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日常代步出行工具,已经变得越来越普及。有经济实力的,都几乎是全款买车,没有经济实力的也可以付个首付,其余部分银行货款。如果连首付的能力都没有,有人打起了以租代购的方式,只要购买人一方与供销商签订相关合同,甚至可以零首付就可以开车回家了。有位网友就是这样的做法,他通过办法以租代购的方式,取得了汽车的使用权,上午刚提新车,下午就不翼而飞,最后差点报警处理。后来通过了解得知,原来是供销商4S店一方将车开回去了,为什么要将交给客户的车辆擅自开回去了呢?4S店:我把车开回来还要跟你说?

这位朋友显然对4S店这样的做法非常不满,通过进一步了解才知道,4S所以将车开回去,原因是汽车上加装的GPS装置失效了,经常出现找不到汽车位置的情况。4S店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所以不打招呼就将车辆开走。为什么4S店能将随意将这个已交付使用的汽车开走呢?很简单。

理由是这辆汽车的所有权并不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只有使用权。以租代购,意思就是前期的使用都是以租赁的形式,与租用车辆没有什么不同。当使用期限到一定时间时,消费者才拥有这辆汽车的所有权,才能将车辆过户给消费者。

以租代购是一个新生事物,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增加4S店的销量,而且也满足了预算不足的部分消费者需求。但是,这种方式还存在较多的问题,特别是法律方面的。由于前期车辆的所有权在4S店一方,为了安全起见都加装了GPS装置,以确保财物的安全。然而GPS装置通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4S没有办法只能采取应急措施,擅自将车辆开回来。对于4S店的这种行为肯定有不妥之处,不过消费者一方也没有申诉的权利,毕竟汽车的所有权属于4S店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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