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哺乳期发现丈夫出轨闺蜜并转账2.8万!法院判了:赠予无效

近日,辽宁一女子离婚后发现前夫在和自己婚姻续存期间,曾给自己的闺蜜转账2.8万,于是就起诉闺蜜“还钱”。

妻子哺乳期发现丈夫出轨闺蜜并转账2.8万!法院判了:赠予无效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

李某(化名)和王某(化名)是闺蜜关系,王某经营一家按摩店。

因为李某和王某的关系,所以李某的丈夫陈某(化名)和王某也比较的熟。

后来李某在哺乳期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经常吵架,陈某觉得自己很委屈,有时就会去找妻子的闺蜜王某诉苦。

就这样一来二去的,陈某和王某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在2018年的一天,两人越过了道德底线在王某的按摩店发生了关系

妻子哺乳期发现丈夫出轨闺蜜并转账2.8万!法院判了:赠予无效

一次的激情以后,两人的关系更加亲密,王某也因此事后以各种理由向陈某索要财物

刚开始陈某还觉得没什么,但是随着索要的次数加多,陈某开始拒绝,但是没想到陈某一拒绝,王某就用发生过关系为由吓唬他

后来还逼着陈某和李某离婚,在2019年11月,陈某和王某登记结婚

离婚后李某无意间发现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间, 丈夫陈某 曾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的形式 给闺蜜王某转款 共计 28034.50 元。

李某认为在和陈某婚姻关系续存期间,陈某将两人的共同财产 私自 赠与闺蜜王某,并且两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有悖公序良俗 ,认为该 赠与 行为 无效

于是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 返还不当得利 ,并赔偿利益所得。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多次将 夫妻共同财产 以转账、代购车票等方式赠与给王某,其赠与行为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 危害了家庭 ,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属于无权处分,其赠与行为无效。

最终 判决王某给付李某23842.5 元。

防火防盗防闺蜜,看来这话一点也不假,王某在李某夫妻发生矛盾时趁虚而入,破坏别人的家庭,退还不当得利也就罪有应得

婚姻如果缺少了忠诚,也就没有续存下去的意义,既然男方都能出轨,那么女子要回自己的应有所得也是应该的。

妻子哺乳期发现丈夫出轨闺蜜并转账2.8万!法院判了:赠予无效

从后来王某和陈某又离婚来看,王某和陈某在一起也就是逢场作戏,只是想花他的钱而已,根本谈不上爱情。

可偏偏陈某就是没有经得住诱惑,一个好好的家庭就因为一次浪漫给毁了。

所以说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一定要的寂寞的时候管住自己的心,在无聊的时候管住自己的腿

出轨的后果基本都是一样的,要么分道扬镳,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过我的阳关道。要么就是鱼死网破,我过不好也让你过不好

所以 出轨有风险,且出且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