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美新能”)披露了问询回复进展,公司创业板上市进程再进一步。资料显示,明美新能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香港“太平绅士”梁昌明于1998年创办。
招股书显示,梁昌明生于1969年,中国香港籍,于2016年7月获委任为太平绅士。据悉,太平绅士的主要职能是巡视惩教院所、羁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确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没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对待或被剥削权利。太平绅士确保个别人士所作的投诉,会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处理。获“太平绅士”的还有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等知名人士。
在回复意见中,深交所提及,明美新能实际控制人梁昌明曾因外汇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处以警告并罚款180万余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于今年4月18日出具的粤汇处〔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美新能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梁昌明因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换汇行为被认定为构成外汇违法行为。由于因梁昌明事后主动供述外汇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所以根据相关法规,被适用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予以处罚,最终梁昌明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814,721元。梁昌明已于今年4月26日缴纳完毕前述罚款。

对于换汇的原因和用途,明美新能在招股书中解释到,梁昌明上述资金的用途均是用于履行与前妻之间离婚协议以及在中国香港购房居住等自用用途,没有违法所得,不具备营利目的,不涉及倒买倒卖外汇或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外汇行为。据悉,此前梁昌明与前妻范美凤在中国香港离婚,双方就离婚财产进行了分割,明确明美新能的股份均属梁昌明所有,范美凤确认不对该等资产提出任何主张。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问及梁昌明的外汇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明美新能在回复时列示了一份《关于梁昌明非法兑换外汇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誉专家咨询委员储槐植、北京大学法学院博雅讲席(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陈兴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曲新久于今年7月9日出具。
《意见书》对梁昌明非法兑换外汇案件是否涉及刑事责任进行了分析论证,表示:“(一)梁昌明购买外汇的行为不是出于营利目的,也不属于经营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和不法本质。(二)梁昌明作为购汇者属于外汇交易行为的服务对象,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者,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行为主体要求,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三)梁昌明购买外汇事出有因,且已接受行政处罚。根据中央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基本精神及前述规定和分析,梁昌明不应再承担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储槐植系我国刑法学泰斗,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咨询工作,参与了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陈兴良和曲新久也是我国法学界的知名专家。
招股书显示,明美新能的锂离子电池模组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电子设备、二轮电动车、动力和储能领域,目前公司已与OPPO集团、斑马技术、纬创、伟创力、大陆集团、科沃斯、环鸿电子和远景科技集团等品牌建立了合作关系。
2019年至2022年6月,明美新能分别录得营业收入23.64亿元、21.02亿元、28.22亿元和14.8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042.60万元、3013.33万元、6705.09万元和4046.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