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墨史纪
编辑 | 清墨史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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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民是古代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是在经济衰退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粮食歉收或地租过高,超过正常的限度,以致农民无地可耕,没有生计来源,而流离失所,成为无家无业的“游民”。
据《元史》记载:“元初,天下户口凋敝,田畴荒芜。至元十六年,元世祖忽必烈下令编定户簿及户口流移等项”。
“至元十八年,元世祖诏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四省田土宜禾之地,令陕西、河南二路招民耕种”;“至元二十八年,命陕西行省尚书张升勘定河北、山西、河南四省田土宜禾之地”。

可见元世祖忽必烈对流民的重视和对其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的认识。而流民问题的出现还与当时元朝建国之初的社会经济状况有密切关系。
在元朝建国之初,元朝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着强大的物质力量,对全国各地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征伐和政治统治, 严重地破坏了原有社会经济结构。 同时元世祖忽必烈又将“均田免赋”作为国策来推行。

由此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大面积的人口流动和土地兼并等问题。因而这一时期流民现象日益严重,并成为阻碍元朝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元朝建国之初之所以会发生严重的流民现象,一方面与当时元初建立之初农业经济的衰退有关;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当时统治者在军事征伐中滥用民力,滥征徭役和赋税所致。
同时由于这一时期蒙古统治者长期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这又与封建婚姻制度相矛盾,从而引起了不少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

一、忽必烈时期的流民问题
忽必烈建立元朝之初,对中原地区的统治尚不稳固,加之北方战乱,因而出现了大量的流民。据《元史·刑法志》记载,“元初,户口不增,流民未息”。
此时的元朝还没有统一全国,各个地方的势力割据一方,对中原地区进行统治。
据《元史》记载:“元初,蒙古、色目之人多自河北、山东迁徙于燕、蓟之地。”
可见,此时的北方地区仍然有大量的汉人以及其他民族人口逃亡到北方。而中原地区虽然战乱较少,但是中原地区的土地也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人民为生存而奔走于北方各地。

据《元史·地理志》记载:“至元十六年(1279年)三月丁丑朔,降禁天下诸色人户为民者皆免为庶人。”
这段记载反映了元朝时期在全国各地出现了大量的流民,这些流民大多为被战争所驱赶出来的难民。
对于元朝初期流民问题的治理,忽必烈在即位之初就颁布了相关的诏令。忽必烈在即位之初就发布诏令:“如有不肯自耕者,仍照旧例免其租赋。”

这条诏令表明忽必烈意识到 流民问题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所产生的影响。
与此同时,忽必烈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移民。据《元史》记载:“至元元年(1264年)四月戊寅朔(5月29日),命山西、陕西、河南、河北之民悉徙于河南”。
这条诏令表明忽必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移民活动,这次移*运民**动不仅是为了应对蒙古人在中原地区进行统治所带来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安抚流民,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

二、 元朝建国之初采取的措施
忽必烈执政后,国家处于百废待兴之中,元朝建国之初对流民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以解决问题。首先是建立屯田制度。
元朝建立初期,元朝统治者认识到屯田制度是解决流民问题的有效途径。元朝建立初期,因为兵荒,粮食匮乏,民众无田可耕,大批流民成为流民,政府为了解决流民问题采取了屯田制度。

元朝政府在大都建立了一批屯田基地,在大都和山西、河南、山东等地建立屯田点,屯田点由政府出钱买地,国家出面向农民租地。
元政府对这些屯田地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以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如《元史·食货志》记载:“在京各州府置屯田官,每三年一更科,以次加赋……”
其次是实行保甲制。元世祖忽必烈执政后非常重视对百姓的管理和控制。他认为:“一姓之兴也,非一族之强也,必有以振其本”。为加强对百姓的控制和管理,忽必烈在中央建立了保甲制,地方实行保甲制度。

保甲制是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政权建设中最早出现的一种制度。据《元史·兵志二》记载:“汉地之民有三:曰汉人、曰南人、曰北人。汉人居东方之地者谓之汉人。
南人居南方者谓之南人;北人居漠北者谓之北人”。 而保甲制度就是在汉族人民中设立的以“户”为单位的一种管理制度。
“保甲本出于民”,“保甲者,以户为基础,以丁为依据”。

