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近期,在朋友圈被一部电影刷爆了屏,带着好奇心,小编也去看了这部电影。前半段黑色幽默,后半段写实沉重,看完着实五味杂陈。作为一个文字材料工作者,每次看完电影后,都想坐下来写一写影评的冲动,但最近时常忙于各种各样的繁杂琐碎之事,少有闲暇,再者也是惰性作祟,每每作罢,顶多只是发个微博感慨两句,或向朋友调侃一下当前毫无下线只为吸金的国产商业片。而《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之所以引起了共鸣,因为影片里的事实确实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影片探讨了现实中的矛盾与困境:病人的生存困境,警察的法律困境,医药公司的商业困境。刻画困境的同时,也更让我们陷入思考困境...

好了,不多说了,谈正事!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日益加快,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又回到了写稿件的感觉上了),涉及法律题材的国产电影层出不穷,如《秋菊打官司》《全名目击》《我不是潘金莲》等等,范围再扩大到电视剧,那就更是数不胜数,《生死一线间》《人民检察官》《人民的名义》等等,尤其是《人民的名义》更是创下了史上最高的收视纪录,堪称神剧。(不要问我为什么要着重强调跟检察机关有关的片子,因为我现在是一名检察小编.......)

影视剧中的“法律热”可见一斑。

故事大纲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电影海报上,“我不是药神”五个大字的下面,是一行英语——dying to survive——渴望活着,向死而生。

影片其实并不复杂,徐峥扮演的中年男人程勇正处于人生的窘境中,他开着一家无人光顾的印度神油店,父亲重病,妻子离婚携儿子出国。这时,年轻的慢性粒白血病患者吕受益找到了他,让他从印度代购一种仿制药“格列宁”,成本500元一盒,而正版瑞士“格列宁”一瓶售价近4万人民币。在巨大的利润面前,程勇大胆地*私走**印度药回国。批发价500元,转手价5000元,一出一入,就是10倍的利润。对于程勇来说,他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对慢性粒白血病人来说,他们拥有了活下去的机会。讽刺的是,病友们纷纷给程勇送锦旗,称其为“药神”。“我不要做什么救世主,我要的是钱。”程勇并不想当药神。当生意引起药厂和警察的注意后,为避免刑罚,他抛弃他的病友“逃”了,把药的代理权交给了假药贩子张长林。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随着事态的发展,假药贩子张长林把药涨到了两万块一瓶,印度仿制药公司也遭到起诉,药品几乎断供,让买不起正版药的患者离死亡更近了一步。曾托程勇带药的吕受益,还没等襁褓中的儿子叫一声“爸爸”,因难忍病痛,最终选择了自杀。这给程勇带来极大的震撼。于是他又恢复了卖药。只是这一次,他分文不赚,只卖五百元。最后程勇锒铛入狱,以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影片主要围绕徐峥饰演的程勇“非法”代购印度抗癌药“格列卫”引发的系列故事缓缓展开,在大家都看过电影后,也许会去批判法律的无情,批判药价的昂贵,其实不然,在我看来他们都没有错,这本身就是个矛盾体。

01

程勇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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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程勇在第一次售药时是以盈利为目的,可是经过一系列的突发事件,程勇倒贴钱为大家购买印度仿制药,给大家带来了生的希望,程勇入狱时,近千余名病人为他送行,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警察有错?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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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斌作为警察,维护社会秩序是职责,听从上级命令是使命,哪怕从公安机关的高层面来说,他们抓捕程勇也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没有医药许可证,如果出了事情谁来担负责任?医药公司花费数十年、数十亿研发出来的抗癌药,虽然他们不是弱势群体,但是他们的专利成果却也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03

病人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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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片里,正版药4万多一瓶,盗版药500一瓶,药效几乎一样。买前者药已经吃垮了家人,卖掉了房子,最后,很有可能会造成人财两空的结局。而买后者药呢?我相信这种利害关系也不用在如实陈诉了。倘若影片里的病人换成你我,你会怎样选择呢?

