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人不得不让人深思 (如何做一个广告代言人)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视频不在华美,有真知则名;文章不在名气,有灼见则灵。这儿有独立思考,无人云亦云;这儿绝不蹭热点,绝不炒夹生。学习中国文化,传播中国文化,弘扬中国文化。

下面谈谈与广告有关的话题。先举例子,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某穿着和拎着什么什么品牌商品服装和手包,在同学和同事或陌生人面前,通过显眼的商品标识,炫耀其富有和身份。极端的例子,在改革开放初期,有不少人,佩戴太阳墨镜,镜片上面的商标,没有撕掉。穿着西服,袖口上的商标,也没有剪掉。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大量的存在。我称之为广告代言人或被动流动广告人。

那么什么是广告代言人?我给它的定义就是自觉自愿地掏钱购买和使用带有名牌商标标识的商品,如服装、手包等,并通过穿戴使用,展示其显著的商标标识,以此达到提升自我形象或价值的那一类人。

与广告代言人或被动流动广告人有关联的一个概念是人体流动广告。就是户外广告的一个广告形式。为了增强大众观感、吸引更多眼球,客户可以选择在人的外形服饰、帽子等外包装上做广告,而且装扮、衣着上可进行多种多样的变化,如小丑、卡通、戏剧脸谱、职业装、军装、各朝服装、民族服装等,籍此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可增强广告宣传力度。加大整体形象的视觉冲击力,进一步增强广告宣传力度。并根据相应条件在各大城市宣传,并且做口头讲解,这样既可节省请名星代言和媒体的广告宣传费用,又可以加大宣传力度,为新产品的销售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怎么当好广告代言人,如何做一个广告代言人

怎么当好广告代言人,如何做一个广告代言人

怎么当好广告代言人,如何做一个广告代言人

英语有一个词叫a boardman,直译就是木板人,那是专门用来写字的木板,所以引申为广告人,而人是流动的,所以用于流动广告人。它实际上与流动人体广告是一个概念。

广告代言人与人体流动广告或流动人体广告人的区别是:1、广告代言人,他们的初心不是为了做广告,是不自觉的做广告,比如有些女士为标明所谓的身份,不惜花费巨款购置,某某品牌的包包。而人体流动广告那是自觉的一种广告行为。2、广告代言人,不自觉的做了广告,而这个广告还是他花钱买来的,没有收入,只有支出。而人体流动广告,做为宣传的主体他是有收入的,代人有偿宣传。典型的是某运动员在出场的时候,穿着某品牌的运动衣,得到巨额广告费用。3、广告代言人,以穿着和使用有广告的商品而自豪,而人体流动广告,则是给人体本人带来*辱侮**的感受。据报导,西班牙马德里市政府通过一个立法,将禁止目前常见于市中心的流动“广告人”,市政府认为这样的广告模式侵犯人类尊严。在马德里街上,到处可以看到胸前跟背后背着两块广告牌,四处走动,上面书写如“购买黄金”之类的告白,也就是所谓的流动广告人。马德里政府认为这种流动广告有碍观瞻和损害人类尊严而立法禁止和取缔。市政府表示,立法后将禁止人体广告,触犯者将被课以1500到3000欧元的罚款,但处罚对象是广告单位而非广告人。

现在生活中,由于人体流动广告的效应,也就是名人或者是球星的效应,往往让人忘记流动人体广告的真正意义,不自觉模仿他们的着装,并逐渐产生不以为丑,反而为美的畸形心理,并愿意为此买单,让自己变成了流动广告人,而不自知。对于自己变成了某产品流动广告,这本身就是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从本质上来讲,这也是自身不自信的一种表现。

比如说,一个蓬头垢面的人穿着胸前或后背印有大大的阿迪达斯商标的服装,不管是真是假,同时你也穿着这样的服装,这对于你的心理是什么?你会有自豪感么?假使说没有这种尴尬的情况出现,你整天前胸或后背带着这么个大大字母的商标,你感觉美么?而且你还为此花费自己的钱财,值得么?你有没有意识到此刻你已经成为了阿迪达斯产品的被动流动广告人。

说这个的目的不是让人们使用三无产品。有商标的品牌商品,我们并不反对使用,但是商标价值远远超过产品本身价格的商品,我们是否值得拥有?商标处于商品的突出位置,或者商标大到夸张的程度的商品,严重破坏美感的商品,我们是否有必要拥有?我知道,我的观点会有人批评,认为外在的价值是人本身价值的延伸。但是,用这种方式延伸,是否妥当?而延伸的手段也有许多许多。

所以我建议大家拒绝做广告代言人或者被动流动广告人,拒绝使用有夸张、硕大商标的产品,不要将自己依托于外在的丑陋的商品商标上,而要通过提升自身品味、自身能力来提升自身价值,返璞归真,做一个纯正的清醒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