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货物到香港 (代购转运到内地)

警方近日侦破两宗私吞货品案件,有人为“交差”还伪造了10张海关行政处罚通知书,试图掩饰罪行。

代购转运到内地,代购货物到香港

一名本地男子于上月下旬,涉嫌将一名本地女代购交予他运往内地总值35万澳门元的货品据为己有,为掩饰罪行,又先后伪造10张内地海关行政处罚判决书,讹称货品运往内地时出问题,企图瞒天过海。女代购报案追究,司警调查后,日前在关闸拘捕涉案男子,有人供认犯案。

被捕本地男子姓张,39岁,无业。司警落案控以信任滥用和伪造具特别价值文件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案中本地女代购30余岁。两人认识约一年,今年2月开始合作做生意,之前张某曾4至5次协助女代购将货品运往内地,也没有“出事”。

上月23日下午3时,女代购透过张某将70件、总值35万澳门元的货品运往珠海准备交予客人,当中包括手袋、衣服和鞋。但陈某提货后,并没有如协议交货。女代购翌日中午12时25分,向司警报案追究。

司警调查后,锁定犯案目标。上月27日晚上7时28分,涉案姓张本地男子经关闸入境时,被治安警截获,交司警调查。

经查问,张某供认与一名在逃人士合谋犯案,将70件货品运往珠海后,再交予“水客”在内地转售了64件,获得128,000元人民币赃款,他有52,000元人民币报酬。为掩饰自己罪行,又先后伪造10张内地海关行政处罚判决书,向女代购讹称货品运往内地时出问题,剩余的6件货品则交还女代购。

本地无业夫妇

私吞手机铺八万货

代购转运到内地,代购货物到香港

北区一家手提电话店的女店东于上月下旬将12部手提电话交予一对本地夫妇帮手转售,但夫妇拿取电话后欲据为己有。两人失联多日后,自知“纸包不住火”,携同所有手提电话到司警局自首。

被捕本地男子姓洪,51岁;女子姓陈,44岁,均无业。司警落案控以信任滥用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上述夫妇因认识手提电话店一名店员,因而获得女店东信任,将手提电话交予他们转售。上月25日晚上9时,女店东将12部手提电话交予上述夫妇转售,但两人拿取该批手提电话即失联。女店东同日深夜11时52分向司警报案追究,报称损失87,600港元。

至上月29日,洪某和陈女携同该批手提电话到司警局自首。经查问,两人供认犯案,案发当日在拿取手提电话后,即商量私吞,打算一部分留给自己使用,一部分则转售图利。司警将涉案夫妇拘捕并落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