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个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的企业法人,判立了终身禁业的处罚,这是全国首例。
看起来,新规之后,执法力度更大了。实际上,从扭曲的犯罪人心理来讲,这种判罚并不能真正威慑到造假产业链条。
众所周知,企业法人的担任资质并没有严格要求,可以随时更换,很多时候就是一个背锅侠。企业法人终身禁业,换个法人,或者换个公司,造假者依然正常运营。

化妆品的造假产业,屡禁不止,与处罚力度和方式有关。简单来说,就是处罚太轻了。
化妆品行业,几乎天天都有企业被罚,几百万的罚金已不稀奇,为什么就起不到震慑作用,杀鸡也儆不了猴。归根到底就一个,当利益大于风险时,部分人就敢冒险一试。
听闻在*私走**团伙,内部圈子有这么一句话,十次*私走**,只要一次过关,就可以赚钱了。即使10次有9次货品被没收,被罚款,被拘禁,侥幸逃脱一次,一切都回来了。
造假团伙也这样。正是这样的思维,让他们像赌徒一样,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法。被罚款一次,他们所想的,不是引以为戒,而是要把损失的钱再赚回来。典型做到了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起来。
日本,为什么没有假货,因为造假的风险和代价太高了。除了罚个倾家荡产,最主要是,没有合作伙伴愿意再和你做生意,不用罚你禁业,你自个就混不下去。
在中国,如何把造假这个链条掐死,我认为可以这样:除了重罚之外,一旦参与造假,个人征信上就有污点,银行贷不了款,公司办不了证,工作入不了职,买房买车都受限制。更主要一点,其子女不能出国,不能读名校,不能高消费。

这下看你,冒险赚那么多钱干嘛。大家可能会说,祸不及妻儿,为什么要限制子女。就是要让家庭对你进行监督,不要眛着良心做坏事,害己害家人。家庭的监督,某个层面上来说,比法律的监督,更直接。
利益驱动,是造假者的初衷。赚钱,无非就是自己过上好日子,家人过上好日子。即使最终蹲牢狱,换得妻儿开豪车、读名校,造假者可能也认为值得。
这下好了,家人天天劝你,盯着你,不要犯错,别害了儿女前途,看你还有啥动力去干坏事。如果家人明知犯法,还视而不顾,坐享其成,连带受罪也是应得的。
当然,这只是我们饭后茶余的闲话,对于犯法者,国家自有制裁法律。
只期盼,行业人自律起来,不与造假者为伍,不与伪劣者为商,共同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