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邮寄48条中华喜烟被罚万元 (女子寄48条中华喜烟被罚后续)

最近,无锡女子陆小姐在广东汕头的妹妹准备结婚,于是自己购买了48条“华子”(软中华)通过邮政快递送给妹妹当婚宴的喜烟,认知还没寄出,就被无锡市*草烟**局查扣,陆小姐被*草烟**局罚款10080元,理由是无证运输*草烟**。

陆小姐觉认为自己自己十分冤枉,上诉当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

480条中华烟邮寄被查扣,女子寄48条中华喜烟被罚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虽然陆小姐提供了所邮寄的中华血烟不是假烟的证据,并且提供了确实是送给妹妹自用、并非为了获得的证明。但无锡*草烟**局用事实对陆小姐进行了驳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烟**专卖法》规定邮寄香烟不得超过两条,陆小姐邮寄48条中华香烟,存在违法行为。 2、无锡市*草烟**局具有在属地查处违法行为的职能,执法程序依法依规。 3、罚款数额适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4、折价返现陆女士被扣的香烟,而不是原物返还。 最终法院裁定无锡市*草烟**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驳回了陆女士的诉讼请求。陆小姐按处罚通知缴清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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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姐的遭遇在网上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表达了各自的观点,正反方针锋相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所邮寄的香烟纯属用于婚礼,并非为了获利,虽然有法可依,但不应一棍子打死,而网开一面。不少网友认为“我觉得要把重点放在查清邮寄香烟的真正用意,如果是倒卖,依法查处,如果是用于亲属酒席则可免于处罚。”也有网友说,既然香烟允许多买,如果自己多买了,也应允许购买者或者自用人因搬家,旅行等原因转移香烟。

网友们表达的观点很多都我们都合乎常情,但在这个法治的社会里,人情要服从于法律的,在人情与法律发生冲突时,人性必须要让渡法律,这也是法治之根本,也是实行法治付出的代价,从这个角度来说,*草烟**局执法和法院判决显然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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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作为邮寄方也存在过错,因为在受理前邮寄方对所邮寄的物品应进行查验,邮寄方也应该清楚有关香烟的邮寄规定,如果不符合邮寄规定,应事先告知当事人或者拒绝受理。比方说,如果当事人邮寄易燃易爆物品,如果疏于检查或者经检查后默认放行邮寄,如果出事,邮寄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并且,邮寄方与陆小姐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邮寄方有义务将货物安全,完整交给收货人;但因香烟中途被查扣,并被处罚款。邮寄方显然违约,且其违约行为与陆小姐经济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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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现在人们的法律观念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法律也在不断的进步,同时,法律的制订上也应与时俱进,因为有些原先制订的法律尽管与当时的社会相适应,但随着社会的变化变得不适应,甚至显得过时了,应进行适当调整。类似这个事件的新闻之前也有过不少,比如之前有报道说,一厨师因转行从邻镇将用剩的6包食盐带回家,被相关部门查扣,并罚款1500,法院介入后,罚金不减反而涨至8050元。虽然处罚也是有法可依,但当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所以,后来有关食盐专卖的规定也进行了调整,现在很多地方也可以跨区域销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