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由国内信用证专家周红军提供
一、操作流程要点
(一)自行买入
1.信用证受益人向包买银行提交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申请;
2.包买银行审核业务申请;
3.包买银行向信用证开证行发送款项让渡通知;
4.包买银行向信用证受益人支付福费廷业务融资款项;
5.承付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包买银行向开证行催收,如到期未收到款项,则向开证行追讨;
6.到期收妥相关款项后闭卷。
(二)仅为中介/代理办理流程
1.信用证受益人向中介/代理行提交福费廷业务代理转让申请;
2.中介/代理行审核业务申请;
3.中介/代理行选择一家意向包买方进行交易;
4.中介/代理行转交相关单据附件;
5.包买方审核单据;
6.中介/代理行与包买方签订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资产(应收账款债权)买卖协议;
7.中介/代理行向开证行发送款项让渡通知;
8.中介/代理行向包买方提交款项让渡通知证明文件并通知包买方付款;
9.中介/代理行收到包买方付款后,向信用证受益人支付融资款项;
10.中介/代理行在承付到期日查看开证行是否将款项划转至本行账户,如是则应在收款当日办理款项转支付手续。
二、后期管理要点
(一)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后期管理工作主要由业务营销部门牵头负责,业务办理部门提供协助。后期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密切跟踪开证行资信变化情况;
2.密切跟踪款项回收情况;
3.如开证行到期未付或逾期付款,应立即向开证行催收本金和利息。
(二)后期管理方式
1.定期开展福费廷业务后期检查,即对已发放的福费廷业务融资款项要及时进行潜在风险清查,并严格按照银行表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开展业务风险分类工作,风险分类结果应与实际业务情况保持一致。
2.对存在潜在风险的福费廷业务实行重点管理,即对已列为关注、次级、可疑类的福费廷业务以及可能对应收账款到期收款带来巨大风险隐患的业务等进行重点监控。
三、业务档案管理
办理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应逐笔建档立卷。
(一)自行买入业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合同、申请书、确认书等文件。
2.开证行授信额度领用单。
3. 贸易背景真实性说明材料。
4. 有关后期变动情况的请示报告及附件等(如有)。
5. 基础交易商务合同。
6. 内部审批文件。
7. 国内信用证、全部修改电及业务面函、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单据或提供服务单据等。
8. 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文件。
9. 发送开证行的款项让渡通知书。
10. 后期往来函电(如有)。
11. 款项支付、回收及相关息费收取凭证。
12. 对关注、次级、可疑类业务的后期检查报告。
13. 其他。
(二)仅为中介/代理业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代理转让委托合同、业务申请书、业务确认书等文件。
2.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资产(应收账款债权)买卖协议。
3. 国内信用证信用保险保单(如有)。
4. 贸易背景真实性说明材料。
5. 有关后期变动情况的请示报告及附件等(如有)。
6. 基础交易商务合同。
7. 内部审批文件。
8. 国内信用证、全部修改电及业务面函、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单据或提供服务单据等。
9. 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文件。
10.发送开证行的款项让渡通知书。
11.后期往来函电(如有)。
12.款项支付、回收及相关息费收取凭证。
1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