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张女士 电 话 151***734
地 址 成华区 email 4383***2@qq.com
投诉类别 网络购物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 地 址 万象城二期店
联 系 人 妍丽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电 话 4008307588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我在商家官方网上购买的护肤品隔离霜,万象城二期店发的货,在网上申请退款,商家不同意退还,说不符合标准,但我收到的就是这样,而且在直播间购买的时候,我就是看到说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所以才购买,我收到货第一时间看到货品,就申请退货了,但是商家一直不退。
现有证据 商家说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现申请退款。
投诉请求 请求退还退款。
企业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经协商处理好了,顾客货品已经打开过,把邮费退给她,货品也退给她。

2022年11月23日12:05四川消费网短信回访:和解好了,谢谢。
四川消费网(028—86533315 86629315 )
投诉咨询qq:12652315
投诉邮箱:zxbly315sc@163.com
微信公众号(四川消费网scxfw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