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11来了!
双十一马上就快来了,这几天,很多宅男腐女们肯定把自己空余的时间都花在了逛购物网站,挑选心仪的衣服、鞋帽以及电子产品加入到了购物车,就等降价那天的到来。此时,一些别有企图的不法分子也在绞尽脑汁,不断翻新着诈骗手段,趁“火”打劫。

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子骗**们可从来不打无准备的战,每年双11来临之前,他们会用各种小伎俩,例如虚拟红包、扫二维码、虚拟网页等方式诈骗钱财。
双11节前经常会发生的诈骗
1、虚假红包诈骗。
主要以不法分子假借派发红包的形式诱骗大家点击,套取个人信息。

2、二维码诈骗。
诈骗人员冒充卖家,向消费者提供二维码,所谓的二维码,其实是一个木马病毒*载下**网址。

3、预购诈骗。
商品标有“提前购”“预售”为诱饵发送木马链接,赚取买家定金。
通过冒充某电商客服的官方微信,通过建立多个微信群,以“双11”购物节来临为诱饵,告知群成员只要提前支付29元的“预热金”、“保证金”并介绍他人进群,就可以在 “双11”当天获得额外折扣,并享受“买一赠一”的福利。但当事主转账后,就被移除出微信群并拉入黑名单,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此外,在双十一当天,也有人会利用消费者焦急下订单的心理实施诈骗:
1、虚假客服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客服或店主,以调单、卡单等说法,故意说没有收到收款项,欺骗消费者。

2、钓鱼网站诈骗。
冒充电商官方网站、在线支付平台频繁跳出页面,消费者忙于浏览各色商品页面时,往往容易忽略链接安全性,误入其中。

双11节后易出现的诈骗
1、退款诈骗。
*子骗**以“退款”“退货”之名假冒客服,要求消费者点击其事先准备的钓鱼网站,*取盗**持卡人银行密码及动态验证码。

2、中奖 诈骗。
很多人会陆续收到一些商家的中奖信息,切记不要随意拨打中奖信息提供的号码及网址,很有可能会让你的手机或电脑染上病毒。

3、快递诈骗。
双十一后,不法分子会从非法渠道获取客户信息、假快递单等,随后冒充快递员提前联系受骗者,把假货送到消费者手中,骗取钱财。

这些诈骗方式会随着很多外界因素不断翻新,市民在疯狂买买买的同时一定要谨慎小心,防止被骗。如果中招,也要记得保存好所有证据。
“双十一”常见诈骗套路之最
1最新潮套路
以派发红包的形式为促销活动预热,“你有一份‘双十一’红包,请点击***链接领取”,这种链接却指向钓鱼网站,甚至潜藏木马病毒,一旦打开很容易导致个人信息外泄甚至是钱财被盗。
2最常见套路
每到“双十一”当天,各大网站频现崩溃状况,不法分子借机以网店客服的名义,打着“订单失效”或“操作故障”的幌子行骗,以系统故障没有支付成功为由,通过发送链接等形式套取购买者的账户信息。
3最严肃套路
“尊敬的用户:系统检测到您的账户存在异常,已被临时冻结,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立即登录解除异常!”不法分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号码改为如报警热线,或10086、10010以及各银行热线相类似的号码进行电话诈骗。
4最馅饼套路
“双十一”前后的一周里,中奖诈骗短信持续高发。这类诈骗短信都是以淘宝“双十一”庆祝抽奖为由,诱骗用户登录钓鱼网站。

「
下面,告诉你双十一之后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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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案例给你提个醒
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产品 消费者可获3倍赔偿
2016年3月30日,李先生通过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在网上开设的智能精品汇手机专营店购买了型号为“MLLED L1”的白色米蓝手机两部,单价769元,共付款1538元。两部手机背面底部均印有3C认证标志。
收货后,李先生发现手机通话不清晰,经常自动关机。李先生怀疑存在质量问题,后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查询,发现该产品3C证书已被暂停,暂停原因为商品不合格。李先生遂将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示:本案涉案手机属于3C强制认证产品,该型号手机的3C证书在李先生购买时已处于“暂停”状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涉案手机不应继续销售,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李先生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还购物款1538元,并可获得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赔偿。
广告包含极限用语消费者可获3倍赔偿
2015年10月11日,邓州市的王先生家中装修,在网上购买了一副背景墙瓷砖。该瓷砖广告宣称是“3D立体玉石瓷砖背景墙”、“行业最好砖”、“江浙沪第一瓷砖背景墙”、“十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沉淀许久”、“是现代最为安全的绿色环保型材料”等。王先生看到广告后,便从网上购买了该产品。
安装使用后,王先生感觉并没宣传的那么好,认为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遂将该店诉至法院,要求退回货款5040元,并依法3倍赔偿1.5万余元。
法官提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我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王先生可以主张退回货款5040元,并要求商家承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赔偿。
明知是赃物仍然网购买家获刑9个月
2015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的吴某在网上低价售卖二手车,西峡县的薛某看到后与吴某取得联系,并在明知车辆无标签、无手续、不能过户的情况下,付给吴某4.7万元将该车买走。
随后,吴某给薛某寄了一套车辆手续和车牌,但行车证与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均不相符。在明知该车可能系盗窃车辆的情况下,薛某继续使用该车,直至被民警查获。经查,该车系成都市李某被盗车辆。薛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示:通过网上交易购买重大物品时,一定要谨慎处理,确定其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好过户、转让手续,以免贪图便宜买到来路不明的物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购超低价手机竟是组装翻新机
今年5月12日,刘先生通过网络在商家陈某处购买苹果手机一部,价值2630元。商家宣称该部手机为全新官换机。刘先生在收到商家邮寄的商品后,发现所购苹果手机为组装翻新机,且已过保修期。刘先生认为,陈某存在消费欺诈行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退回货款,并赔偿10倍损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协议:陈某将购机款2630元退还给刘先生,并补偿刘先生1300元。
法官提示:商家所谓“保证正品”“海外代购”“保修两年”或者“假一赔十”之类的承诺,不能确实地保证商品是正品。网购遇到低价手机一定要慎之又慎,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仅质量有保证,即使日后出了问题,也有凭有据好维权,不要贪一时便宜而得不偿失。
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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