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是吃哑巴亏呢还是找哪一个部门维权?听说微信朋友圈不同于电商,消费者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维权将非常困难,我头都搞大了!”昨日,达城市民李女士困惑地向反映称。
上当受骗买到“问题”货
张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她在朋友圈看到有“好友”在销售某品牌运动鞋,虽然对这个“好友”并不是很了解,但随着发图的逐渐增多和好评晒图,她觉得运动鞋应该是正品。于是,她在专卖店试穿后,预订了一双36码的运动鞋。几天后,张女士收到运动鞋,可是鞋码明显比专卖店的小,根本无法正常穿着。随后,她对运动鞋是否为正品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货,但“好友”却以代购商品不予退货为由拒绝。张女士多次联系“好友”,但对方却已将其删除。
无独有偶,达城市民王女士也称,她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了几盒韩国代购的睡眠面膜,其发布的商品照片与官网一致,但是她收到的实物却和照片严重不符,后来通过扫二维码才知道是假货,搞得她欲哭无泪。
调查:
朋友圈变成“生意圈”
市民张先生接受采访时说,朋友圈除了看到朋友们晒的新鲜事,还能看到有人在晒各色代销产品,原本轻松有趣的朋友圈慢慢变成了遍布广告的营销圈、生意圈。
市民刘女士说,她在微信朋友圈里买了一瓶护肤水,用后脸颊两侧微觉刺痛,双唇也开始发痒。尽管不满且气愤,但她最终还是决定算了,“怎么好意思去说,也就两三百元。伤和气总不好吧,都是同学,只好自认倒霉。

消协:
不能依据《消法》维权
对此,市消协负责人龙秘书长表示,微信“朋友圈”与淘宝等网店不同,它的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人经营,且不具备经营的相关执照和证件,不属于《消法》中的经营者;微信朋友圈也不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是不能依据《消法》来维权的。
律师:
买家可用《合同法》维权
既然微信朋友圈个人买卖不受《消法》约束,那么消费者一旦被骗该如何维权呢?达城专业律师郑传富称,由于卖家大部分为个人经营,很多不具备经营的相关证照,销售的产品质量及售后得不到应有保障,甚至一些卖家不讲诚信,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买商品,如果遇到假货、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同时,郑律师建议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