天将为大家带来小说中另一位至关重要的女主角程颖。正因为程颖的出现,才导致了凌杰欧阳的无果。而这个第三者并非庸俗丑陋的,她带给你的将是最唯美的凄凉,渗入骨髓的痛楚!请等待绣花针刺在心脏的感觉!

程颖,最唯美的凄凉,

是绣花针刺在心脏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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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语心愿 张柏芝 - 国语经典101 Vo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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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母校的会场上,高潮那一刻,全场落泪,也包括那些恩师们。然而唯独一个人没有哭,那就是我们的会长。非但如此,在我痛哭流涕的时候,他还拿起旁边女生擦过泪的纸巾递给我,一丝坏笑挂在脸上。他家境优越,父辈属于抓住改革开放机会的那批人。这样家庭出来的孩子,并非完全像网络传言的那样高调奢华。他二十岁便结婚,并介入家族产业,在商场也算如鱼得水。久经生意场的他,遇到这种场景不为所动也并不稀奇。毕竟生意场尔虞我诈的环境会逐渐使人变得麻木、情感迟钝。我原本以为他早已百炼成精,情感不会轻易展示给别人,并且深信内敛是一个成功商人必备的素质。直到后来,我们几个铁瓷在一起醉酒后,他讲起一段关于他挚爱的故事。讲到动情处,眼眶竟然湿润了。那一刻,我终于发现了他原来也有弱点。当时这本小说正在瓶颈期,返校聚会并没有为我带来多少情节灵感。在聚会之前,关于同学聚会的场景已经被我描述了,而我们的回归无非是把故事情节搬进现实中去而已。而他这种罕见的举动,无异于给了我创作的一线生机。几天以后的晚上,我把他的故事写下来,在微信上发给他看。他在对面读完后久久无语,直到最后她的爱人问我:“你给他看了什么?他醉了,像婴儿一样哭泣着。”我说:“我用绣花针在他的心脏刺了一下,他痛了。”文字是可以渗入到血管、渗入到心脏的东西,它的触角总归会找到你心灵最柔软的地方,让你微微灼痛着,最终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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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灵感终于在他的故事中复活,也愈发坚信自己没有走错写作这条路。我梳理着思绪,想办法将他的故事融入到了小说中,也使原本花一样的故事情节,开始伤感。程颖,一位医专的牙科实习生,一位圣洁的白衣天使。她原本可以波澜不惊的享受着自己的青春,攻读完她的大专课程,按部就班的就业,成为一位优秀的牙医。

错就错在,她不该喜欢文学,不该在那个周末去图书馆借书。一切都在遇到那个将徐志摩讽刺的一无是处的少年开始变化着,那个少年叫凌杰。她更想不到,她的生命有一天会因为这个少年变得凄美。程颖,玲珑剔透的女孩,干净如同水晶一般。针织帽子上加着两条假辫子,肤如凝脂的脸蛋,吹弹可破的白皙。她的眼神中似乎永远挂着一丝甜美的笑意,醉人怡心,甜美可人。她的出现,似乎总在阳光明媚的场合,暖暖的,使人忘却忧愁。那个高中的少年,坏坏的笑,怪异的观点,偶尔的放浪形骸,在不觉间幻化成了毒药。

她原本以为自己只要去努力,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情。

几年后的北京街头,一场猝不及防的意外,美丽的生命如同初秋的花瓣被风吹散------

凌杰抱着她:“程颖,这太冷了,咱们回去。这太冷了,咱们回去------”那一刻,烟灰的脑海中反复浮现着程颖生前的那些话语。

“你闯到我心里了,卡住了,再也出不去了!”

“如果,人死后可以化作天上的星星,那么就让我做你生命中最亮的那一颗吧!”

程颖,一个将小说注入强劲生命的女孩,一个掏空你眼泪与心灵的女孩,一个将情节推入高潮的天使。她用生命改变了男女主角的未来,也改变了这个故事的结局。在最美的时刻,像一枚绣花针刺在所有人的心脏上面,让最唯美的凄凉弥漫了整部小说。

她在终结了凌杰欧阳的爱情,永远的刻在了凌杰骨髓里的同时,也挽救了几近癫狂的烟灰!

程颖,希望你在那个遥远的地方,能够读到烟灰的文字。

希望那里,再也没有搅扰你的凄凉。

程颖,你看到了吗?他为你哭泣过,你走进了他的生命里了.

