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从4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有缴存公积金记录的职工,都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款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无需提供部分纸质资料啦~
这项政策你还不是很清楚?且听衢小布为你细细道来:
放宽异地*款贷**条件

在衢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衢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款贷**,其*款贷**条件、*款贷**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款贷**相关政策规定。
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人力社保和银行征信等系统数据联网,对公积金业务档案进行全面电子化,原来需要由职工提供的材料,改由公积金管理系统电子信息替代。
1
纯公积金*款贷**的职工,可不再提供收入证明,还款能力由公积金中心按其计算公积金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认定。
2
上一年度办理公积金业务已提供过*款贷**合同、购房合同、身份证和结婚证等复印件的,再次办理提取业务时,不再重复提供,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储蓄卡(目前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
3
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支取申请书。
4
职工退休销户提取,不需提供退休证明。
5
本市域职工大病提取,不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外地除外)。
新政来了,各位亲(像如下文中的何先生),再也不用为提取公积金大伤脑筋了吧? ↓↓↓

市民如有相关问题咨询,可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