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高薪外聘人才或者与个人业务往来,支付大额的劳务报酬时,需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税负压力大又怎么办呢?通常情况下,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因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开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人*开代**。
比如我们常见到的什么有限责任公司、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就是法人,而经营小店的店主、水果摊老板等个体户以及普通群众就属于自然人的范畴。

一般在当地税务大厅自然人*开代**,需要提供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合同等资料凭证,税务机关在帮助个人*开代**发票的同时,且按照20%-4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样算下来的纳税成本就非常高了,不仅税率高,而且通过当地税局*开代**流程也是非常复杂的,需要自然人本人到场,需要提供合同,*开代**品目有限制,像工程款、材料费之类的一般无法开具。

如果是通过税收优惠园区进行的自然人*开代**的话( 如湖南、山东、湖北、河南、浙江、江苏、陕西、四川、重庆等地 ),是个人“经营所得”进行*开代**的,个税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为0.5%,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 ,综合税率低至 1.56% ,大大降低了整体的税负,例如:
以单个自然人,年*开代**票额500万需要承担的税负为
个人所得税(核定): 500万*0.5%=2.5万
增值税: 500万*1%=5万
附加税: 5万*6%=0.3万
实际税负为 2.5+5+0.3=7.8万
在园区自然人*开代**享受优惠的同时,切记业务真实,三流合一,只需提供相应的基本资料,即可放心享受,*开代**出的发票还带有相应的完税证明。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财税小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