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年的粮食收成。为保证粮食安全和您的切身利益,维护全省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做好肥料稳产保供,满足2023年备耕春耕用肥需要,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肥要做到“八要”“八不要”。
“八要”:
1、要选择正规诚信的肥料企业或实体经营门店购买肥料。
2、要科学选肥。根据生产目的、耕地肥力,选用当地使用多年或经过农技人员试验的肥料品种,确定使用数量和方法。
3、要查看肥料包装是否规范。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要核对信息。核对包装袋标识内容是否真实。
5、要索取销售凭证。购肥时索取公章清晰的正规购肥销售凭证。
6、要留存未开封、包装完整的肥料1-2袋至收获后并科学保存。
7、要进行咨询。有关疑问可上网或电话查询,也可以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
8、要科学用肥。按照当地测土配方或农技人员的指导确定肥料使用数量和方式。按照肥料特性,科学混施肥料。
“八不要”:
1、不要购买“四无”肥料产品。
2、不要购买包装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肥料产品。
3、不要购买包装内容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包装内容的肥料产品。
4、不要购买名称不规范的肥料产品。如冠以灵、宝、素、王、精等名称及有机二铵、黑尿素等肥料产品。
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的肥料产品。
6、不要购买具有农药功效的肥料产品。
7、不要购买功能“神化”的肥料产品。
8、不要参加以销肥为目的的聚会或讲课,特别是不能在会上订肥或购肥。
一旦遇到问题,处理要“三注意”:
1、注意保存证据。保存好购肥凭证和未开封的肥料产品,应留存至收获后。
2、注意保护现场。肥料施用后如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因肥料问题造成损失的,要与肥料经营者沟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当地农业执法大队或市场管理部门投诉,无法达成和解的,要及时到人民法院起诉责任方。
对于肥料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到“四不”:
1、不经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合格肥料。
2、不经营“四无”肥料。“四无”指的是无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执行标准。
3、不经营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功能的肥料。
4、不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误导农民购肥用肥。
又到一年备耕时,为让农民朋友选购到优质放心的农药产品和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农民朋友选购农药应做到“六看”,科学用药应做到“八要”。
在选购农药时应做到“六看”:
一看农药经营者资质。经营普通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没有经营资质的不要购买。
二看农药登记证。农业用的农药,登记证号均以PD开头,无证号或其他形式的证号不要购买。
三看农药包装。包装破损、散装农药和无农药标签的,不要购买。
四看使用范围。应通过手机“中国农药”APP或“中国农药信息网”数据中心进行查询、核对所购农药的登记范围。如出现超出范围的文字或图片,不要购买。
五看生产日期。无生产日期或批号、无保质期或过保质期的农药,不要购买。
六看质量合格证。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不要购买。
在科学用药时应做到“八要”:
一要选择适合农药。应熟悉病虫种类,了解农药性质,对症下药,优先选择生物农药以及高效、低毒的化学农药。
二要做到适时用药。根据病虫害的发生规律,严格掌握最佳防治时期,达到防治指标,即可用药。
三要科学轮换用药。根据药剂特点,科学轮换使用农药,避免长期用药产生抗性以及下茬除草剂残留药害的发生。
四要合理混配用药。根据药剂性质混配,中性农药之间可混用,中性农药与酸性农药可混用,酸性农药之间可混用,碱性农药不能与其他农药混用。
五要注意个人防护。要穿长袖衣、长裤,戴*腈丁**橡胶手套,穿防护围裙、穿防护靴、戴防护口罩等。施药期间不要进食、饮水、吸烟。
六要严把农药间隔期。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上规定的安全间隔期施药,喷洒药剂的蔬菜未达到安全间隔期时不能采收。
七要预防农作物药害。不要将非耕地除草剂用于农田除草;使用长残留除草剂的地块要依据用药情况科学换茬;风力3级以上时不建议喷施除草剂;水田采用植保无人飞机喷洒除草剂时要适当加大喷液量,规范作业控制飘移。
八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不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不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依法依规,就近送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
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12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郑重提醒全省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同时,公布了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451-82600230。
省农业农村厅提醒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六不”:
“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做到依法经营。
2、要依据新发布的黑龙江省积温带分布图(1991-2020年),适区经营农作物种子。
3、要依法备案,建立健全进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六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
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
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
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
5、不经营仿冒、*牌套**侵权种子。
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他们提醒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不五**要”和“三注意”:
“五要”:
1、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根据区域积温、土壤特点、已种过品种表现等情况,选购适宜优质高产品种。
3、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4、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5、要索取公章清晰的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预计 2023 年在春耕春播和作物生长季有低温时段,且秋季有早霜趋势,冷凉、低洼地等敏感区域存在热量条件稍差的风险,对农业生产不利。农民朋友一定要适区适种,不能越区种植,确保作物正常成熟,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不五**要”:
1、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
2、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种子。
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
“三注意”
1、注意保存票据。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
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种植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农民朋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农业、公安等部门举报。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