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奇史馆长
编辑 | 奇史馆长
«——【·前言·】——»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巴比伦基本上是一个工业国家。 尽管它以农业为基础,拥有庞大的奴隶大军,但它本质上是一片贸易和制造业的土地。它的制造名声被人们铭记到古典时代。以及他的贸易交易同样值得深究。
«——【·巴比伦人的贸易市场·】——»
在进城之前,必须像对该国其他产品一样对羊支付八角税。 海关在门口,因此在合同中关税被称为“门钱”。大门前是一个空地,在东方小镇的入口处仍然可以看到,并被用作市场。 尼尼微的雷比特位于城市的北侧,在萨尔贡建造宫殿的方向,其废墟现在被称为霍尔萨巴德。 但除了墙外的市场外,墙内还有空地,可以举办市场,出售牛羊。

巴比伦似乎充满了这样的公共“广场”,尼尼微也是如此。 苏奇或“街道”通向它们,狭长的小巷,战车或手推车可以艰难地通过。 然而,这里和那里都有更广泛和更好的街道,称为苏利,最初表示通往寺庙的凸起和铺砌的上升。 正是沿着这些进行了宗教*行游**,国王和他的将军们在胜利后凯旋而过。

其中一条主要街道称为伊布尔萨布,与巴比伦相交; 它是由尼布甲尼撒用砖砌成的,铺有大块石板,并抬高到相当高的高度。 它从城市的正门开始,经过萨吉尔后,贝尔-梅罗达赫的大神庙被带到了伊斯塔尔的圣所。
当亚述巴尼帕尔的*队军**占领巴比伦时,经过长时间的围困,众神的“怜悯座位”和铺砌的道路被亚述国王的命令和“先知”的建议“清洗”,而普通的街道和小巷则留给自己。
然而,商店和集市位于后一条街道上。 在这里,该国的贸易是在没有窗户的商店中进行的,但被横跨街道的遮阳篷遮挡阳光。
商店后面是杂志和仓库,以及进行大型工业(如编织)的房间。街上的拾荒者可能是狗。 然而,早在坎谟拉比时代,就有被称为拉比亚尼的军官,他们的职责是照顾“城市、城墙和街道”。
此外,街道有不同的名称。 到处都是“啤酒屋”,对今天的公共房屋以及普通旅馆负责。 书中经常提到啤酒屋,一份关于在坎谟拉比时代在西帕拉购买房屋的契约中提到了一个地下酒窖,就像现代德国的一些啤酒屋一样。
西帕拉像巴比伦一样位于幼发拉底河的两侧,它的两半可能由浮桥连接,正如我们所知巴比伦的情况。通过后者征收通行费,也可能通过船只。

无论如何,平奇斯先生翻译的一份文件显示,码头税与从大桥获得的通行费一样,是支付给政府同一部门的。 这份日期为大流士二十六年的文件非常有趣,可以全文引用:“来自桥梁和码头的收入,以及由巴比伦船长古扎努控制的警卫室。
伊迪纳的儿子西尔库除了从古扎努桥征收的通行费中获得的金额外,还收取这笔费用, 巴比伦的船长,其中尼波金阿布利的儿子穆拉努和古扎努的儿子尼波布利德苏负责:哈里萨诺和伊库布(雅各布)和内尔加尔-伊布尼是桥的守望者。

埃吉比之子伊迪纳之子西尔库和浮桥守望者之子内博金阿布利之子穆拉努已向穆达米克-里蒙之子内尔加尔-尤巴尔-利德的儿子贝尔-阿苏阿和浮桥守望者之子贝尔-阿基-埃尔巴的儿子乌巴鲁支付了一个月的会费,15谢克尔白银, 在奥涅谢克尔作品和创造。
贝尔阿苏和乌巴鲁将守卫停泊在桥下的船只。 穆拉努及其受托人贝尔阿苏亚和乌巴鲁不得支付在桥上征收的通行费所得款项,如果后者缺席,西尔库每月应支付这笔款项。 桥上的所有交通情况,均由贝尔阿苏亚和乌巴鲁向西尔库和桥上的守望者报告。 房子财产很有价值,特别是如果它包括商店。
早在绘里阿库统治时期,一个位于面积仅为15/6 特区的土地上,则为21/4谢克尔,如果赖斯纳博士是对的,特区是费丹或英亩的百分之十八部分。 在亚述巴尼帕尔的第二十年,就在一场荒凉的巴比伦战争之后。
在省城埃雷奇以75谢克尔(11英镑5s.)的价格出售了一所房子,在纳博尼多斯统治初期,在巴比伦郊区的博尔西帕开设了一家木匠店,不超过7根杆, 5肘,18英寸长,由叙利亚本-哈达德-内森和他的妻子以111/2马内斯或103英镑10s的价格购买。

