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讯 泰国交通部民航局6日发布新规定,要求各家航空公司对飞入泰国的外国游客采取适当的防控疫措施,包括18岁以上非泰籍旅客必须完整接种至少两针新冠病毒疫苗和买好健康保险,覆盖在泰逗留期+7天的新冠症状治疗费用。该规定仅在本月9-31日期间有效,如果旅客不予配合执行则航空公司有权拒绝其登机。

一、18岁以上旅客登机前必须出示完整接种至少两针新冠病毒疫苗的证明,或者曾经感染新冠病毒但已痊愈的不超过6个月医务证明,如果没有完整接种疫苗,但有医师提供的医务证明说明不接理由,也能获准登机。
二、来自有限制感染者入境规定的国家之旅客,在入境泰国之前必须事先购买好健康保险,该保险必须覆盖在泰逗留期间再加7天的感染新冠病毒治疗开销费用。对于空乘人员或者公务出差旅行者,则可以出示主管部门或邀请企业提供的证书代替医疗保险。
三、持泰国护照者不受以上两项规定限制,即不必出示接种疫苗证书,也不用购买医疗保险即可入境。

四、对于在泰国机场转机的旅客,也不必出示接种疫苗证书,也不用购买医疗保险,但必须遵守目的地国家的防控疫情措施规定。
五、各家航空公司地勤人员必须按以上规定检查旅客的接种疫苗文件及购买保险文件,如果旅客无法出示这些必要文件,则航空公司必须拒绝让其登机。
六、航空公司仍必须遵照执行旅客航空防疫指南,包括要求旅客飞行中全程戴口罩,除了在用餐或发生紧急情况以外。
七、在旅行途中出现感染新冠肺炎症状的旅客,将获航空公司建议在抵达目的地之后接受新冠筛检。
以上规定从本月9日凌晨1时起至本月31日下午5时期间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