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出国旅游购物、个人海淘商品需求的看过来!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也称行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9日起,进境物品进口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2018年11月以来的第二次调整。
也就是说,此次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将使消费者“海淘”和境外购物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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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呼和浩特海关相关业务人员介绍,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这次行邮税税率的调整,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原适用15%税率的食品、饮料、药品等物品下降为13%;原适用25%税率的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皮革服装及饰品、箱包及鞋靴等物品下降为20%。这也是继4月1日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我国再次释放的进口环节的降税利好,将积极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进一步激发个人购买活力。
记者还了解到,对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内的个人合理、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超过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收行邮税;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应当参照进口货物办理相关手续。此次行邮税税率的下降针对的就是超过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记者:阿妮尔
编辑:马骏驰
校对: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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