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有18万现金的宝马车被拖回,租赁公司:怎么证明这钱是你的?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事情发生在福建,男子大壮(化名)正在跟朋友喝茶,30分钟的时间后自己的车竟然不见了,要知道车里还放着自己18万的现金和身份证!原来,原本生活在广州的大壮因为工作需要出差,于是跟朋友借了车方便出行,朋友爽快地答应,并将其表弟的宝马小轿车借给了大壮。

大壮拿到车后,将换洗的衣物和刚从银行取出来的18万现金放到了车上,可大壮使用这辆宝马车没多久,车就被租赁公司找人拖走了,大壮连忙询问了借车朋友,原来这辆车是表弟以租赁的方式租来的,而如今双方发生了合同矛盾,所以租赁公司找人将车拖走了。可大壮去找租赁公司要现金的时候,租赁公司却表示:我们现在不能确定这个钱是不是你的,你要怎么证明呢?

大壮认为,自己车上放着18万现金,包括装着现金的袋子是自己网购买来的,自己有袋子的购买记录,而且其中10万块钱的取款记录自己也有,所以这个18万现金真的是自己的,大为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122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当得利,受损失一方可以要求权益返还,也就是说大壮丢了钱,可以要求租赁公司还给自己。

而租赁公司称公司无权将欠款直接给大壮,而大壮寻求记者的帮助后,记者打电话给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称车内确实有18万现金,但是自己对此事不知情也不负责,需要找福州的负责人。

最后,本案性质就是租赁公司不当得利,大壮证明自己的财产后,如果对方不予归还,可以起诉到当地法院,取回个人合法的财产。装有18万现金的宝马车被拖回,租赁公司:怎么证明这钱是你的?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大为律师,对您大为有益。
本期编辑:独教授
图片来源:网络(仅作说明作用)
喜欢作者的烦请点点关注,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