这首曲子送给你,

希望你不要再为程颖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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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爱有天意 王珺 - 一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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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那时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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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作这本小说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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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与一位同样喜欢写作的女同事谈论起关于写小说的事情。那个女生开始似乎对这个话题表现的极有兴趣,这些也使我更加有想和她讨论下去的欲望。要知道,在长垣这个环境能找到谈论写作这个话题的人不多了。我原本想和她谈论一些这些年我在网文上走的歪路,交流一些心得,希望对她起到一点帮助。当然,这些话并不是认为自己多牛逼,而是以一种极为真诚的心态希望她能领会到的。然而,最后我失望了。

她喋喋不休的和身边另一个同事讨论着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令人有点失望。最后的她似乎极为轻巧的说:“好,我也写本小说试试。”

这一句话,直接把我呛得想把五脏六腑吐出来。我一年的心血,数年的坚持,在她的轻巧中顿时灰飞烟灭。这种评价我听了,除了无语之后,剩下的只有呵呵了。

那个女生或许并无恶意,只是把一些事情看得单纯简单而已。或许她认为一件连初中未毕业的人都能做的事情,对她这种高学历女子来说,并非难事。所以也自然而然的将我的那些辛苦弹指间化作烟云。

有一句古语叫“文人相轻”。我从不自诩文人,却同样避免不了清高的毛病。以前混网文界的时候,加入过不少的聊天群。一为点击量,二为推广自己的文字,三为结交那些大神级人物。在那些群里,鱼龙混杂,很多籍籍无名的写手在那里蛰伏着,每天疯子一样的码字续写剧情。暂且不论社会是否认可他们的文字,但他们的勤奋劲头是非常人所能比的。在那里混,即使再不堪的写手,也会一夜敲打出三五千文字,并且都会放着几本成稿或未成稿的书。

那里浮躁起来一片骂声,寂静起来如进鬼城。旧走新来,前浪推后浪的更迭着,想到起点神坛封神归位,心酸自知。

我一直坚信,文笔除了多读、多积累生活之外,更重要是生磨。当你几十万字以后,看到自己以前的文字恶心,那么恭喜你,你的修为又精进了。那里的孩纸每个人都有几十万的成稿文字,在那里能坚守半年的,已算是高手。许多想进入网文界的人,少则三天,多则半月,便匆匆抽身而退。寂寞孤独紧张的生活,远比作文速成班要强大,因为那是真刀真枪的实战。没有人替你品评,没有人鼓励你,只有靠自己。至于那些留下来的人文笔怎么评价,我觉得你应该已经了然。而我退出网文界的时候,手里面的残搞文字已经接近二百万,而这些并不包括那些看着恶心全部删除的文字。

那些写手虽然清高,但从不自称作家。他们只认为自己是苦逼的写手,介于人和鬼之间的一类物体。白天他们是白领、学生、国家干部,晚上他们是一群孤魂野鬼。即使封了神的人,他们依旧称自己为写手,不认为自己是作家。三少、番茄、血红、土豆皆是如此。日复一日的码字熬夜,摧毁着人的健康,也摧残着他们的信念。在网文界,有时候不是玩的文字,是命。

7080后青春史诗,长垣本土小说《只因那时年少》人物小传

在那里,我结识过一位高人。他是某市的作协副主席,四十多人年纪,文笔老辣,每部小说都能引经据典,历史造诣颇深。那是真正的高手。他说进入网文界练笔可以,但想从这里封神,简直是痴心妄想的。他说我在这里坚守几年,屡败屡战,无形中已经达到自己的目标了。他劝我走出去,不要在这里在耗费青春了,因为写文的人最终的正道是出版。

我离开的时候,没有和那里任何文友告别。每一个写手的离开,都会引起群里的伤感,因为那象征着又一个梦想的破灭。许多人自得其乐的在那里陶醉着,向往着,如果我去打碎他们的梦想,无异于是卑劣的。

我没有退群,只是从那天起不再介入他们的讨论了。看着群里的那些文友,发着自己每天更新的链接,黯然神伤后的苦笑着。数天以后,有位文友突然说:“烟灰的书许久没有更新了!”群里静悄悄的,无人回应。再过数天,烟灰已经被他们遗忘。那里,原本便是一个容易遗忘的江湖。

进入现实,许久没有缓过劲来。再后来,开始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文字,烟灰写书的消息也开始在周围传开。和出版社达成口头约定以后,为了出版后能快速的获取读者们的支持,我开始在平台上发布关于《只为那时年少》的视频宣传。

如果说以前在起点创作是折磨的话,那么在现实中的写作便是一种地狱般的生活。因为那里有着讽刺、不屑,甚至*辱侮**挖苦。在我生活的环境,那些人性似乎被冲的平淡庸俗。他们不理解更不相信身边的人竟然作不死的装逼写书,他们认为烟灰是在扯淡,或者精神有问题。

许多人自己甘于平庸,也总要身边的人和他混为一类。如果你不是一类的话,那么你在别人眼中就成了精神病了。这是个极为可笑的逻辑!精神病一词,一个混蛋曾经对着我的面说过。那句话是我如同针扎一般,他不屑的口气以及眼神,令人心寒。我不知道自己坚守的梦想影响了他什么,令他如此的不屑。或许,在这个时代、在这个生存的环境,保留梦想原本就是一种犯罪。

