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超市开得红红火火,可经营不到一个月,前一天还正常营业,第二天却突然关门,不仅负责人不见踪影,电话也打不通,商户们交的上百万的租金,似乎都打了水漂 ......

这家超市位于江苏无锡,从开业到关门仅仅间隔 20 多天。这里的租户承包了肉摊、水果摊、珠宝柜台等,大多交了一年的租金,多达上百万元。如今超市无法营业,他们的租金也拿不回来了。
租户们讲,超市关门前并没有提前通知他们。他们事后了解到,租给他们摊位的实际上是二房东童先生,超市的租金、水电费等他也没有跟大房东结清 。

租户猜测,应该是二房东把他们的租金给卷走了。但现在,二房东不见人影,电话也不接,这些租户的租金到底该向谁来讨呢?商户只能向大房东要回这笔租金。但大房东表示,钱是二房东收的,他们现在也在找他。

希望这位二房东能主动站出来解决问题,毕竟涉及到这么多租户的租金,总躲着也不是个事儿, 妥善安排好超市关门的各项事宜才是正确的态度 。
无独有偶,福州的戴女士也遇到过坑人的二房东。2012年底,她从一名蒋姓男子手中租了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店面,押金3万元,租期三年。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她得知蒋某只是“二房东”。
“他说自己和房东的关系很好,整栋楼(1层到8层)都被他租下了,我们在这开店,到期可以优先续约。”戴女士得到这样的保证后,就花60多万元装修了店面。
但是去年6月,蒋某因拖欠租金陷入与原房东的官司中。
“后来,双方都找我要房租,我不知道该给谁,只能等法院判决。”戴女士说。今年,她得知店面将被收回进行招投标。在5月举行的招投标中,戴女士未能中标,当初蒋某承诺的优先续约无法兑现。“我们被要求限期离场,押金拿不回,装修付出这么多也没有得到补偿。”戴女士说。
那么,对于租户们来说,在进行店铺租赁的时候,要特别留意些什么呢?今天早参君就来说一说。
首先是你要租赁的门面的概况,比如位置、面积、是否设定抵押,权属是否明确,属不属于违章建筑,是否属于乙方的自有房屋等情况,你都需要了解清楚。还要注意原先的房主为什么要转让或出租房子,有没有*迁拆**方面的问题。
如果能在签订合同时,你就能拿到乙方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那是最好不过了。另外,门面是否还有之前的遗留欠费问题,门面内有些什么设施之类的在合同中也需要注明。
租门面要注意什么?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法律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赁,也不能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因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要承租。
2、出租人提供与产权人一致的身份证明:看好准备租赁使用的门面后,要看明白产权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并对上述确认无误后再商议租赁事项 ;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租户租店面是否是直接与房屋所有人交易的,如果是中介或者是代理人,那么需要房屋所有人提供相应的委托证明,并且要声明一些防止中途停止出租等意外条款。
3、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4、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7、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8、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9、后续的装修也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装修的标准,方案,审批等都可以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以及退租后,装修的处理问题。
10、最后是违约责任,也是你合同中一大核心问题。你要明确合同期内不履行合同的话,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双方都严格遵守合同,保证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