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发布有关增值税政策新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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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销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8日
二手车交易涉税问题

1、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应如何开具发票和交税?
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3号公告)规定,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举个例子:甲公司是一家从事二手车代理销售业务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甲公司的经营模式分2种:
第一种:收购二手车时不办理过户登记,销售时该二手车直接从卖方过户到买方,由卖方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甲公司不预付货款,按买方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与卖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在这种经营模式下,甲公司不属于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代销条件时甲公司虽不缴纳销售车辆的增值税,但对其取得的手续费收入,需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根据17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二手车交易如何开发票?
二手车所有人(除其他个人)按照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现行规定,即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并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方凭发票联(购买方记账凭证)和相关资料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是其他个人销售二手车,凭相关资料直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行为不属于销售二手车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谁开具?要交增值税吗?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从事二手车交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
(一)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或二手车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直接交易、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以及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按国家规定设立并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行为不属于销售二手车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4、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要交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二手车不交税。
5、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交增值税吗?如何开发票?
要交税,可以分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2种:
(一)简易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
(二)一般计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3年8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2013年8月1日起取得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并且按规定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凡按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

假设我是一家商贸公司,4月把账面上的一辆前年购置的汽车出售了,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当时买的时候不含税价格20万元,抵扣了增值税3.4万元。现在仅卖了3.39万元。
如何计算增值税?
由于你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汽车,需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目前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你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3.39万元/1.13*13%=0.39万元
注意1:
你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因此销售的旧车不得享受新政策: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2:
若是你公司当时购进车辆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旧车的,则可以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3:
若是你公司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汽车,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则也可以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万元
累计折旧 15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出售了3.39万元
借:银行存款 3.39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39万元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借:资产处置损益 1.61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1.61万元
如何开具发票?
由于你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汽车,跟正常销售货物一样,既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不需要发票的个人客户,也应做无票收入来进行纳税处理。
注意:
若是你公司属于小规模,可以按照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当*你日**也可以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何进行增值税申报?
无票收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如下:

希望通过本篇文章的分析,能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增值税新政策的内容,更多财税知识,请关注大华教育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