而在你每日为自己构思的情节彻夜不眠时,还要忍受着别人的冷眼歧视,那种心酸无人懂的感觉,真的很受伤。每天晚上,灵感枯竭的时候,恰逢想起那些冷漠,总会一个人撕扯着头发抓狂。我常常暗自告诫自己:烟灰,你行的。你一定要出版,不然你就真的成为笑柄了!人言可畏,如果不出版,那些人的唾沫星子会淹死你。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可笑,可笑到你竟然不知道为何会得罪别人?什么地方得罪了别人?或许,我是从他们那里偷取的梦想;或许,他们把梦想丢了,我捡到了。可主人家丢了的东西,人家情愿毁掉,也不愿给你。对,应该是这样的,不然他们何必如此针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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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曾经读到过一句话:“有时候一个人独处,并非他喜欢孤独,而是因为他身边找不到他的同类。”

我或许便是那个孤独的人,没有人理解,没有人鼓励,面对着嘲笑、讥讽、*辱侮**。在独处的深夜,癫狂之后,强忍着哽咽,遥望着窗外的天空。或许,明天会更好一点!

我加入了一个现实中的文学群,我想或许那里总归有我的同类在。我以一种仰望的心态和他们示好,我希望融入到那里。我想说我是个写手,一个孤独的写手,而今天我终于找到你们了。

现实是残酷的,对于一个籍籍无名的写手来说,那些自誉为文学作家的人是不会鸟你的。他们写文,也写诗词,一天天自得其乐,开创着文学的巅峰。

我一直不认为在这个时代能写出好诗词,因为唐宋的巅峰快把好诗词写完了。而这个时代的环境太多浮躁之气,水泥堆砌的氛围,早已无法衍生出诗词的美感了。毛主席写的大气,那是伟人。你丫是谁?

后来,我开始变着法挖苦那些人。不是我不尊重文坛的前辈,而是他们把别人送给他们的那份真诚给捏碎了。我不否认那些文人骚客的文笔,他们玩词组游戏造诣极深,把汉字堆砌起来,一篇貌似极其唯美的作文诞生了。读着读着就想起来语文教材,能和语文教材相媲美甚至超越的文章能差吗?仙气十分浓郁,你不教几年中小学语文,你都不带能读懂的!你说是不是高手?

那诗词写得更绝,平仄押韵的,不小心还能把炒菜的油给省下来。

这些还并不算,关键是你得有派!得会端着,得一本正经,得一副行家的样子,不然怎么能混文坛呢?那作文水平好着嘞?

我不行,我顶多好听点算个玩文字的痞子。人家呢?是文人,一点都不带装逼的文人,我这痞子是高攀不了的,他们也不屑与我为伍。所以,我静悄悄的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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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同类,孤独的写书,是极为痛苦的事情。要不是后来遇到一个热心的朋友陪我写文,我根本不知道如何面对孤独的长夜。

很多人文笔好,写出的短篇极为不错,写个打油诗也能偶尔把油榨干,所以也认为写个长篇该不成问题。我也希望如此,那样现在的社会也将不再是文化沙漠。

一部长篇,从构思到下手,中间再夹杂几次瓶颈,已足够让人癫狂。写一万字容易,写几十部短篇凑十万字也容易。可你该如何把几十万字,框成一部完整的框架?长篇玩得不仅仅是文字,重要的是情节。你需要从生活中感悟、提取,创作过程中遇到好的现实情节,还要会把它在不影响整部小说骨骼的情况下,巧妙精致的融入进去。开篇要吸引人,内容要有读者的共鸣,收尾要收的干净漂亮。还要加入惊险、巧合、欢笑、泪水、感动、伤心、温暖等,总之读者看完能被孽的死去活来。代入感牵着读者的心,让他如同身临其境,随着主人公笑,随着主人公哭。

当然这些只是我一点个人看法,真正去写的时候远非几句话那么简单。许多写手说,写书伤神伤身伤心。

伤神是因为需要熬夜费脑,构思情节,甚至梦境中都在构思着小说该如何发展下去。

伤身自不必说,一部小说下来,坐在电脑前敲打着文字,无数昼夜的呕心沥血。

伤心是因为作者要想打动别人,必须先打动自己,一天天随着情节疯疯癫癫的。并且很多时候容易把情节中的思维带入生活中去。而小说一般都是现实中弥补的缺憾,是极为美好的意境,与现实碰撞是极为凄凉的。或许这也便是,很多写手被认为精神有问题的原因,因为在融入情节那一刻,写手是活在故事中的。

写了本《只因那时年少》,重走了青春,重温了感动。把许多生活的经历扩大化,高尚化。哭也哭得通透,笑也笑的癫狂。当敲完最后一行文字,万千感触,扑面袭来,其情其景,不堪回首。

写小说是一位极为轻巧的事情。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