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情自用 法有情,为利代购 法不容

伴随人民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需要以及海外旅行的增多,人们有了更多获取药品信息的渠道来源。经过朋友介绍或社交媒体的推广,其中一部分人愿意选择和尝试海外药品。
其实如果不熟悉海外药品,单纯依靠"网红"带货,"拔草式"购买,反而后患无穷:
其一,海淘代购药品需要通过海运或空运,几经辗转,最终才能到达你的手中。然而,不同药品所需要的保存条件各不相同,有的需要避光,有的需要防潮,要求苛刻的还需要冷藏。而网购海淘药品时这些需要特殊关注的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最终在运输和保存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
其二,很多海淘药品的说明书没有中文标识,对于不熟悉外文的消费者来说,阅读并了解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十分困难。当使用者无法读懂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时,反而增加了用药的风险。
最后,由于人种的差异,药品的推荐剂量也各不相同,这便可能造成过量给药或给药剂量不足的现象,最终影响疗效,甚至延缓病情。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更人性化的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自用药物的需求,但是同时也旗帜鲜明的指出了以盈利为目的的海淘代购药品是违法行为。
让我们来看一下《药品管理法》修订前后的变化,详见下表
其中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删除了 "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该条假药释义,同时还做出了人性化的补充解释其中 第六十五条 个人自用携带入境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百二十四条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这些法条都体现了法中有情的原则。
总结下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仍然遵循一条总原则,那就是"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如果是自用药品,只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那么适度放行。但是如果长期代购药品且以盈利为目的,那这就是违法行为。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很多海淘药物和国产药物成分相同,海淘药物存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保存不当的,同时药品说明书上的外语也可能产生语言障碍。这一系列问题,会造成药品使用过程中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从而危害自身健康。"国外的月亮不一定都是圆的",其实选择国产药以及国内生产的进口药物也不失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因此,除非情况特殊,一般不建议消费者专门采购海淘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