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网友发信息提供了一个线索。李沧有家楼盘,开发商要求他在购房之前,必须先签订类似于购买车位的承诺书(协议之类),××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一个,车位款**万元。
这个盘,就是山钢青峰小院。这个盘,位于黑龙江路以西,龙虎山公园旁边,周边拥有青岛市第二实验小学、63中等李沧区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及万达广场、乐客城等一站式购物中心,作为李沧区中部片区的核心位置,山钢青峰小院拥有比较齐全的配套资源。

整个项目由8栋4-6层洋房组成,容积率1.19,低密小区。另外,这个楼盘受限价影响,均价大约只有两万/平,这么看,性价比极高。所以,好多人都有意向。
但到了售楼处,被泼了冷水。置业顾问表示买了车位才有优先选择权,不买车位只能延后选房,车位价格:25—30万。
手头资金不宽裕,不考虑车位,只能等买车位的人选完房子之后再选。为了让购房者心甘情愿买车位,置业顾问开始“施加压力”,一边说房子限量,一边又表示目前意向客户非常多,不买车位很难选到好房子。
山钢地产玩的很明白:这次房子卖完的同时,车位也跟着一块去化,省去单独卖车位的烦恼了,一举两得。

另外,山钢青峰小院还有验资环节:需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绑定的银行卡能展示出50万存款界面。
真是印证了那句“购房者走过最长的路,就是开发商的套路”,而山钢还打着“拒绝一切套路”的宣传标语,绝对是莫大的讽刺啊!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当下,发生这类魔幻的场景,归结到底还是一个“利”字。山钢青峰小院吃定了购房者的“倒贴”姿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房子是房子,车位是车位,不能搅和起来。
可惜的是,即使在这样明确的法律支持下,依然还有不少购房者为了实现购买住房的目标,对这一违法现象选择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