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仔细留意过历史记载,其实就能发现英格兰的海外贸易早在“末日审判书”出现之前就已经在进行了,但是海外贸易却发展缓慢,商人间的活动也局限在狭小的地域里进行。

在罗马人到达英格兰并垄断了青铜的制造之前,英格兰西南部就已经把青铜的原材料——锡矿进行出口了。
盎格鲁-撒克逊人对其他大陆的香料、水果、黄金、皮毛以及纺织品长期都是比较渴望的,需求量比较大,并且他们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不少利益。
常言道“财帛动人心”,这些客观的利益就驱使着这一部分人穿过凶险的海洋和其他大陆上的商人进行贸易。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贸易带给了盎格鲁人大量的利润,但有一个很尴尬的现实摆在盎格鲁商人的面前——那就是在这个世界史,并非所有人都需要海外的商品。
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贸易所得的商品也只为上层人士准备,大部分商人并不能够在这场海外贸易中获利。
假如盎格鲁商人们要想维持住这样的商业路线,就需要在商品的数量上和种类上不断的扩大,以便维持和继续进行贸易。
当然,工业发展对原材料的进口也加快了这一进程的发展,这些原材料要么不在当地能够获得,亦或是当地材料的质量或价格并不理想,需要依靠对外的贸易来获得。
例如,英国的锡、铅和羊毛在海外有市场,而英国纺织工人则需要进口明矾和一系列的染料。

“商人”这个名词就像苏格兰近代早期仍然沿用的那样,有着广泛的含义,用来形容大大小小的经商者。但最终还是明确了一个商人的典型含义,即将国内的各种商品销往出去,再把国外的杂货带到国内。
只要是他们认为能带来利润,无论国内国外或是任何货物,他们都会去抓住机会去经营。
这些商人获利的方式也比较简单,那就是依靠于价格差距——即在相距很远的两地对同一物品价值不同的判断所产生的。
商人最初的获利来源是替国王进行买卖或是担任行政管理工作,如为王室供应所需的物品、收税或承包收税、充当军需承包人等。
这些获利渠道所能带来的收益都是极为可观的,因此无数人趋之若鹜,在这样的背景下,能否和国王拥有密切联系或者较为亲密的关系,就成为了参与到这些商业活动中的门槛。
有一个事实显而易见,那就是普通公民和低级大臣很难见到国王,更别说与国王相识了,因此能够靠近的人,往往非富即贵。这些人在从事商业活动之前其实就已经累积了不少的财富。
不过这也从反面证明了,商人也是一定存在的。毕竟这些非富即贵的人,他们的吃穿用度和各项消费,也依赖着商人。

这一时期,消费品市场的扩大也让购买者的辨别能力得到增强,因此他们在英格兰进口和出口布料都是不同的品质、颜色和功能。
但是仅仅是对商品的需求的话是无法满足海外贸易的所有条件的,还需要国内政治上的支持来保证这些商人在海外期间的安全能够受到保证。
以及货币兑换、信贷、货物的运输和对货物批发零售的基础设施等全部条件都达成才行。

当然,国内的交易和海外的交易相互滋养,在英格兰出售或购买商品是货物长途运输的最后或第一阶段。
旅居在外的商人在海外的港口或集市上不断收集一些商品以丰富自己商品的种类,并直接在海外港口进行发货,这些商品也最终流入城镇或乡村市场富人们的豪宅中。
1066年以后的几代人,终于看到了这种对外贸易的规模和商品价值的逐步扩大。于是他们也纷纷参与其中,但真正有了本质改变的时候,还要到14世纪了。

到了14世纪,在意大利商人的刺激和帮助下,英国海外贸易得到了发展,每年向海外运送多达八百万只羊的羊毛并进口价值六万英镑的葡萄酒,而海外贸易的增长几乎没有中断或遭受过挫折,总体趋势是上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