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诱惑
买车对于消费者来说,算一笔不小的花销。因此,在销售人员的各种诱惑下,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常常会被一些「0首付」、「月供30元」和「低首付」等标语,所诱惑。那问题来了,这些优惠真的存在吗?

其实,优惠还是存在,但需要注意的是看似这有优惠,其实属于平坦到每月变向收费的方式。渐渐你会发现,分摊到往后的每一个月,实际交纳的费用不但没有改变,反而会按照不同的车型收取额外的高额手续费,各种加装套餐也会随之而来。这里还要特别提醒的是:在选择*款贷**机构的时候,需选择正规的银行。而不是汽车金融机构*款贷**,这样*款贷**利息会变得更高。
零首付购车,不用钱 还有车,吸引力绝对超级大,但是!吸引力背后的真相是——零首付购车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的《汽车*款贷**管理办法》,汽车*款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20% ,也就是说,国家不允许零首付购车。
事实上类似「套路贷」案例,在深圳并非首次,虽然是不一样的结局~但却有相似的手法!2018 年 2 月,深圳市民曾某报案称,其在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订了「 0 首付」购车协议。
在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协助下,到某*款贷**公司*款贷**两笔,但还有 8 万多余款该*款贷**公司没有放款。当曾某自行补齐尾款联系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提车时,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办公地点却已更换,公司联系人也已失联。

公安侦查发现,*款贷**公司与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幕后老板系同一人,是一个涉及*款贷**买车套取*款贷**利息和违约金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真假”以租代购
随着汽车消费模式的升级,互联网已成为买车、卖车的主要传播地。以租代购成为汽车销售商,惯用的套路。以租代购以租赁的方式完成购车,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客户首先支付一部分极低的费用甚至是 0 首付。车主以「0元购车」的形式购买新车,并且每月缴纳相关费用或者*款贷**,等到缴纳两三年之后,
也就是还款期完成之后,这些租赁公司才会告诉车主,这两三年的费用只是租赁费用,想要获得车辆所有权,还需要缴纳相当数量的尾款,但是已经缴纳的车款和尾款加起来,就比这款车的市场正常价格高出太多了。

市民陈先生在 2017 年 12 月,在苏州某知名汽车租赁公司,以「以租代购」的形式租了一辆大众朗逸汽车。
2018 年 9 月,陈先生接到自称是公司业务员蒋某的回访电话。蒋某询问了车辆的使用状况,并告诉陈先生如果车辆使用上有什么问题,或者有退车意愿,陈先生可以通过合同流程办理退车,但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补偿金。而他有一个朋友正好想买车,他可以以私人名义帮客户处理,并承诺不仅帮客户结清月供和尾款,另外再补贴陈先生 2 万元之前所还的月供。
陈先生一想,这样自己不仅不损失什么,还省了办手续的麻烦。怦然心动,便放心的将车交给了蒋某,但没过几天,蒋某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陈某只能打电话到该租赁公司求助。
可据租赁公司表示,蒋某已于今年 5 月份被公司发文开除, 6 月份已经正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