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深圳海关
据深圳海关消息,近日,该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关员在进口查验场发现一名入境货车司机形迹可疑,于是立即对其进行拦截并实施查验。经检查发现,在司机随身携带的挎包和手提袋中,藏有PIAGET手表39块,ROLEX手表1块,FRANCK MULLER手表10块,PIAGET手表调节棒24支,PIAGET手表表带39对,FRANCK MULLER手表表带27对,银925项链2334.82克,18K金项链483.6克。据当事司机交代,因为贪图“带工费”,铤而走险帮人携带*私走**物品入境。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分析:
1、该司机为赚取“带工费”将大量应税商品携带入境,其偷*税逃**额的意图明显,另外从监控视频可见其形迹可疑,故将其行为定性为*私走**应无争议。即该行为不是违规行为,而是*私走**行为。
2、本案的大量名贵手表,以自动上弦的机械手表(见下表)为例,1万元以下的,综合税率为25.43%;1万元以上的手表,需征20%的消费税,故其综合税率高达56.79%。但是,自原产于瑞士的手表,关税为5.2%,故相应的综合税率也低一些,详见下表:

3、该案涉嫌*私走**普通货物物品罪。个人起刑点,偷*税逃**额为10万元。税额与量刑之间的关系见下图

4、主从犯认定方面。该名司机受人雇佣携带上述应税商品入境,获取微薄报酬。虽然雇主没有到案,仍然可以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认定为从犯。本律师团队有办理类似*私走**案件(雇主没有到案,只有带货水客到案),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私走**犯罪辩护、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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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律师复函 / 编辑:胡青宁
来源:海关法律事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