制药公司有错?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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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朋友非常疑惑,为什么进口药为这么贵,国内自己生产的药也不便宜,明明生产成本几毛钱,几块钱的药,到手却要几百,追溯源头,任何一个生产型企业都有一个独立的实验室,每一颗药的研发成本甚至是天价,还要经过无数次的失败,不要问别人为什么那么贵,也许他第一颗药的成本在50亿美元,第二颗做好定价,要保证企业的成本尽快回流,投入到下种药的研发,企业有错吗?没错。倘若国家不保护版权,人人都去买仿制药,久而久之,制药企业将十不存一,国家法律有错吗?也没错。

05

法官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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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名法学学生在踏入社会前,都是满腔正义,“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的铮铮誓言不绝于耳。就影中的程勇案来言,犯罪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在,仅用一个*私走**罪就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违背法律将其无罪释放?显然不能。

司法无情?

既然,各方都无过错,大家找不到宣泄点,只能把过错归功于法律无情。虽说情不能大于法,但法律并不是一把冰冷的尺子。法律也有温情的一面,而且在影片最后也得到了体现。无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每个法律条文背后必定隐含着一个价值取向。其背后的价值将会为我们解开法律存在的意义。

法是一种规则,可以给社会带了秩序,情是一种天道和民心,可以给社会带了和谐与温暖。绝大多数情况,法与情是可以和谐相处的,毕竟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立法程序,从法提上议程,要经历……等十几个程序,可以最大保证法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现法与情和谐的相处。行文至此,让小编也想起了我们辉县检察院的几起案例:

1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这感人的一幕,是检察官孙艳的故事:朱三(化名)刑满释放了,但是有一桩心头事一直未了——他要当面感谢检察官孙艳,感谢她在办案中明察秋毫、法中有情、要亲自向她说声谢谢!孙艳再三推辞无果,才让我们看到了这感人的一幕。

正如孙艳工作中经常说的话,我们法律工作者不是冷血动物,我们要正确处理法律上的问题,更要从情感上尽可能挽救那些走过弯路的人!

2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辉县市西平罗乡的高某,因一起产品质量与*款贷**纠纷案,曾先后经历一次调解、三次再审,仍不服,多次赴省进京*访上**,要求追究办案法官的责任。

多次*访上**未果后,他来到我院控申接待大厅,点名要求检察长接访。在认真了解案情后,研究认为,法官虽过错但构不成犯罪,因此依法申请对其进行纪律处分。这个结果令高某十分满意。

“都说告状得请人吃饭,没想到检察院请我吃饭。有人说*访上**的是‘刁民’,没想到检察院拿我当亲人。”多年*访上**终于盼来了结果的高某激动地哭了。

3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接过检察院干警送来的3万元司法救助金(卡)时,张大妈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可真是没想到啊,还是人民政府好!”张大妈唯一的儿子王某因与人争执左眼被打伤,但他在即将做伤情鉴定的前夕意外死于一场交通事故,其伤情鉴定也因其突然离世而无法进行,案件因此停滞,补偿款无法到位。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没有经济能力的张大妈,还有她常年服药的老伴儿,这一笔补偿款对这个家意义重大。

“我会好好生活,让这个家重新好起来!”面对检察干警的劝慰和鼓励,很久没笑过的张大妈终于笑了……

其实,这也正像影片末尾的那名法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你我所能给予的最大的关怀和帮助。 作为一个法律的践行者,身边每天都在上演法与情的碰撞,我们每个个体都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就像电影中的程勇说的:“总会越来越好的”,也像故事的原型陆勇说的:“2015年后,找他买药的人越来越少了,说明国家的医疗体系正在完善,更多人的生命能得到尊重,社会在不断进步”。

「豫检故事」法律也有温情,漫谈药神入狱案

写到了这里,小编想起一句话“无论现在的中国是什么样子,她都是我们的中国,而你我的样子决定了她将来的样子。”这句话与诸君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