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6日,我市教育局再发严令,要求全市各中小学严格遵循“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度征订现象,同时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下发《自愿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呼吁家长基于学生学业需要理性选择教辅材料。

一图读懂教辅新令

发现违规行为,可进行举报
●公办学校(含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实行“一费制”免收,由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各中小学用好财政为学生配备的教辅材料,发挥好教辅材料的辅导功能。
●各区(县市)免费向学生提供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需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再行征订。
●高中阶段教辅材料在“一教一辅”的前提下,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公示公开教辅材料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征订,是否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学校统一汇总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教辅发行单位无偿代购,并在代购结束后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接受监督。
广大家长可对全市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监督,市教育局设立违规选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
84899742(纪委)
84899710(基础教育处)
84899756(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