三、治理流民政策的效果
通过对元朝建国之初对流民问题的治理措施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忽必烈建立元朝初期,为了尽快恢复社会经济,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统治秩序,采取了许多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
虽然元朝统治者在制定一系列政策时并没有考虑到这些政策是否对流民问题的解决有帮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首先,在元代初期治理流民问题的过程中,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流民生活的措施,使大量流民得到安置, 流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例如,忽必烈时期实行的劝农桑、兴水利等政策有利于减轻百姓负担,让更多百姓走上生产发展、社会繁荣之路;同时忽必烈也注重减轻百姓负担,废除了一些苛捐杂税。
在这一政策下,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百姓生活改善,而且还解决了大量流民问题。

其次,忽必烈在治理流民问题过程中也吸取了前朝治理流民政策的经验教训。
在元朝初期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中就有“劝农”、“安农桑”、“兴修水利”等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措施。
在忽必烈时期实行的各种鼓励政策下,农民从事生产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提高,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

最后,元初治理流民政策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例如元朝时期因战乱、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饥荒与流民问题得到解决后, 人们在土地重新分配下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商业活动等经济活动。
通过对元朝建国之初治理流民问题措施进行分析发现:这些措施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百姓生活改善以及社会经济繁荣。

四、元朝政府对于流民问题的态度
从忽必烈执政至元末,元朝政府对于流民问题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态度,针对流民问题,元朝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以“抚”为上。忽必烈继承大蒙古国的皇位时,还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帝,在元朝初期,国家的财政状况并不是很好,因此为了解决流民问题,忽必烈采取了“抚”为上的政策。
忽必烈即位后,先是“置陕西行省以抚民”,接着又任命汉军旗主为陕西等路宣抚使。在“抚民”政策实施过程中,元朝政府发现了流民问题的严重性,也意识到流民对社会的危害性。

因此元朝政府对流民问题采取了“以抚为主”的政策。在流民问题上,元朝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社会矛盾。
第二,“移民屯田”。为了解决流民问题,忽必烈派遣蒙古军前往高丽、安南等地进行移民屯田工作。
据《元史》记载:“至元十三年(1276)五月,又命蒙古军征发山东、河南等地汉人到南京和州等处屯田。

作者观点
忽必烈时期,蒙古统治阶级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坚持蒙古统治者的思想统治;二是利用各种政治势力对汉人和其他民族的起义进行*压镇**。
在元朝建国之初,由于元朝政府对蒙古统治者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当时中国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客观条件,忽必烈对于流民问题采取了比较包容的态度,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首先,蒙古统治者的统治政策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蒙古统治者从铁木真开始就实行“蒙古本系旧法”和“因俗而治”等政策,并且在当时蒙古民族中推行了比较成功的“行汉法”。
使得蒙古族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这一系列政策为后来元朝统治者治理流民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经验借鉴。

其次,元朝政府对于其他民族起义进行了*压镇**。忽必烈时期,由于蒙古统治者对于汉族人民进行了残酷的政治*压镇**,导致蒙汉之间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对立和冲突,这种情况导致了在忽必烈即位之前就已经存在着一定规模的农民起义。
忽必烈即位后,就采取了积极措施进行*压镇**。他一方面对那些对社会不稳定负有责任的官吏进行撤职、罚俸、充军等处罚。
另一方面对那些对于元朝统治有不满情绪并且参与到反抗活动中的汉族人民进行了*压镇**和*压镇**,从而为 元朝政府集中精力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最后,元朝政府对于流民问题采取了比较包容、有效和成功的政策。在处理流民问题上,元朝政府能够做到不歧视,给予流民以公平的待遇。
元朝政府对流民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政策,一方面允许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又给予他们一定的社会保障。

由于元朝政府对于流民问题采取的相对宽松的政策,使得大量流民能够得到妥善安置,从而实现了对社会矛盾的缓解和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
综上所述,元朝政府在建国之初就对流民问题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政策,不仅解决了大量流民问题,而且还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百姓生活改善以及社会经济繁荣。
这不仅说明元朝政府能够认识到流民问题的严重性,而且还说明在面对流民问题时,元朝统治者并不是一味地采取*压镇**手段来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元史》,中华书局,1994年版;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
《元史·食货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蒙古源流》第三卷第五章:《孛端察儿传》《秃里帖木儿传》《察合台传》《窝阔台传》《海都传》。
吴澄:“国初士庶之状况”,载于《元史·地理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