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售假药被罚,起诉供应商。法院:两者各自承担50%处罚。
售假药被罚,药店、供应商各承担50%损失
近日,根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白云法院审结一起“药店售假”案件,最终判决药店、供货方承担一半责任。

报道信息显示,2018年10月,某药店采购一斤砂仁;2020年8月,监管部门进行抽查并将药店砂仁送检,最后认定该砂仁是假药。随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店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2021年4月,该药店缴纳全部款项后,与供货商就分担罚款事宜进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药店认为,供货商应向其赔偿罚款造成的全部损失,遂诉至法院。
供货商表示,公司具备药品经营的相关证书,且进货渠道合法合规,不存在经营假药的行为。药店被查处的药品经过三年后仍有存货,不符合常理,不能排除药店存在串货调包的行为。
法官指出,药店销售的砂仁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均一致,是由药店认定的供应商提供。但是,该砂仁的形状、尺寸、颜色、疏生短柔刺等性状可以通过感官大致判断,药店进货时并无认真查验即收货上架销售,对于造成的损失负有相当过错。
另外,供应商提供的砂仁经检验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品种,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假药,因此供应商在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
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针对药店售假造成的损失(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应罚款),法院酌情认定,该部分损失应由药店、供应商各自承担50%。
药店中药饮片,屡被判为假药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店销售假药,最低罚款150万。即使如此严罚,中药饮片却屡屡出现于“药店售假”案例里,这究竟是为何?
赛柏蓝-药店经理人咨询了多位业内人士后获悉,中药饮片常被判为假药、劣药,与“生产-销售”里多个环节均有关系。
“从药农采收中药材,到加工厂净选、切制、炮制等加工处理,再到制成中药饮片送到经营场所,整个过程涉及很多环节,中间有大量不可控的因素。”一三甲医院中药师蔡银红进一步表示,中药大多是植物药,其最终品质也和土壤、农药、化肥、生长激素、气候息息相关,生长环境变量的影响同样不能忽视。
而在监管层面,每个地方通常选用适合本地的中药检验标准,所以,同一中药饮片在A区域是合格,但在B区可能被判为假劣药。
“中药饮片假劣药并不一定是坏药,它有可能只是不符合检查规定。对于中药饮片这类很复杂的品类,监管部门的检验标准不可能面面俱到。”蔡银红继续谈到,每年药典更新中药饮片标准数量逐渐增多,各个地方也在跟进出台炮制规定,中药饮片的质量检验和监管越来越科学。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西药,零售端需要对中药饮片进行人为养护,这个过程是有出错概率的,毕竟人总有失误的时候。
一连锁药店负责人表示,在正常情况下,药店购进的中药饮片质量都是符合要求的,但在养护环节做得不到位,导致中药饮片出现受潮、发霉、虫蛀、药效挥发等现象。
在养护环节,“中药饮片受潮”经常在药店发生。近期,国家和省药监局曝光了一批“水分”不符规定的中药饮片,并且大多来自药店检查。
非法购进中药饮片,最低罚款10万
药店销售假药中药饮片,频频出现,一方面是产品特性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市场催生。
“市面有一些无良商家,在中药饮片中掺假,比如掺入一些相似品,在检验里蒙混过关,但这种东西在门店实际检查中,有可能出现。”上述连锁药店负责人提到,这类无良商家通常是二道贩子,即非法渠道,如果药店向他们进货,就构成了“非法渠道购药”。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店非法渠道购药,面临罚款10万起步,情节严重的,罚款50万起步;销售假药,最低罚款150万。
一些药店为了获得更多收益,会从二道贩子购进不符标准的中药饮片,一旦被检查部门抓住,将面临双重违法处罚:一是非法渠道购药最低罚款10万,二是销售假药最低罚款150万,或销售劣药最低罚款10万。
近期,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省内某连锁药店购进中药饮片,价值11640.5元,因无法提供供应商资质信息和采购的发票及单据,被判定为非法渠道购药,被罚30万元。
今年,全国多省发布了2022年药品流通检查计划,其中药品购销环节为重点检查内容,例如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
作为“非法渠道购药”事件高发领域,药店中药饮片面临更严检查。
(文中蔡银红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