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过春节了,贾女士想给自己购置一件新羽绒服,于是,她就去了常去消费的一家品牌专卖店。
进入店铺,贾女士看上了一件标价650元的羽绒服,老板说贾女士是她的老顾客,给她优惠50元,600元卖给贾女士。贾女士也高兴的欣然接受。
回到家,贾女士正准备剪吊牌,突然发现吊牌上的价格是后贴上去的,下面还有一个价格,贾女士用手一撕,吊牌上出现了499元。

贾女士非常恼火,拿上羽绒服,火速赶往店里。
当老板看到羽绒服的标签时,矢口否认是自己贴的价格,老板解释到,你是我们店里的老顾客,我不至于为了100元,就流失一个客源,也许是来店里的小孩,因为调皮捣蛋,把别的衣服上的标签撕下来粘到这个衣服上去了。

贾女士半信半疑,也没有和老板争辩,就问老板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也就是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如果贾女士能够证明这件羽绒服就是499元,而商家卖给她600元,那商家的行为就是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据以上规定,商家应该赔偿给贾女士,羽绒服原价的三倍,就是1497元。
贾女士不懂法律规定,见老板认错态度也好,并且把600元退还给了自己,还让自己重新挑选了一件新羽绒服,贾女士也不和老板计较了。
说在最后:大家遇到无良商家时,不需要和他们争执不休,只需及时拍下视频和照片 ,保留证据,或者直接拨打12315,投诉消费者协会即可。
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请到评论区里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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