另一方面,在坎比西斯统治时期,我们听说巴比伦的房屋价格较低,附有一块土地的房屋价格为 41/2 马内斯,而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的共同财产则为 2 马内斯; 第九年,一栋房子的售价仅为521/2谢克尔。
然而,房屋出租的频率高于出售频率。 在坎谟拉比时代,我们已经有了八年租房的记录。 后来,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合同很多。 因此,在居鲁士的第六年,以每年10谢克尔的租金出租了一所房子,其中一部分在年初支付,其余的在中间支付。 租户将在必要时更新围栏并修复所有破旧设施。

他还被要求在尼桑、塔穆兹和基斯勒的月份每年三次向房东送礼物。 波斯时代巴比伦的其他房屋每年出租5谢克尔,51/2谢克尔,71/2谢克尔,9谢克尔,15谢克尔,20谢克尔,23谢克尔和35谢克尔,租约为两年,三年,五年甚至更长时间。 租户通常承诺保持财产的维修并修复所有破旧。

火灾或其他事故的损失也落在他身上。 大多数房屋似乎都住着单身家庭。 但也有公寓或公寓,其租金自然低于整栋房子的租金。 因此,我们发现一个女人在坎比西斯统治时期每年只支付 2 谢克尔或 6 谢克尔的公寓。 任何违反租约的行为都将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在合同中列明。
«——【·巴比伦人的贸易合约·】——»
例如,在坎比西斯的第一年,巴比伦以每年5谢克尔的价格出租了一所房子,租金将分两半“在年初和年中”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违反合同将被处以10谢克尔或租金两倍的罚款。 在其他情况下,罚款与银鬃毛一样多。
有时,原始习俗被保留下来,即以实物而不是硬币支付租金。 我们甚至听说“六件大衣”被用来代替租金。 房屋租金也可以代替*款贷**的利息,并将财产作为债务担保移交给债权人。

因此,在邪恶-梅罗达赫统治的第二年和最后一年(公元前560年),在Ab月的第四天,在巴比伦起草了以下协议:“四锰银属于马斯杜库的儿子努尔-埃的儿子纳丁-阿基,从柳-梅罗达赫的儿子梅罗达赫-纳齐尔的儿子萨皮克-泽里那里得到。
萨皮克-泽里的房子位于库布尔鲁街上,毗邻埃及人的儿子泽里亚的儿子里穆特-贝尔和贝尔埃德鲁的儿子泽里亚的房子,作为担保移交给纳丁-阿基。 不得为此支付租金,也不要求债务利息。
萨皮克泽里将拥有三年。 他必须更新围栏并修复墙壁上的所有伤害。在三年结束时,萨皮克泽里应向纳丁-阿基偿还这笔钱 - 即四个马内斯,后者将腾出房屋。 包括太监仓库的租金,其中萨皮克泽里喜欢使用。 无论纳丁-阿基在租约期间为房子增加了什么门,他都会拿走。

