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撕下2018年最后一页开始,开始了很多政策正式开始施行。
其中包括: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电商法》。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依法缴纳税务,不得*税偷***税漏**;
3.没有中文标签的产品,不得销售。
朋友圈的代购们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从2018年年底很多代购就开始“转行甩卖”“停货观风”。政策实施后,强烈的求生欲让他们统统换了风格,代购们都开启了"灵魂画手"技能。讲真,都是骨骼清奇的神人啊!
曾经代购的朋友圈是这样婶的


而现在的变成了这样


竟然觉得有点可爱?
突然涌现出各种灵魂画手,一夜之间精通起多国语言。
可是老这么藏着躲着也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很多代购商们甚至是专业靠代购获取收入来源。想一想嗷嗷待哺的买家们,实在是放不下这些长久以来积累的客户资源。
怎么办呢?如何合法操作?
电商营业执照了解下!有了它你就可以光明正大!!!合法打广告!!!

自然人网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一、法律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二、操作解读
电商法这一条款强化了对自然人网店(微商、代购、淘宝C店等)的登记要求。对于个人网店,除非符合电商法规定的5种例外情形,否则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5种例外情形包括:
①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比如卖卖自家土鸡蛋;
② 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比如卖卖自己做的窗花剪纸;
③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比如自己提供的裁剪裤脚服务;
④ 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目前尚无细则规定多少额度算零星小额,细则发布后,市监君会及时提醒各位电商朋友);
⑤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都能以“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吗?
不可以!仅允许个体工商户
重点:按规定,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2、我之前已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营业执照),现在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要不要重新申请一张营业执照?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 并 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就不需要再申请营业执照。
三、操作指南
那么,到底如何办理登记注册?
没有实体经营场所的网店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从当地市场监管局网站*载下**);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从各大电商平台*载下**)。
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①《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等材料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一栏时,应填报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申请人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填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 经营者需在申请书承诺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签字。
- 登记机关核准设立后,将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事项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 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的,需按照名称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 办理登记的具体方式和流程,申请人需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去哪里办
- 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 经营者住所与经营者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 各地应依照实际情况,按照本地区对于常住、暂住及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使用身份证、居住证等载明的住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信息确定登记管辖。
示范
微店(经营场所统一标注:微店平台 + 店铺网址)

淘宝(经营场所统一标注:淘宝平台 + 店铺网址)

拼多多(经营场所统一标注:拼多多平台+ 店铺网址)

58同城(经营场所统一标注:58平台 + 店铺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