然后是三个证人的名字,其中一个是债权人的兄弟,以及起草文件的书记员的名字。 几年后,在拿波尼多的第五年(公元前551年),我们发现继承人伯沙撒以类似的条件获得房屋财产。 “埃吉比的儿子苏拉的儿子尼博-阿基-伊丁的房子,”
我们读到,“毗邻救生员的儿子比鲁特的儿子贝勒伊丁的房子,作为向国王的儿子伯沙撒的代理人内博金阿基借款 11/2 马内赫的担保,条件如下: 不得支付房屋租金,也不得支付债务利息。
承租人应更新围栏,清理所有破旧。 三年结束时,应支付11/2 马内斯,腾出房屋。 埃吉比之子塔尔尼亚的儿子卡布提亚见证; 由萨皮克-泽里,内尔加尔-尤金的儿子,辛卡拉布-塞姆的儿子; 由阿尔迪亚的儿子尼波泽伊布尼和尼波巴拉苏伊克比的儿子贝勒阿基奇萨在巴比伦,尼萨姆的第 21 天(三月)和巴比伦国王纳波尼多斯的第五年。

这并不是伯沙撒出现的唯一这类交易,尽管他的业务确实是通过代理人进行的。六年后,我们有了另一份与他的商业交易有关的合同,上面已经引用了。 它说明了巴比伦人强烈的商业精神,当我们看到在位国王的长子充当羊毛商人并像普通商人一样做生意时,我们可能会对贸易的高估计形成一些想法。
萨尔贡十一年(公元前710年)在巴比伦起草了一份有趣的文件,在梅罗达赫-巴拉丹被*翻推**后不久,其中记录了一起诉讼。
该诉讼是由于在埃兰边境的一个小镇杜尔伊鲁购买两座“废墟房屋”而引起的。 它们被某个刘妮波以85谢克尔的价格购买,目的是将它们拆除并在现场建造新建筑物。 为了支付刘妮波向“伊普努的儿子索要的购买款,他声称借给他的30谢克尔。

他起初否认了这一说法,并将此事提交法院。 判决原告胜诉,被告被命令向他支付45谢克尔,15谢克尔,或索赔金额的一半,作为“费用”。 于是,贝尔-乌萨图提议: “'不要拿钱,拿走我在德尔镇的房子。
这些房屋的地契,其较长的一侧以苏拉的儿子比亚的房子为界,西部以部分属于财产的田地入口为界, 而较短的一面以伊塔布西的房子为界,南边以利基马的房子为界,由本人签署并盖章,他保证不会撤回契约或提出任何后续索赔,
然后他们被移交给刘妮波。 然而,后者的麻烦还没有结束。 “大神的祭司拉哈兹的儿子伊鲁-拉布-贝尔-萨纳特、西拿基立和拉巴苏对尼波柳说:'你从我们父亲那里得到了七十三舍客勒的钱。 因此,给我们50谢客尔,我们将把属于我们父亲的房子和花园交给你。

这座房子只能被拆除和重建,还有一片四十棵枣椰树林,位于杜尔伊卢的杜图运河岸边,其较长的一侧北邻巴尼亚的儿子埃德赫鲁的房子,阿的祭司,南边是杜图运河。
而其较短的一面以东边的内尔加尔-埃普斯之家为界,西边以穆塔库图街为界。 刘妮波同意了,并向外看了看,给了拉哈兹和他的儿子50谢克尔的银子,以及一件大衣和两个谢克尔,以巴克希什的方式约束交易,总共52谢克尔,全额支付。
«——【·结语·】——»
讨价还价结束时在购房款上加上“礼物”的习俗仍然是东方的特征。 在巴比伦的合同中也遇到了其他例子,并证明了它是多么古老。 因此,在大流士的第二年,当一个“铁匠”的三个儿子把巴比伦扎玛玛门附近的一所房子卖给另一个“铁匠”的孙子时,除了购买房子的钱(671/2谢克尔)之外,买方还给了21/2谢克尔的巴克希什以及“给女主人的衣服”。三谢克尔被进一步作为密封契约的“礼物”。
[1] 古巴比伦时期西帕尔地区女祭司的经济活动研究[J]. 李海峰;祝晓香.安徽史学,2007(02)
[2] 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活动述论[J]. 李海峰;祝晓香.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1)
[3] 古巴比伦时期房屋租赁活动初探[J]. 李海峰.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2)
[4] 试论古巴比伦女祭司在家庭中的地位[J]. 李海峰.世界宗教研究,2010(01)
[5] 论古巴比伦时期的“雇佣劳动”现象[J]. 李海峰.求索,2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